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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化时期农村人口流动剖析——以赣闽粤边区为例  
  作者:游海华  浏览次数:586  发布时间:2008-05-07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史论  
   

赣闽粤边区是指江西省赣东南、福建省闽西、广东省粤东北三省毗邻的广大区域①。境内纵贯着武夷山脉和横亘着九连山脉,山体宽厚、交通不便,向来远离三省政治与经济中心,是三省社会经济的相对贫困地区。本文就是以这一自然条件相对封闭、社会经济贫困落后的山区农村为考察地域,研究集体化时期该山区农村的人口是不是几乎不流动?如何流动?以期对集体化时期农村人口流动脉络作一客观把握。

 

一、城镇人口下乡运动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及其企业长期处于静态发展之中,无法消化逐年递增的城镇待业人口。而大跃进中,农业劳力大量进城,造成城镇人口膨胀、供应紧张,导致城乡二元隔离政策的出台。在此背景下,政府用行政手段建起了一条城镇富余人口向农村压缩的“绿色通道”,由此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城镇人口下乡逆流。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下乡人流。

    一是精简城镇职工,回乡落户。原因已如前述,由于“大跃进”一下子凭主观意志吸引过多人口进城,造成城镇供应紧张,国家因而采取断然措施压缩城镇人员。寻乌县城北庙前街居民陈友桢(50)是这样描绘他家的下放情况的:“1968年,我全家下放到三标富*[+]茜坑,茜坑在山里面,人少田多,只有1户人家。下放后,我父亲放牛,我做木匠,那时粮食充足,有饭吃。三标像我这样的下放家庭很多。”②像陈友桢家这样经历过下放经历的家庭在赣闽粤边区各地都有。

1为赣闽粤边区中心地区各县城镇精简职工数量表。表中显示:50年代末至60年代,赣闽粤边区9县共精简城镇职工36336人。这些精简的职工绝大部分带着家属回到农村从事生产,如果每户以45人估算,意味着边区腹地9县有10多万人被安置回农村;表中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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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赣东南主要指寻乌、会昌、瑞金、石城、宁都、兴国、于都、安远、赣县、赣州、信丰、龙南、全南、定南等十余市县;福建省闽西包括长汀、上杭、武平、永定、龙岩、连城、宁化等数市县;广东省粤东北则包括平远、蕉岭、梅县、兴宁、丰顺、大埔等市县。

      1999年寻乌县城实地调查。

 

年代的城镇精简职工数还是不完全统计数字,实际下放的人口可能在20万以上。例如粤东北的梅县,仅19591962年间精简职工和压缩城市人口数就达409万人,其中绝大部分回到乡村务农。①1960--1962年,小小的武平县也压缩了11140人回农村;19591965年,上杭县有6万人被安置回农村。②60年代初,江西的寻乌县虽只精简职工2334人,但实际回乡人口却达8751人。③仅上述有明确统计数字的4县总数就近12万之数。总的看来,这些城镇人口精简的幅度还是比较大的。例如寻乌县,19611962年全县分别减少国家职工137%和226%,减少城镇人口286%和271%。④

 

     资料来源:《寻乌县志》1996年版,第273页;会昌县志编纂委员会编《会昌县志》,新华出版社1993年版,第156页;瑞金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瑞金县志》,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65--66页;长汀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长汀县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643页;《上杭县志》1993年版,第40页;《武平县志》1993年版,第46页;《梅县志》1994年版,第608---609页;蕉岭县志编纂委员会编《蕉岭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69页;平远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平远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73--474页。

城镇精简人口对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958年以后来自农村的招工人员;(2)来自农村有劳动力的职工家庭;(3)自愿退休、退职的老职工;(4)确实自愿离职回乡的职工;(5)确实自愿返回农村的城镇居民。实际上是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国家用行政手段强制回农村人口,另一部分是在当时各项供应短缺的城镇生存环境压力下,确实自愿回乡种田的人口。当时流传社会的“工人一只表,不如农民老俵一担藕”就是部分人自愿回乡的明证。城镇精简人口的浪潮持续较长,从50年代末,断断续续一直持续到7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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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梅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08页。

      武平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武平县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6页;上杭县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杭县志》,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41页。

      寻乌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寻乌县志》,新华出版社1996年版,第273页。

      丁伟志主编,寻乌县情调查组编《中国国情丛书——百县市经济社会调查•寻乌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第58页。

 

    二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到农村或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60年代初,受城镇精简人口政策的影响和在城镇人口与供应紧张的压力下,部分城镇青年被动员下放到本县农村或农林场从事生产。1968年,毛泽东发出“到农村去”的指示后,开始有大批知青上山下乡。知青下放的安置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回原籍参加农业生产。二是到本县或外县插队落户,向贫下中农学习。例如“文化大革命”时,就曾有几十个知识青年被下放到瑞金壬田镇插队落户。①三是建立集体所有制青年生产队,集体开荒种田。例如1971年,上杭县田背村一队组织知青远耕队,赴离村lO华里远的大片里(与武平县象洞乡交界处)安营扎寨,耕种此处9l亩山垅田;两年后,这个两县交界的边远荒凉山坳,已形成为一个热闹的小村庄。1973年,上杭县中都公社专门拨款在中寨队的长岭下筹建知青集体住房;1975年进驻知青耕山队,集体开荒。②四是安排到国营农林场做职工。

赣闽粤边区农村接待和安置的下放知识青年既有本县城镇的,也有来自赣州、厦门、潮汕等地区中心城市和南昌、福州、广州等省会城市的,还有来自上海等大城市的。据不完全统计,六七十年代,前述边区中心地区9县共安置下放知识青年45186(见表2),平均每县约安置5021人。接待和安置下放知识青年最多的县是上杭县,共安置下放知识青年10141人。③上杭县当时20个公社中,安置千名以上的就有中都、溪口、太拔、蛟洋、古田等5个公社;其中中都最多,达1800多名;连人口不到5000人的泮镜公社,也安置了500多名,占当时总人口的11%强。④从以上数据看来,知青下放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后来,这一非常规的劳力流动潮,经过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知青“返城潮”,绝大部分下乡知青都返回了城市,只有少部分知识青年因婚姻、工作等原因留在农村,如以1985年寻乌计,留在农村的知青仅占到1%⑤。

 

资料来源:《寻乌县志》1996年版,第273页;《会昌县志》1993年版,第156页;《瑞金县志》1993年版,第279页;《长汀县志》1993年版,第646页;《上杭县志》1993年版,第640页;《武平县志》1993年版,第576页;《梅县志》1994年版,第608页;《蕉岭县志》1992年版,第475页;《平远县志》1993年版,第4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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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瑞金市壬田镇实地调查。

  政协上杭县文史资料编辑委员会编《上杭文史资料》第24辑,第118119页。

  另一说有14000多人,见《上杭文史资料》第24辑,第111页。

  《上杭文史资料》第24辑,第111页。

  《寻乌县志》1996年版,第273页。

 

    三是城镇干部下放,参加与指导农村生产。这些下放干部主要是在“工业支援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号召下下基层的,以加强农村基层工作的领导,克服农业经济困难,其中大批下放干部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例如1959年,上杭县下放干部333人到公社、大队担任实职;19601965年,全县贯彻调整方针,动员干部134人回农村参加生产。① 1958年梅县下放干部2017人,其中下放劳动锻炼的有1560人,下放基层工作的有457人;1959年又下放干部1342人,到农场、林场、厂矿、农业社参加劳动;1960年接着下放2470名公社以上各级各类干部加强公社、大队的领导,下放1332名干部到生产队参加生产劳动。②如表3所示,50年代末至60年代,据不完全统计,赣闽粤边区中心地区8(蕉岭县没有统计数字,故未计人)共下放干部12344人。干部下放期少的几个月,长的几年;期满后,大部分返回了城镇原工作岗位,也有少部分扎根于农村的。

 

 

  注:本表数据仅据表中各县县志所载数据,为不完全统计年份和数据。

  资料来源:《寻乌县志》1996年版,第273页;《会昌县志》l993年版,第156页;《瑞金县志》1993丰版,第64283页;《平远县志》1993年版,第479页;《梅县志》]994年版,第826页;《上杭县志》]993丰版,第09页;《武平县志》1993年版,第577页;《长汀县志》1993年版,第6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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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杭县志》1993年版,第649页。

    《梅县志》1994年版,第826页。

 

二、农村人口的进城流

    在汹涌的城镇人口下乡运动的同时,边区农村也流淌着进城流,即通过升学、招工、参军提干等途经进城的迁徙流。当然,相对下乡的奔腾人流来说,进城流无疑形同山涧的溪流。

    农村人口流向城镇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升学、参军提干和招工。在长达20多年的集体化年代,有近13的时间停止了招生工作,因此,这一时期大中专院校招生的数量并不多;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够凭借自身能力考上大中专院校的农家子弟可谓千里挑一,而有幸被推荐上大学的农家子弟,在每一个乡村来说,也不过是凤毛鳞角。因此,在进城的上述三种人流中,升学后进人城镇的人数可以说是最少的。

    参军入伍后脱离农村的人数相对升学来说要多些。如表4所示,50年代至80年代,瑞金、会昌、长汀、上杭、武平5县共征集兵员34260人,期间复员退伍25356人,征兵数与复退数之差为8904;换言之,5县共有近万人参军入伍后脱离农村。表中统计年份虽然超过集体化的年限,但统计数据仍然可大致反映集体化时期通过参军入伍的形式脱离农村的事实和力度。除牺牲的军人外,参军入伍的军人,其复员退伍后按照国家“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分配原则,大部分回到家乡参加工作或从事生产,其中绝大部分农家子弟都叶落归根,重新回到生他养他的农村。尽管如此,参军入伍军人中,还是有一小部分农家子弟通过提干转业等途经或政策因素进入城镇定居,也有复退后参加其它建设离开边区定居的情况。例如瑞金县19671970年间的复退军人,无论城镇或农村户口均给予安排工作①;196119701971年,梅县输送参加海南岛建设的复退军人共有660名,同时随迁配偶及子女308名②。虽然在庞大的参军入伍人数中,进入城镇和离开边区定居的农家子弟只是一小部分,但是,毕竟他们还是跃出了“农门”。

相比较而言,集体化时期的城乡劳力互流中,招工是农村农民进入城镇的最主要通道;这一时期,还是有相当部分的农民通过招工成为“市民”。“大跃进”时期,是农民被招工进城的高峰期,但在60年代初的调整中,大部分被清退回农村。在赣东南的会昌县,19581959年,一批参加大炼钢铁的农民转为国家工人③;1958年,武平县从农村招收了4870人成为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其中3291人在不久的调整中被精简压缩回农村④。长汀县的1961年调整中,将19581月份以后从农村招收的新职工1892人全部安置回农村,随后均有来自农村的职工被辞退。⑤企事业单位招工的对象主要有四种人:复员退伍的农家子弟,下乡知识青年,城镇青年和普通的农家子弟。例如瑞金县的招工,19591966年间,主要招收吃商品粮的城镇青年;19671974年,主要招收农村知识青年及城镇已“上山下乡”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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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金县志》l993年版,第254页。

      《梅县志》1994年版,第810页。

      《会昌县志》1993年版,第154页。

      《武平县志》1993年版,第573页。

      《长汀县志》1993年版,第641页。

 

的知识青年;1958年一1978年总共招工13542人,其中就有部分幸运农民。①“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梅县,在8000多名城镇知青上山下乡的同时,企业又从农村招收4666名农民(含退伍军人)进城。②前述武平县大跃进中进城的农民虽然大部分被精简回农村,但仍有1579人继续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另外,在1960---1987长达27年的时间里,武平县还从农村招收了职工4890人,其中集体化时期的进城农民职工应该在半数以上。③

 

 

三、农村内部的迁移流

 

    除上述城乡互流的人口迁移流外,赣闽粤边区还有农村内部的人口迁移流,即到边远山区务工以及向土地较多的地方移居,此外,还有自由的从业流。相对城乡互流来说,这部分迁移人口数量虽然不是很多,但仍然是集体化时期边区人口流动的主要形式之一。

农村劳力到边远山区务工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劳动力到国营、集体农林厂矿做工等。例如瑞金叶坪修龙山水库时,谢屋排很多社员到水库做工;社员和队里的劳力报酬分配方法是:社员报酬70%交队里,30%归自己,如果按日计算,20天归队里,10天归自己,队里照计工分。④宁都洛口乡居委会主任王公明告诉我们,他1976年离开生产队到公社林场做事,他和队里的结算方法是:每天要交O3元到队里,其他的归自己,自己赚到钱比在队里赚到的更多。⑤另据我们在赣闽粤边区其他各县的农村调查,社员外出本生产队到国营、集体农林场做割松油等工作有时也是允许的,社员和生产队之间的分配比例不一。正因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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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金县志》1993 年版, 274275页。

    《梅县志》1994年版,第609页。

    《武平县志》1993年版,第573页。

    1998年瑞金市叶坪乡实地调查。

    1998年宁都县洛口乡实地调杏。

 

产队和社员之间有这种双赢的“君子协定”(不成文协定),才使社员小范围外出务工成为可能。第二,以大兵团作战和政治运动方式的大规模农田基本建设与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进而大面积调拨农村劳动力的事情也是常有的事。1958年的长汀县,抽调支援鹰厦铁路、龙漳铁路、连城四堡公路以及汀江沿河水电站等建设的民工有6896人①;19581967年,为支援省、地所属工矿、交通、建筑等企事业单位,上杭县共输出122万劳力②。

    向土地较多的地方迁移流也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向山区的迁移流。这种向山区的迁徙流历史以来就存在,战乱和政局动荡的年代尤为普遍。50年代起,国内政局相对稳定,人口增长波峰频起,这使得集体化时期的大部分农村开始出现人多地少的矛盾,人均分配的口粮极为有限,有些地少的村庄,农民普遍吃不饱肚子,城镇人口大规模下乡,无疑加重了农村的困境;再加上集体化时期农业劳动生产率比较低,导致人均口粮分配量下降,迫使一部分有条件的农民开始向有土地的山区迁徙,以期找到较好的生存环境。集体化时期向山区的迁徙流除了上述原因外,避开紧张的政治环境和追求较为自主的生产权也是其中较为重要的一个原因。例如瑞金壬田镇金华村的村民,就是各个时代迁来的,有林、曾、钟、秦、黄、杨、邓等各姓,其中金华村主任邓大春家,就是50年代末,其父从黄柏乡迁入金华村普圆小组的。邓大春告诉我们,迁来普圆小组的原因是因为那时家里太穷,兄弟又多,普圆虽然在山里面,但有荒可垦,有田可耕,比较自由。③离瑞金县城约10华里的叶坪乡谢屋排村的谢远新也差不多是同时期由谢屋排迁到山区大柏地的,与他同迁的还有一家,因为当时谢屋排是大旱村,生活较苦。④类似情况在宁都也有。例如田埠乡霄高村光明小组村民谢兆林,他是1971年由上坪(属田埠乡,比光明小组更山的地方)迁到光明的,他迁出的原因主要是当时上坪人多粮少;另一村民肖先持,是1967年由会同乡百姓村迁到霄高村的。⑤类似这种求温饱求生存向山区要土地而迁移的情况在赣闽粤边区各地都有,不过,迁移量比较小,它应是集体化时代人口极度淤积的大背景下,历史上向山区“移民潮”的最后一战。

第二,由人口、土地密集的粤东、闽西向相对较为宽松的赣南迁流。我们在寻乌澄江镇调查时,恰遇现年51岁的澄江镇桂丰村村民邓丁祥,他原是梅县石扇镇松林村老屋组人,1971年倒插门到寻乌做女婿。他告诉我们:“那时家里兄弟多(四兄弟),非常穷,饭都没有吃,而这里田多,有饭吃,就到江西来了”;据他说,像他这样来江西谋生的人很多。⑥而筠门岭的老住户告诉我们,从解放初至六七十年代很多粤东的女子嫁到筠门岭来,如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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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汀县志》1993年版,第642页。

      《上杭县志)1993年版,第641页。

      1998年瑞金市壬田镇实地调查。

      1998年瑞金市叶坪谢屋排实地调查。

      1998年宁都县田埠乡实地调查。

      1999年寻乌县澄江镇实地调查。

 

岭一乡干部叶某(50),有五兄弟,娶的都是广东女子。①19591960年,因灾害和经济困难等原因流浪至寻乌谋生的外省人员有3149人,经清理遣散后,尚有1461名难民安置在县内各地定居②;因赣东南各县历史以来粮食产量较为丰富,自给有余,无论是逃荒人员还是留下定居的难民,大部分人应该是闽粤边民。大约同时期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上杭县有数千人外出逃荒,其中就有不少难民逃往赣南谋生;1960年的宁化县,因粮食大减产,全县迁往外县的人口达9070人,部分难民流往江西的石城、宁都、广昌等县。③总的看来,以上通过非常态婚嫁、外出逃荒等方式迁流人江西的人流量远不能和明清以来闽粤边民大规模移民江西据村布点相比;但是,集体化时期,通过多种方式大范围小规模移民江西的闽粤边民移民潮应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虽然我们无法对此作出有关迁流人赣南的闽粤边民量的准确统计。

此外,还有少量相对自由的从业流。农闲挑担或做点小生意是边区农民传统的兼业方式,集体化时期被严行禁止,但是,在饥饿的逼迫下,仍有少数农民冒险为之。60年代初,长汀县城原东门大队一老农民和宁都农民为生活所迫,偷偷建立了商业互惠关系;长汀老农偷偷贩运小米椒(朝天椒)到宁都,宁都人则挑运烤烟到长汀,挑运到目的地后,一般由对方代销或包买下来销售。河田镇上街村农民赖火木也是偷偷地贩运辣椒到赣州,然后由国营商店收购,贩运一次辣椒可当在队里做二三个月;据他说,当时还有其他人贩运小毛竹到瑞金卖,当时“像我这种做生意的不多,因为我胆大”④。

 

四、结论

 

从理论上说,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统购统销政策、集体所有制经济、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等政策的出台与体制的建立,集体化时期的农民,相对清末民国时期来讲,几乎丧失了谋生方式的选择自由和迁移的自由,绝大部分农民困缩于农业、淤积于农村。集体化时期的农村应该是一个“不流动的社会”。但是,从当时的现实来看,集体化时期,赣闽粤边区既有城镇人口的下乡流(例如精简城镇职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城镇干部下放等),也有农村劳力的进城流(例如升学、城镇招工、农民参军入伍等),还有农村内部的劳力迁移流(例如到边远山区务工、向土地较多的地方移居、非常态的婚嫁、外出逃荒、偷偷做点小生意等);这一时期,城乡互流和农村内部迁流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当然,相对今天农村波澜壮阔的“民工大潮”和频繁的城乡互流人口来说,上述人口流动只能算是涓涓细流。然而,这种通过政府行为或者体制安排大规模劳力流动(例如城镇下乡流)的现象是不能视而不见的,农村人口的小规模自由流动的事实也是不能忽略的。因此,集体化时期的农村社会不是一个“不流动的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人口向农村、向山区迁流的社会;集体化时期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由体制安排移民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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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会昌县筠门岭镇实地调查。

      《寻乌县志》1996年版,第294页。

      《上杭县志》1993年版,第628页;宁化县志编篡委员会编《宁化县志》,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36页。

      2000年长汀县实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