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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纪委在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把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同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结合起来,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
一是注重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市纪委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在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一次纪律教育,向领导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敲警钟,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使党政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把“年关”当作“廉关”过,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在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重申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提出的十条严禁。
二是加强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群众生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救灾救济款物、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基本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按政策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确保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确保节日期间的水、电、油、气供应。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和药品。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是落实追究,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市纪委对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对地方和部门出现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湖北省十堰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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