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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反思与讨论  
  作者:李守琴  浏览次数:287  发布时间:2008-06-29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  
   

至此,Z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终于告一段落。透视这场轰轰烈烈,我们不难发现,在这场围绕着村庄公共权力进行的博弈中,真正参与选举的是村庄内的乡村精英,而大多数的村民只是在“精英”的“引领”下参与选举。这些精英又表现为两大类:体制内精英和体制外精英。

Z村中,村支书兼主任袁大洋属于体制内精英。他掌握着村庄公共权力的分配,拥有更多的资源,在村庄内有一定的影响力。而在实力上与袁大洋抗衡的体制外精英也不少,他们主要有:经济上的“能人”胡双新,第四届村委员会成员袁望才,“全权代表”袁会平,原乡干部王国清等。在这场村委会的换届选举中,由于他们的加入,才使我们的选举故事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这场博弈的实质是什么?各类乡村精英在博弈中所处的地位如何?所产生的影响又是什么?借助于Z村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我们来逐一讨论这些问题。

()乡村精英博弈的实质:利益之争

利益是一种需要,它包括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的需求。其主要表现形式是以物质利益的经济利益。①不可否认,就目前的村委会选举而言,之所以乡村精英倾其全力参与竞争,最根本在于通过选举他们能够获得诸多利益。

首先,当选村干部能够获得许多方面的收益。从物质利益来说,在中国中部等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当村干部换来的收入,相对普通村民的收入而言,还是合算的。在Z村,村支书一年的合法收入是3000多元,村干部在不误自家农活的条件下,还有机会获得这样一笔收入,何乐而不为?所以,虽然袁会平、胡双新一再强调他们当选村干部是为了监督袁大洋,为民理财,但没有村民会完全相信。诚然,向利是人的本性,只是体现在不同人身上的程度不同。第二,在目前的体制下,很多地方的村干部在村庄中充当着“当家人”的角色,手上掌握着较多的公共资源,在目前体制不健全、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村干部在很多条件下可以把这些公共资源“转化”为个人的私有资源(尽管可能会触犯法律)。如袁大洋决定着村扶贫款的发放、村提留的减免等。由于账目常年不公开,袁大洋有很多机会可以把这些东西“化公有为私有”。同时,在目前情况下,乡镇在乡村里的好多任务和工作需要村干部去完成,因而村干部在某种程度上又是乡镇政府的“代理人”。所以,村干部与各级政府部门联系较多,存在着人际关系上的潜在价值。事实上,正是依赖着这种优势,袁大洋才当选为竞争激烈名额极少的党代表。第三,村干部虽然不是国家的正式干部,但也是一种权力、地位和荣誉的象征。符合杜赞奇在其权力文化网络中的动机分析一一出于提高社会地位威望、荣耀并向大众负责的考虑。①这些收益,对于乡村精英来说,自然是十分诱人的,在经济不发达、收入渠道少、官本位气氛又浓的中部地区尤甚。

其次,村庄公共资源和公共利益的分配也是博弈的重要原因。由于历史的原因,村集体资产管理沿用的是一套落后的体制,产权不明晰、管理不科学,体制内精英长期把持村庄的治理权,在大部分农村,普通村民连村里帐务的“知情权”都无法获得。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社会化的影响,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一一村民愈来

愈关心公共财产的分配问题,“要求村干部公正分配资源或有利于自己”、“对村干部利用职权获得利益的控制”。②对于村民来说,他们要追求自己所在的利益,并对公正进行诉求。在当前条件下,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大多数村民文化素质不高,政治觉悟比较低,对选举的法规和程序不甚了解。相对于普通村民而言,体制外精英具有文化上、经济上的相对优势。如袁会平可以背出《村组法》的相关内容,胡双新具有经济上的优势。所以,体制外精英由于具有相对于普通村民的资源优势,更有能力追求这方面的权益;同时,在村民眼中,村干部是“官儿”,体制外精英袁会平、胡双新才是自己的“代言人’夕,所以体制外精英有群众的支持;另外,经济上、社会影响力等资源方面的优势,必然会产生政治上的需求;作为体制外精英,经济上的成功和文化上的优势萌发了他们追求政治身份的意识,如胡双新‘旧子过得很舒适,就是对有些事情看不惯”,袁会平则以“民主的推动者”自诩等。所以,无论是从利益上,还是从实力和道义上,都决定了只有体制外精英才能在选举中跟以村干部为首的体制内精英抗衡。

()乡村精英博弈的非均衡性

在这场博弈中,袁大洋笑到最后,体制外精英胡双新、袁会平最终败下阵来。其实早在选举一开始,许多人就断言:“袁大洋一定当选!”就其原因,在于这场博弈本身的非均衡性,其中最重要的在于双方拥有和调动资源的非均衡性。在当前的村委会选举中,体制内精英在资源和占有和调动上占有强势地位,具有体质内精英所没有的优势,主要表现在:

第一,乡村干部拥有正式权力资源,这是他们保持强势地位的最主要原因。在当前农村的大部分地区,村干部充当的是“当家人”的角色,控制着村里的大部分资源,对村庄的大小事务有拍板权。他们一般会利用掌握权力的便利,直接给体制外精英和普通村民以适当的好处,使其不直接反对自己。Z村场域中,村干部袁大洋创先例给前任支书袁谋望以月补贴,平时特别照顾家庭情况较差但群众威望高的袁望才,给一些村民困难补助、减免提留等。这样,得到好处的村民自然会对体制内精英感恩戴德,没有得到好处的村民也希望通过对体制内精英的支持为未来可能取得的收益支付成本,从而体制内精英能够得到一部分村民的认同,并且能在自己周围逐渐形成一定的支持群体。甚至“三免一补”的“补”,袁大洋都要在选举前夕发给村民,意图获取民心。

第二,乡镇政府的支持,也是体制外精英保持强势地位的重要原因。在现行体制下,乡镇政府官员为了更好完成上面的任务和目标,多出政绩,在责大权小的现实情况下,往往在村里寻找得力的帮手,这样掌握村资源丰富的村干部就成了他们的得力助手。由于乡里下达到村里的任务有许多是由村干部完成的,村干部在某种程度上充当了“代理人”的角色,因此乡政府和村干部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利益的一致性。为此,出于人情和现实利益,在竞选中,村干部自然会倾向于体制内精英当选。另外,对于当前的村委会选举,部分乡镇领导往往抱着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心态对待选举工作。体制内精英熟知法律和程序,相对于普通村民来说,乡政府更有利于开展选举工作。所以,体制内精英当选,无论是对于二者长期形成的合作关系来说,还是就完成工作任务来说,乡政府都愿意体制内精英当选。因此,在当前的村委会选举中,乡镇政府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尽量维护原村干部的利益。尽管按照法律来说,村委会成员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但在实际中,乡镇政权对村委会的选举仍有一定的影响力。如((t寸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第三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些都给乡镇干部在选举中“发挥作用”提供了合法的制度依据。虽然《村委法》也规定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但在实际中,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机构,是国家治理村庄的代理人之一,拥有国家授予的治理村庄的组织地位,凭借国家授予的行政组织地位,乡镇政府就可以对“村治”,甚至对村庄和村民的经济生活,进行直接的或间接的行政干预。

这样,在目前法律不健全和村民法律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利用手中的权力和乡政府的“照顾”,体制内精英就会实施有利于自己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控制村民选举委员会来为自己服务。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但是由谁主持,如何推选却没有规定,对于怎么推选绝大部份省份也没有明确规定。Z村中,村民选举委员会从产生到运作都是由上届村委会成员(主要是村支书袁大洋)或乡镇政府主持和指挥的。Z村的选举委员会由选举产生,成员有7:胡双新、袁会平、袁望才、袁江汉、李年来、盛炎爽。其中,除了胡双新、袁大洋明确站在村书记袁大洋的对立面以外,袁望才是第五届村委会成员且与袁大洋交情深厚,袁江汉、李年来、盛炎爽更是众所周知的村支书袁大洋的“死党”。这样,虽然村书记袁大洋不是村选举委员会成员,但由于其死党在内,袁大洋就可以之间或间接的通过选举委员会,直接或间接地对选举发挥影响。Z村选举中,村民选举委员会几度在书记袁大洋家里召开:村民代表名额的分配由书记员大洋说了算;村民代表名单在没有确定之前在书记袁大洋家里度过了漫长的国庆长假;甚至在袁望才当选为村主任候选人后,自动退出村委会选举委员会后,袁大洋倍加信任的人一袁昌甫也被糊里糊涂地确定为村委会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大会上,唱票员和计票员由“村民委员会”临时“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所有这些活动,都在客观上使袁大洋处于更加强势的博弈地位。

相对于体制内精英而言,体制外精英没有以上的资源调动优势,要增强自己在博弈中的地位,他们只能发动群众来支持自己,获得尽量多地选票,然而体质外精英同样具有发动村民的优势一随着生产自主权的取得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当前的村民发生了迅速分化,一一村民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类:支持原任干部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者,反对村干部者。

支持原任干部者:由于村干部手中掌握着村庄的公共权力,在现实的条件下,权力的变通自然会带来一些现实的利益,如承包权的取得、扶助款项的发放等。取得这些好处的村民自然不会反对原任干部,而是希望维持现状,所以他们在选举中自然会支持原任村干部当选。Z村中,村书记袁大洋很会利用技巧来获得村民的支持:给前任村支书袁谋望以月补贴,给部分村民扶贫款,甚至利用自家的牌场和小卖部来笼络人心。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者:首先,农民又是社会人,中国人自古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哲学,又讲一个“忍”字,一般是不会去做得罪人的事的,只会做顺水人情。其次,农民也是经济人。由于小农生产的局限性,在不改变种植粮食作物又没有非农业经济的情况下,选哪个当村委会主任都差不多;加之村民们各自忙于生计,也无暇顾及选举这事。实际中,持这种态度的在村民中占很大一部分。反对村干部者:这类村民又可以分口头上的反对者和事实上的反对者。口头上的反对者只是发发牢骚不会为了选举去采取行动,甚至连投票都不会去做。真正采取行动反对村干部的人少之又少。

从上可知,即使在村民这一资源中,体制内精英也夺去了一部分资源。体制内精英只能来发动后两类村民来支持自己的行动,而第二类村民也是村干部要争取的对象。即使后两类村民都对村干部不满,由于农民的原子化状态下,他们难以集体行动,组织起来成本极其高昂:虽然每个人面对着那些明显在从村集体中乃至从他们自己身上谋取好处(比如村干部将集体财产化公为私,搭车收费)时,都充满了不满,却都不会行动,“任何时候,一个人只要不被排斥在分享由他人努力所带来的利益之外,就没有动力为共同利益做贡献,而只会选择作一个搭便车者”。难怪胡双新在村民大会选举现场懊恼:(选民)说好了要来的,哪晓得这些人……”因此,“虽说农民人数上的优势是农民最为宝贵的资源”,但这仅仅是潜在的资源,在目前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和组织成本高的状态下,体制外精英与拥有优势的乡镇干部和体制内精英的博弈只能是非均衡的。

()乡村精英博弈的影响

当前,乡村精英不仅给乡村的政治生活增添了许多亮丽的风景,也给乡村民主和治理带来了不同性质的影响。其主要有:

1、推动民主发展、规范乡村治理

对于村民来说,国家供给乡村社会的民主选举为他们整合利益、表达利益提供了一个制度化的渠道。Z村的选举虽然主要表现为乡村精英之间的博弈,但无论如何,选举程序在村庄得到了落实,一些不知民主为何物的村民在程序的落实中接受了民主的启蒙;在选举中,村民达到了较高程度的利益整合,迸发出令人欣奋的政治热情:他们联合起来要“查帐”,要推选自己的当家人;在选举大会上,村民因“秘密投票”程序的敷衍而进发的不满、愤怒和为此进行的斗争让乡镇干部始料不及,也让乡镇干部后怕。虽然他们没有改变所有村庄的权力格局,但在一定程度上争取和维护了自己的利益。选举前夕,农田补贴发到了村民的手上;选举过后,他们要求查账的呼声也得到了乡政府的重视。这些都让基层的村民看到了民主带来的成果和希望,从而能够调动他们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化的进程。对于乡镇干部来说,我国的民主选举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他们的行为,使他们在大的制度框架内不敢任意越权。毕竟触犯法规是一件让人担惊受怕的事情。另外,由于乡村精英民主意识较强,大多通晓法律,他们对乡镇的一些不合理负担和不合法行政往往会进行依法抗争。正如H乡选举指导组组长李书记所讲,“正式选举我们都按程序办,否则让他们(村民)抓住把柄不得了”。Z村选举中,虽然乡政府巧妙地推掉了村民的“查账”,虽然袁会平在选举大会上因讲解正确的选举程序被乡政府工作人员强行拉走,但这些表面上的“胜利”都为村民选举大会上的“骚乱”埋下了“祸根”,以至于最后李书记决定“不管选出来谁都行,只要不重新选举”!这些实际工作中的“教训”提醒着乡镇政府在今后的选举工作指导中不得不转变观念,转换角色,改进工作作风,推动选举的公正进行。否则,他们“政治任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就有可能存在风险,难以完成。就乡村精英自身来说,选举使他们领悟要当选就必须要村民在自己的名字下画圈圈,因此必须在实际中为村民办事。对于体制内精英来说,由于体制外精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调动群众的力量,体制内精英要保持自己的地位,就不得不顺应民主的发展趋势,争取群众的支持,规范自己行使村庄公共权力的行为,这对于乡村选举和村庄治理的民主化、公开化和公正化都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所以,选举过后,袁大洋着手解决六组“三不通”,设立村民理财小组,“要干好这三年”。而体制外精英要继续进行村庄权力角逐,就必须不断地发动群众,动员选民的力量。选举过后,胡双新之所以对下一次选举给予了希望,最根本的在于他相信通过自己的付出,一定能得到选民的回报。所以,选举过后,胡双新要“建立农会”一为了是让村民知道自己真正为民办事。所以这些,都在客观上使乡村民主和治理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2、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体制外精英的政治挫折感

村治过程中,一旦体制外精英在期望与现实之间,需求与满足之间产生反差,就会出现政治挫折感。这种反差在中新村村委会的选举过程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袁会平,胡双新一心想当上村干,“哪怕是个委员”,但他们这个小小的愿望一直没有实现;袁水兵一直想供出村务账目,但他始终没有机会;袁会平等处心积虑团结村民制造选举波折,让袁昌浦对仗袁大洋,也没有成功。所以,选举结果公布以后,最为失落的不是参加竞选而落选的几位候选人,而是袁会平、胡双新等:一脸的惆怅,一脸的无奈,还有布满血丝的双眼。其政治挫折感的积累有三种后果。

第一,体制外精英固然具有一定范围的影响力,固然有与体制内精英抗衡的能力。但面对比自己占据优势的体制内精英,失败之后,他们就会认定“民斗不过官”的古训,逐渐消饵自己的独立性,如果体制内精英对其“招安”,他们就会被体制内精英所吸纳。如袁会平在选举结果公布以后,没有拒绝连任支书兼主任的袁大洋的邀请,走进了酒店。不可否认,在目前制度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体制外精英的影响力毕竟有限,终究是“蚂蚁撼不动大树”。而体质外精英一旦被体制内精英所吸纳,二者也就有了共同的利益。如此,村庄的公共权力就会失去监督的空间。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会导致腐败;另外,由于乡村精英在资源的占有和调动上占有优势,一旦乡村精英结成强势的利益集团,就会侵蚀和掠夺普通村民的利益。如此,乡村的民主建设也就背离了其初衷。

政治挫折导致的另一个极端就是村民的非政治化参与。非制度政治参与是突破现存制度规范的行为,也是在社会正常参与渠道之外发生的活动。体制外精英如果在制度内寻求不到参与的利益,必然会转向制度外,非制度政治参与是对权威关系的挑战,一旦失衡,政治动荡就将产生。当前,非制度参与的扩大趋势更多地表现为一些破坏性参与。比如有的农民用不合法不正当的方式,向执法人员、乡村干部甚至更高级的干部行贿,以达到仅凭自己的力量无法实现的目的;有的农民因负担过重、或乡村干部作风粗野等而进行的抗议和暴力对抗活动;甚至一些农村邪恶势力如黑社会性质的团体、教派团体在农村有抬头的倾向等政治挫折感不断积累的另一个可怕后果还会导致体制外精英远离村庄政治生活,从而使村庄不免有沦陷黑金政治的危险。在当前形势下,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民主制度的建设为个人的发展提供了诸多条件,处于优势地位的乡村精英自然比普通村民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一旦他们在政治的追求中得不到价值的实现,乡村精英就会产生政治冷漠,从而转向对经济的追求,而这种冷漠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则是多方面的:首先,它会改变乡村精英格局。体制外精英政治参与挫折感的出现与传播,在一定程度上会冲击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乡村精英因为其主导地位,在乡村有着广泛地示范作用,他们对政治的冷漠会迅速而广泛地传染到广大村民中去,导致大面积的冷漠,从而导致村民对政治参与的疏远和逃避。这种逃避和疏远导致乡村权力逐步淡出民众的监督。其次,它会消饵村民对村庄的心理认同。因为村民对村庄心理认同的一个主要条件就是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来自于权威的舆论导向,一旦体制外精英产生政治挫折感,他们就不那么热心于村庄舆论了,从此村庄舆论也就日益失去公正和客观性而成为家长里短式的评头论足。所以,中新村选举结束后的第三天,很多村民说“现在还说什么,他们(袁会平,胡双新)几天都没来了。村里的确很没意思”。再次,它会导致村庄权威结构向无权威方向发展,严重影响村庄秩序的维持和发展,对村庄治理提出了严峻挑战。因为村庄有序的治理来自于乡村权威的力量以及村民内心的认同。而饱受政治挫折的体制外精英使得这一切都化为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