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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行不行,交给村民评。干部清不清,说给村民听”
为切实增强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村干部的有效监督管理,江西省修水县在全县350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2007年共有1469名村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近6700余名代表参加了民意测评,全面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该县将村干部述职述廉分为“示廉”、“述廉”、“问廉”、“评廉”、“考廉”、“综廉”六个环节,“示廉”就是将村干部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在述职述廉会议前3天内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让群众事先了解有知情权。“述廉”就是村委会主任代表两委班子向群众报告工作,村干部以书面形式就任职以来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在述职述廉大会上向群众进行报告。“问廉”就是参加会议的人员,对村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有异议的内容当面询问或质询,村干部当场做出解释答复。“评廉”就是与会人员在村干部述职述廉后,根据村干部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考评,对村干部进行民意测评,评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三个档次。“考廉”就是乡镇考核组结合民主测评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等办法,重点考核了解村干部的工作实绩及廉洁自律情况。“综廉”就是考核组综合“述廉”、“问廉”、“测廉”、“谈廉”几个方面的情况,形成综合考核材料并予以定性,载入村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村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干部行不行,交给村民评。干部清不清,说给村民听”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意识,提供了民主参政议政的平台,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权力的运行;同进,提高了村干部勤政廉政意识,促其转变工作作风,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据悉,该县推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实行以来,涉及村干部的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5%;健全完善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30余项;各村积极修路、建公益事业,今年以来,全县新修乡村道路105余公里,整修校舍60间,帮助群众新上致富项目75余个。
作者单位:江西省修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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