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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社会条件
后陈村位于浙江省武义县白洋街道,距县城4公里,下辖后陈、湖头、皮店三个自然村。后陈村历史悠久、人杰地灵,为“浙江省名村”;迄今保存完好的陈氏宗祠修始建于清乾隆十年,是该村最古老的建筑。县内最大河流武义江流经村西,带来充沛的水源和沙土资源,在高峰时全村有1308亩水田,253亩旱地,是个远近闻名的产粮村。在人民公社时期,后陈村就是“农业学大寨”的红旗村,县委书记曾长期在该村蹲点。1977年,在县农业局的安排下,后陈村在全县率先进行杂交水稻的试种,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功,更使后陈村成为全县的明星村。后陈村的副业经济也比较发达,村里设有一个副业队,专门从事建筑、养蚕、养鱼及珍珠养殖等业务。依托发达的农业和副业生产,后陈村积累了可观的公共资产,在1980年代初修建了武义县农村第一条水泥路,盖起了三层高的村办公楼,并且率先把自来水引进村庄。1983年,后陈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公共财产基本分解到户,村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为沙场、茶叶、鱼塘发包和集体房租。
在人口构成上,后陈村以陈姓村民为主,约占全村人口的50%;另有张、胡、汤、何、洪、程、叶等十几个姓氏。截至2005年底,全村下设5个村民小组,共334户,908人。2000年以来,武义县经济开发区陆续征用了后陈村noo多亩土地,村集体获得1900多万元的土地征用款,村人均耕地面积已不足0.3亩(不含水面),水稻为该村的主要农作物。此外,后陈村水面资源丰富,拥有近300亩的池塘,主要用于养鱼和养殖珍珠,村中加%以上的劳动力从事珍珠养殖及加工业,鱼塘养殖业为后陈村的支柱产业。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劳动力在附近的企业上班,他们的身份和职业相分离,成为“亦工亦农”、“离土不离乡”的一个新型农民群体。
随着村集体工业厂房的建成出租,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进入后陈村,房租收入开始成为部分村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村委会办公楼附近还慢慢发展出简易的菜市场,村中的一些老农开始以种植蔬菜来补贴家用;在村中心还发展出多家超市、电话亭和台球场,在村民广场上还开始出现KTV、烧烤等夜生活元素,后陈村正处于从相对封闭同构的农业村落向开放多元的城郊社区的快速转型之中。
(二)村庄权力结构的演变
村庄权力结构是村庄政治研究的窗口,它是指村庄各主要权力主体之间模式化的互动关系。村庄权力结构规制着村民公共参与的方式、范围和效果,对村公共财产运行产生了重要影响。村治改革前,后陈村依次出现了以乡绅为中心的村级权力结构、村党支部一元化权力结构、“党强村弱型”村庄权力结构这三种村级权力结构形态。
1.乡绅治村:历史的回顾
在历史上,王权止于县政,国家行政权力主要是通过王权认可的力量延伸到乡村,实行的是“无为而治”和“乡绅治乡”。在后陈村,乡绅与宗族长老基本上是同构的,他们是后陈村的头面人物。陈姓宗祠是乡绅们议事的场所,年满60岁的男性村民或年满20周岁的读书人方可出入宗祠,而妇女不得入内。由乡绅们掌控的宗祠议事会管理着村中200多亩族田,构成了村(族)公共财产的主要来源。族田的产出用于祭祖仪式、宗族日常运营和私塾的开销。
在乡绅的治理下,陈氏家族相当重视教育,秉承“耕读传家”的传统。族内绝大多数小孩都要接受启蒙教育,学习一些伦理道德和算术知识。在宗族子弟的培养模式中,以一个四子家庭为例,家中长子与三子的职责是稳固农本传承家业;次子与四子的使命则是读书出仕,为家族的荣耀增光。这种“耕读传家”的传统,一方面保障了农业生产的人力资源,化解了不断加重的人地矛盾,强化了宗族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另一方面,通过支持子弟读书出仕,为本宗族的发展提供宝贵的官方资源。陈氏宗族通过集体办学、择优扶持,提供了单家独户的小农难以承担的培养成本。在这种培养模式下,后陈村先后出过文秀才36人、武秀才1人。清朝末年废科举、兴新学,陈姓宗祠免费普及初小四年,升读高小以上者实行助学金制。在民国时期,后陈村还出了一名国军少将和多名师团级军官,他们的后人(现旅台还曾于1991年资助重修了陈氏族谱。
2.党支部的一元化权力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整合新解放区的乡村资源,“政党下乡”的步伐迅速推进。在后陈村,上级党组织率先在“小姓”村民中发展第一批党员,包括健在的“老书记”何珠美、现任村支书胡文法的父母等人。新成立的村党支部很快取代农会成为村庄的政治领导核心,并逐步形成党支部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在这个权力结构中,村支书居于首要的地位,村庄的大政方针都要由村支书拿主意;村委会(大队管委会、革委会)主要协助村党支部和村支书开展工作。
在这种村庄权力结构中,村支书的德行和才干决定着村政的兴衰。在人民公社期间,依托该村丰富的耕地资源,后陈村的村支书何珠美带领村民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和副业经济,使后陈村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和红旗村。在这一时期,村民的公共参与方式主要为动员型政治参与,群众运动的色彩较浓。1983年,后陈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庄的公共资源基本分解到户,村干部可以支配的财产迅速减少,只保留有桔园、沙场、鱼塘、办公楼和大会堂等。在“老书记”何珠美等老干部的主持下,村政还比较清明,村集体收支基本平衡。在这一时期,村民与村公共权力互动较少,村民的参与动力普遍不足,只有个别村民在争取宅基地、生育指标和承包集体物产时与村干部进行个别接触。
3.“党强村弱型”村庄权力结构
1999年,后陈村迎来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实行以来的第一次村委会选举,村民投票热情较高,经过海选产生的村委会的职权有了较大的提升,开始形成“党强村弱型”村庄权力结构。该阶段后陈村的权力格局呈现出干部强而村民弱;党支部强而村委会弱的特点。村务决策权与管理权高度集中于村支书与村委会主任,诸如征地等重大事项都由他们一手操办,事后再到村两委会议上做个情况通报;党员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的职权被架空,村民缺乏参与村庄治理的有效渠道(参见附件一)。
2000年以后,因沙场承包、土地征用,后陈村公共财产迅速增加,村民的公共参与热情开始高涨,但是当时的村级组织体系无法吸纳这股公共参与的热潮,村干部对村民的参与意愿反应冷谈。在公共财产“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村集体财产成为村干部的提款机,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公款吃喝泛滥成灾,只要村支书和村主任签字,什么样的票据都能入账。连续几年,后陈村的招待费都超过10万元,有的村干部甚至把家里造房子买的锁都拿到村里报销。由此引发村民的强烈不满,在村民代表张舍南、陈岳荣等人的带领下,先后有400多名村民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集体上访。村民的有组织抗争取得重大的进展,2002年,因为高速公路铺路施工过程中帐目不清、工程承包不公开,当时的村支书洪某在党支部换届选举时落选。2003年,继任的村支书陈某挪用村公共财产上保险收回扣以及接受村集体沙场承包人的贿赂而被开除党籍,村委会主任陈某的声望也跌至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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