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公告
  最新公告 请您为中国农村研究网投上...
最新公告 百村讲坛第4期通知
最新公告 历年考题见中国政治学网
 
热点新闻
  热点文章 中国农村研究通讯2007...
热点文章 “新三农”问题的社会矛盾...
热点文章 当前乡镇改革的几种模式(...
热点文章 农村改革30年——农村巨...
热点文章 中国的新农村应该是这样的
热点文章 中国农村研究通讯2007...
热点文章 十七大报告解读:强大经济...
热点文章 中国农村研究通讯2006...
热点文章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苏南农...
热点文章 新农村建设提出始末
 
推荐新闻
  推荐文章 孙立平
推荐文章 王铭铭
推荐文章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
推荐文章 全国村级选举情况及下一步...
推荐文章 百村讲坛第2期通知
推荐文章 2008年首期“百村讲坛...
推荐文章 塘镇:乡镇社会的利益博弈...
推荐文章 如何改革城乡二元体制?
推荐文章 论剑:崛起进程中的中国式...
推荐文章 党内民主制度创新:一个基...
 
  1000多万自然保护区贫困农民亟待扶持  
  作者:赵俊臣  浏览次数:613  发布时间:2007-12-26  文章来源:作者赐稿  
   

 

1980年代中期大规模扶贫以来,我国的扶贫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绩。在欢庆成绩的同时,有一种贫困至今没有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这就是目前中国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社区现有约 1000多万农民处于贫困状态。造成他们贫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森林等自然资源被无偿划为“一草一木都不能动”的自然保护区后,一方面没有可替代的、可脱贫致富的生计,另一方面现有扶贫措施到不了他们手里。

 

一、   自然保护区农民的贫困现状令人触目惊心

 

据国家环保局的资料,截止2006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395个,保护区总面积15153.50万公顷,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5.16%。另据国务院扶贫办的资料,全国592个国家级贫困县,496个(或占总数84%)分布在保护区集中分布的山区。

 

中国保护区实行严格的保护与管理措施。由于不能利用森林资源,加上其他扶贫和农村发展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自然保护区内及其周边社区农民,至今多数都处于贫困状态。

一是粮食不能自给,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人不得温饱。例如,位于云南省西北部的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村庄——德钦县奔子栏镇书松村委会通堆水村,人均耕地面积09亩,人均有粮198公斤,村民每年缺粮23个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村屯,耕地极其有限,人均耕地面积最少的仅有1分多,多一些的也只有34分地,而且因海拔高、积温低、土层浅等,耕地的产出低,村民自种粮食不够自己食用,一年有6个月到10个月要买粮。

二是人均收入低于全国平均线。位于云南省中部的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南部的沙乐村村民人均收入,大歇场村为6173元,苞茂村为7834元,蚂蝗箐村为8264元。

三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但困难重重,而且和保护区保护产生矛盾。例如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大围山自然保护区村民多年来有种植草果(一种食用调料)的传统,1980年代,政府扶贫办还对农民种植给予扶持。后来发现草果在保护区内种植效果最好,因为有大树遮阴,但是却对保护区保护不利,不得不加以禁止,从而与农民处于对立。

四是医疗卫生条件差,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例非常大。

五是村民受教育少,没有创收技能。金秀县忠良乡永和村土县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仅有2人。

六是基础设施差,有较多的村不通公路、不通电。

七是他们中的一部分至今尚没有取得我国社会的公民资格。在云南省丽江市老君山保护区内,约在30多年前,从大小凉山自发搬迁来2000多个以彝族为主的农民定居,至今,当地政府并不承认他们,成为脱离社会的“黑户”,享受不到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的“阳光”,其贫困状况更为严重。

 

二、自然保护区是怎样是周边社区农民陷入困境的?

 

据有关部门调查,在全国1699个林业部门建立与管理的总面积12亿公顷的陆地自然保护区中,原为村民集体林的占70%。在没被划入保护区时,村民可以合理采伐木材,捡拾野生菌,割猪草等,收入虽然不高,但也可勉强维持。而被划入保护区后,保护区官员按照“一草一木都不准动”来执法,从而和村民处于严重对立状态。

研究表明,由于历史上的原因,我国的多数保护区在设立时客观存在着缺陷:一是基本上没有周边村民意见,仅由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在150000地图上圈划,然后进行的实地考察,主要是听取县、乡、村干部的意见,很少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征询周边村民意见,因而不少的保护区还把村民的集体林、自留山、责任山、甚至耕地划入了保护区。二是多数没有与村民办理土地、林地征用手续;三是更没有给占用村民土地、林地以任何补偿。四是设立后,当地村民无法利用自然保护区内资源,不能随便动用保护区内的一草一木的规定,影响了村民的生产和活动。五是现行的把村民当成防范对象的保护区保护理念,保护与管理效率不高,许多地方经常发生保护区官员与当地社区村民之间的矛盾、冲突。

 

三、建议政府出台干预措施

 

近几年来,政府财政收入逐年大幅度增加,已经具备了充足的财力物力,如果少对国有垄断企业财政补贴一点点,就完全可以攻克自然保护区贫困。

 

(一)把保护区贫困纳入政府扶贫的总体布局中,集中各部门力量,加大扶持的力度。“十一五”期间,在保护区集中采用行之有效的扶贫措施,例如温饱工程、整村推进、易地搬迁扶贫开发、交通扶贫、文化扶贫、电力扶贫、广播电视扶贫、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等,在保护区进行扶贫攻坚。

 

(二)政府购买生态,把一部分自然保护区内及其周边社区农民转变为生态保护民。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与地区的作法,基本上都是政府出钱购买生态。一方面,政府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公共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另一方面,当地农民参与保护,具有情况熟悉、保护效果显著的优势。

 

(三)推行以社区基金为纽带的社区共管,实现保护区保护和社区发展的“双赢”。WWF资助的“云南省西北部的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保护与发展项目(ICDP)”,全球环境基金(G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资助的“中国云南省山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YUEP项目)”,先后成功试验出了以村民为主体、县乡政府机关参与其中的社区共管模式,有效地克服了现行单一政府机关保护自然资源体制的弊端;试验村级社区保护与发展基金,一举解决了保护与发展基金紧缺的老大难问题;基金按照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模式运作,既扶了贫,也解决了共管组织活动经费问题,使项目活动有了可持续性。这些经验,值得推广。

 

(四)有组织的开放保护区保护,吸引民间力量参与保护。在美国,民办的美国大自然保协会(TNC)就先后出资购置约326万公顷土地,建立了1600个自然保护区,并负责进行管理。后来,TNC把生态环境保护业务扩展到拉丁美洲、亚太地区及非洲等地区30多个国家,1998年进入我国。至目前,已在全球有效地保护着4761万公顷自然保护区。这一经验值得研究、借鉴。

近年来,国内有几家企业在阿拉善从事保护与发展,也取得了成功,证明民间力量是可以参与保护的。而且,民间力量参与保护,当地政府给予监督,应该成为今后我国自然保护区包护的改革方向之一。

 

(五)依据《物权法》,补办保护区征用农民林地土地手续

保护区组建时无偿占用农民林地、土地,这是历史造成的,显然不能追索历史责任,否则有可能造成混乱。但是,在《物权法》已经颁布实施的情况下,实事求是的承认这一事实,并且采用合理的方法加以解决,这不但不会造成不稳定,反而有利于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特别是有利于保护区贫困问题的解决。此外,政府投入也不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