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公告
  最新公告 百村十年观察员招聘启事
最新公告 山东大学2008年全国博...
最新公告 “农民创造与农村改革”全...
 
热点新闻
  热点文章 中国农村研究通讯2007...
热点文章 “新三农”问题的社会矛盾...
热点文章 当前乡镇改革的几种模式(...
热点文章 中国农村研究通讯2007...
热点文章 中国的新农村应该是这样的
热点文章 农村改革30年——农村巨...
热点文章 中国农村研究通讯2006...
热点文章 十七大报告解读:强大经济...
热点文章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苏南农...
热点文章 新农村建设提出始末
 
推荐新闻
  推荐文章 孙立平
推荐文章 王铭铭
推荐文章 党内民主制度创新:一个基...
推荐文章 乡村文化与新农村建设
推荐文章 扶贫不是对穷人的恩赐——...
推荐文章 制度创新与林业发展
推荐文章 基层民主选举与农村社会重...
推荐文章 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
推荐文章 以钱养事:构建服务型政府...
推荐文章 从“管治”到“服务”——...
 
  河南省南阳市农村女性参政的实证分析  
  作者:时树菁  浏览次数:606  发布时间:2008-07-01  文章来源:中国农村观察 2008.1  
   

一、引言

政治从本质上是基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围绕特定利益,借助社会公共权力来规定和实现特定权利的社会关系。政治的本质内容包括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其中,政治权利是法律赋予社会成员的政治资格,即社会成员有资格在政治共同体和政治生活中活动,要求自己的利益得到政治权力的保障(王浦劬,1995)。法律虽然规定社会成员享有一定的政治权利,并不等于社会成员在政治生活中已经实现了自己的既得利益。社会成员还须通过法定形式和途径,参与政治生活中去实现自己的利益。这就需要社会成员凭借政治权力来参与政治生活。参政是参与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女性参政就是女性借助社会公共权力获得国家法律赋予女性的政治权利的一种社会政治活动。

马克思指出:“每一个了解一点历史的人都知道,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社会变革。”显然,农村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占农村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村女性,离不开农村女性对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积极参与。农村女性地位的提高是农村社会向前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农村女性的政治地位是衡量其社会地位的一个重要尺度,而参政是实现农村女性政治权利的主要途径,因此,参政在农村女性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义的女性参政是指女性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包括知政、议政、参政和执政。即女性参政不仅包括女性直接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级各类领导职务,直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还包括女性行使公民的民主权利,例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对各级党政领导进行民主监督,通过言论、出版、结社等发表自己的政治见解。对女性参政的研究也就是针对女性参政的方式、现状、特点及其影响因素等做全面的分析。农村女性参政的内容包括农村女性选举和被选举为县乡级人大代表、村委会成员以及对村级组织以及乡、县级党委和政府进行民主监督。

二、南阳市农村女性参政的现状

南阳市位于河南省西南部,总面积26509 平方公里,人口1080.02 万人,下辖十县一市二区,是全国辖区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地级市,2006 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1201.17 亿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1149 元。南阳是中部典型的以农业为主地区,农业人口916.94 万人,其中,农村女性人口占49.1%。以该市为例分析农村女性参政具有典型意义。笔者走访了南阳市有关党政部门,并选取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社旗县(平原县)城郊乡、西峡县(山区县)双龙镇作为调查点,在19 个村33 个村民小组发放调查问卷405 份,回收有效问卷389 份。

(一)南阳市女性参政现状及存在问题

1.现阶段南阳市农村女性参政的基本情况。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的核心,公民政治参与主要体现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现。在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村级组织的选举中,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的选举对于村民显然更有实际意义,因为,村“两委会”毋庸置疑是村庄政治的核心。所以,笔者把村“两委会”的选举情况作为调查分析的一个重点。2004 年和2005 年,南阳市13 个县(市、区)的4622 个村分别进行了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自治委员会换届工作。依据党章,通过“两推一选”(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党员选举),产生了4622 个村支部,依据法律,通过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了4622 个村委会。选举出“两委会”成员36852 人,其中,女性村干部3908 人,仅占“两委会”成员总数的10.6%,这一数字显示,南阳农村女性当选“两委会”成员的比例很低。

以下是三个乡镇的调查情况:

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位于南阳市北郊,总面积139.7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3 万亩,人口11.9万,下辖30 个村。该镇距南阳市区十多公里,焦枝铁路、豫02 公路横贯南北,岭南高速公路从镇区穿过,交通便利,有极佳的区位优势。镇区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盛产优质石灰岩。该镇经济发达,各类企业3000 多家,全镇国民生产总值18.16 亿元,是豫西南最大的建筑材料基地。表1是该镇20042005 年村“两委会”换届选举情况。

社旗县城郊乡属平原地带,全乡耕地面积6.3 万亩,下辖15 个行政村,人口3.9 万。该乡以农业生产为主,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棉花、芝麻、烟叶等,人均收入较低。该乡20042005年村“两委会”换届选举情况见表2

西峡县双龙镇面积44.1 万亩,其中,耕地8500 亩,林地37 万亩,下辖22 个行政村,人口2.3万。该镇距离中心城市远,地处山区,盛产香菇、辣椒、天麻、杜仲等经济作物和中药材。改革开放以来,成为远近闻名的山货集散地,有许多省份的客商长年在这里收购山货,人均收入较高。该镇20042005 年村“两委会”换届选举情况见表3

1、表2 和表3 的数据显示:总体上,南阳市农村女性当选为村“两委会”成员的比例相当低,尤其是正、副职。而且,这一比例在地域间分布不平衡,在南阳市20042005 年村“两委会”换届选举中,位于南阳市郊区、经济发达的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女性当选比例为20.7%。相反,距离南阳市几十公里、经济落后的社旗县城郊乡女性当选比例仅为8.7%。这说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明显比落后地区女性参政比例高。

2.南阳市20042005 年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女性参与的特点。第一,呈现出经济利益倾向。经济地位是政治地位的物质基础。今天的农村女性在经济上的日益独立,一方面使她们拥有了比以往更多的平等参与机会;另一方面使她们更加关注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经济问题。在本次问卷调查中,68%的农村女性赞成“只有积极地向政府反映意见和要求,才能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满足,才能使政策制定地更加合理”。“如果政府做了损害您利益的事儿”,76%的农村女性选择“向有关政策部门反映”,6%的女性选择“通过党组织向上反映”,10%的女性会“发牢骚”,5%的女性“认了”,2%的女性表示会“体谅国家”,1%的女性会“上街游行”。数据反映了大部分农村女性会为自身利益而参政。调查结果还显示了农村女性对于公共事务和基层政权建设也是从经济角度去关注。这种状况在村“两委会”选举中有明显的反映,女性在选举村干部时,大部分倾向于有能力的人,76%的女性选村干部的标准是“能带领村子致富”。

第二,当选女干部的年龄结构呈现中青年趋势。在南阳市20042005 年村“两委会”换届选举中,各县(市、区)的选举结果普遍反映出新当选的村“两委会”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趋向中青年化。换届中共当选女干部3908 人,年龄分布见表4

以上数据反映了女干部年龄结构呈两头小、中间大的特点,这一点和中国婚娶习惯相关。在中国,一般都是女方嫁往男方家。在2635 岁和3645 岁这两个阶段,女方嫁到男方家后,已基本熟悉男方家及其周边环境,开始为村里的人所了解。这两个阶段可以说是农村女性参政黄金年龄段。

第三,知识女性的当选率高。在本次调查的三个乡镇19 个村和33 个村民小组中,共有女村干部86 人,其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有1 人,高中毕业的有13 人,初中毕业的有53 人,以上三项占女干部总数的77.9%。小学文化程度的只有19 人。在调查中普遍反映,“有文化”是当选村干部的重要条件,“不识字”、“文化水平低”会直接限制其参政能力。

第四,呈现出组织倾向。妇女组织是党联系广大女性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南阳市妇联十分关注20042005 年村“两委会”选举工作,并通过宣传来增强农村女性的群体意识和竞争意识,维护农村女性的参政权利,发挥农村女性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以促进基层女性进村“两委会”。各县、乡的妇联也纷纷抓住这次换届提供的机遇,大力宣传,积极促进农村女性参政。其中,蒲山镇妇联建立健全了女性人才信息卡,组织妇女干部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认真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重要意义。从20042005 年换届后到2007 6 月,共举办培训班9 期,培训妇女312人次。乡妇联积极发展女性党员,3 年来发展女性党员20 名。现全乡党员总数为571 人,其中,女性党员131 人,占党员总数的22.9%。本次问卷调查的结果还显示,55%的农村女性认为妇女组织在政治方面的工作“作用很大”或“有点作用”。

3.存在的问题。第一,参与意识较强,但当选比例很低。在这次换届中,各县、乡的投票率都达到了90%以上,女性的投票率在93%以上。这说明,农村女性的参与意识较强。64%的农村女性知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78%的女性知道“选举村委会干部的程序”;45%的女性“很关心村务,并经常提出建议和意见”,41%的女性“比较关心村务,偶尔提出建议和意见”,只有14%的女性对村务毫不关心;56%的女性认为“参加村委会选举是我的权利”。这说明,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在为广大农村女性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政治舞台和不断扩大的自由的同时,这些法律观念也深入农村女性心中。阿尔蒙德和维巴在《公民文化》中指出:“个人确信他应当参与共同体或国家的政治生活,并不意味着他将在事实上这样做。”①即人们的政治观念和政治行为之间有一段距离,政治行为的改变往往滞后于政治参与意识的提高。农村女性的参政状况说明了这一点。在调查农村女性对于当干部的看法时,有74%的女性“从未想过要当干部”,原因是认为自己没有这个能力,但60%的农村女性认为,如果选我做村干部,就尽力干好。这说明,农村女性的参政行为中存在着很大的被动性,如果被“逼”到村干部的位置上,大部分会干好本职工作。20042006 年南阳市村“两委”成员中女性比例为10.6%12.5%13.4%,农村女性的参政比例远低于全国20%以上的平均水平。

第二,在村“两委会”成员中女性明显处于配角的地位。南阳市农村女性参政不仅整体水平低,而且已当上村干部的女性任正职、负责全面工作的也少,任副职、负责某一方面工作特别是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的较多。三个乡镇调查结果均显示,在本次换届中当选的农村女干部结构成“金字塔”状,高层女干部人数偏少。在三乡镇当选为村“两委会”成员的86 位农村女性中,担任正职的有 6人,担任副职的有9 人,担任村“两委会”中正副职的女性加起来也仅占当选女性的17.4%,而且当选为村委会副主任和委员的农村女性大多负责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等单项工作。

第三,农村女性参政议政的综合素质还不适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一般来讲,文化程度

和自身的综合素质成正比。女性的文化程度低则参与社会、参与政治的能力相对就低;反过来讲,社会为她们提供的参与机会和参与面也少而狭窄,她们参与社会所用的时间相对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程度低。20042005 年南阳市新当选的村“两委会”领导班子中,虽然整体文化素质较以往有所提高,但是,部分农村女性在文化知识素质、法制素质、能力素质等方面都有一定欠缺,适应不了参政的要求。比如,对公共事务比较冷漠,不参与或很少参与民主选举等公共活动;独立自主的能力差,在选举、决策、管理中容易被他人左右,不能坚持己见;在带领群众致富、解决复杂矛盾等方面能力不足,等等,这些影响了农村女性在村庄政治中的地位。以双龙镇为例,当选的女干部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干部占了极少数,大部分女干部是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南阳市近郊的蒲山镇,经济文化相对发达,女性参政的比例明显高于南阳市女性参政的平均水平,但即便如此,现任村“两委会”干部中也只有女性57 人。其中,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9 人,占女干部总数的15.8%;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女性有38 人,占女干部总数的66.7%;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女性10 人,占女干部总数的17.5%。文化程度偏低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女性参政的自觉意识和参与能力。

三、影响农村女性参政的诸因素分析

通过对南阳市农村女性参政状况的调查,特别是对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社旗县城郊乡、西峡

县双龙镇农村女性参政的调查分析,笔者认为,影响农村女性参政的因素主要是:传统观念、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女性的参政意识、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和妇女组织的宣传作用。

(一)“男主女从”的传统观念

在封建社会,女性毫无政治地位,“男主女从”的观念成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几千年来,这种腐朽的传统观念早已入风化俗,内化到人们的道德观、审美观,积淀成一种心理定势和潜在意识。今天,虽然这种传统观念已经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但它仍然有着强大的影响,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这种观念导致人们接受男性作为社会强势力量、主导力量的代表,而对女性,人们往往要用比男性更苛刻的标准来衡量,从而增大了女性进入政治、经济等社会领域的难度,造成了男女从政不平等的社会环境。随着基层民主政治的推进,农村女性已经认识到自己和男性有同等的权利,但这并不能迅速改变女性的深层价值观念,不可能使农村女性在短时间内摆脱从属地位和依附心理。因为父权社会对女性角色的期望是“贤妻良母”,生活在农村的女性与城市女性相比,更容易接受这种角色规定。狭窄的生存环境和社交范围限制了她们的眼界,致使她们习惯于遵循前人的训诫行事,一旦接受某种观念和标准就具有很大的稳定性。就南阳市而言,农村女性虽然在经济活动中和男性获得了平等的参与机会,但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男性至上的价值观。即使女性意识到自己有平等的政治权利,这种意识首先也只是作为一般“人”的自我意识启蒙,而不是作为“女人”的政治意识启蒙。相对于封建社会和计划经济时期来说,女性作为“人”的政治意识觉醒的确是个体意识的启蒙。这是历史性进步,是女性政治意识的前提,但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女性政治意识,而只是男性意识形态的折射。对三个乡镇女性参政性别意识的调查结果见表5

5 说明,虽然南阳市农村女性意识到像“男主外女主内”、“妻子不能比丈夫强”等观念是封建残余思想,但是,在实际做法中,农村女性的思维方式仍然是保守的、守旧的。正如列宁所说,“只有那些已经深入文化、深入日常生活习惯的东西,才算作已达到的成就。”①新观念在理论界取得优势,并不等于在社会生活中占了上风。

(二)农村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

马克思指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起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②由此可见,女性经济地位是其政治地位的物质基础。农村女性只有在家庭中有较高的经济地位和决策权,才会更加关心村务对其经济利益的影响,因而,更加积极主动地通过各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所以,从丈夫的绝对主导中独立出来,逐步摆脱对丈夫“主权”的依附,这对女性独立地位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生产队时期,集体事务由生产队长和男人们商量决定,每一个家庭中的男人代表女性商议集体事务。女性很少、甚至从不过问队里的事,女性没有商讨与谈判的地位,也就没有真正的政治地位。中国农村“家庭责任制”把家庭还原为基本生产单位,女性获得与丈夫商讨家庭生产与经济事务的权利,这是女性参政的重要基础。尽管多数家庭在重大事情的最后决策中,仍然以男性为主导,但女性在家庭中获得“发言权”,使她们有机会意识到自己的独立地位,客观上使女性逐渐成为与丈夫商量家庭事务的独立主体。作为民主政治的重要前提条件,自由商讨的主体之间必须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从村民自治的实践来看,与男性共同关心与谋划家庭经济活动,为女性学习政治参与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目标,她们需要关注村委会或村主任是否有助于实现她们的利益,这是她们认识选举意义与选择村主任标准的直接依据。

对三个乡镇农村女性在家庭中经济地位的调查结果显示,自农村实行经济改革以来,南阳市农村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调查“你家里由谁当家”这一项时,54%的女性认为家庭事务是由“夫妻共同决定”,21%的女性认为家庭事务是由“自己”当家。这说明,今天的农村女性在经济上、家庭事务的决定权上已经慢慢具有和男性平等“对话”的权利。但是,非集体化对农村女性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据笔者的问卷调查,16%的女性每天要进行3 个小时的生产劳动;17%的女性每天要进行4 个小时的生产劳动;21%的女性每天要进行5 个小时的生产劳动;16%的女性每天要进行6 个小时的生产劳动。39%的女性每天要做2 个小时的家务;38%的女性每天要做3 个小时的家务。可见,南阳市农村女性在家庭中经济地位的提高,是以女性同时担负着生产和家务两种重负为代价的。在本次调查中,通过访谈发现,农村男性一般不做家务,这就从时间上限制了农村女性参与农村公共事务。

(三)农村女性的参政意识

参政意识是参政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就其内容来说,主要包括:政治认知、参政的情感

态度、参政的行为素养等,其中,政治认知是参政意识的基础,政治态度是参政意识的内在制约机制,而积极的参政行为则是参政意识的外显。农村女性的参政意识是农村女性参政的主观条件。对三个乡镇农村女性参政意识的调查结果见表6。表6 说明:部分农村女性对国家事务的关心程度较高,参与意识较强。但是,对于参加竞选村干部,农村女性就呈现出被动状态。这是由于长期缺乏参与机会及传统文化中不利因素的影响,部分农村女性尚未树立起参与观念。有的满足于当好家庭妇女,对公共政治生活缺乏了解、缺少兴趣;有的依附性较强,在选举中容易受他人左右;有的政治效能感差,忽视自己的价值,对选举持“无所谓”态度。同男性选民比,女性的公民意识缺失更明显。

(四)女性的受教育程度

文化素质是参政素质的一个重要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女性要同男子竞争,必须显示出比男子更高的修养,而修养来自于文化素质的提高。女性文化素质既是影响女性参政的主要因素,也是提高女性参政的条件。而受教育程度一般来讲与文化素质成正比。在现代社会,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对农村女性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有直接的影响。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村女性对政治信息有更清楚、更深刻的了解,具有更强的政治效能感。

对三个乡镇农村女性文化程度的调查结果显示,13%的女性不识字或识字很少,37%的女性是小学文化程度,39%的女性是初中文化程度,9%的女性是高中文化程度,2%的女性是中专文化程度。而教育比年龄、收入等更能决定其政治态度,只有具备一定文化素质的人才会对参政感兴趣。蒲山镇是经济文化相对发达地区,女性受教育程度也相对较高,其参政水平明显优于其它地区。因此,要推进农村女性参政,教育要先行。但是,在调查中也发现,虽然大部分农村女性文化程度不高,可是,她们极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且在教育方面的平等意识很强。当问及“如果一女孩因家里没钱供她上学而面临辍学”,78%的女性认为,只要孩子愿意读书,“借钱也要让她读书”。可见,“女孩是赔钱货,不值得供她读书”的陈旧观念已渐渐退出历史舞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发展教育的物质条件将逐渐提高,尤其是人们教育观念的可喜进步对南阳市农村女性参政的发展将是极大促进。一个受过教育的农村女性更有条件争取平等,更有能力使自己充分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五)妇女组织的宣传作用

妇女组织可以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去影响同级政府的决策。妇女组织是党联系女性群众的桥梁,作为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她的职责是向广大农村女性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推广实用性科学技术,同时发现、培养女性干部,并向各级党政部门推荐。

蒲山镇妇联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及区妇联的帮助指导下,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针对农村女性存在的思想状况,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利用17 个妇女之家,开展形势教育37 场,受教育女性达3912人次。同时,在农村女性中开展“学文化、学技术、学法律、比成绩、比贡献、比守法”的“三学三比”竞赛活动,以提高农村女性的科学文化素质,使女性在农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镇妇联还配合司法部门,采取座谈、文艺演出、培训班等形式,对广大农村女性进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结论

女性参政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参政程度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社会风俗等方面的制约。随着农村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以及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程度的提高,农村女性要求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决策和监督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根据社会性别理论,男女不平等的性别关系秩序是被男性建构和维持的。男女的社会分工、角色、能力、身份、地位等不是生理因素决定的,而是社会文化对男女的期待和规范、相应的资源和机会的分配、能力和特长的发展影响了社会对男女的评价,形成男女之间不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关系。这种关系在文化习俗、教育、宗教、法律、政策等作用下得到巩固和加强,它充斥在人们生活的各个层面,是一种最基本的、最持久的社会制度。既然社会性别是被建构的,那么,通过改造落后的社会性别文化,重塑新型的性别文化,可以重构新型的社会性别关系。因此,提高农村女性参政水平,首先,必须从社会的文化、教育、法律、政策等诸方面入手,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决策者的社会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女性的偏见和歧视,从政策上向农村女性倾斜,让女性同男性一样享有民主政治的成果,保障她们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次,建立健全农村女性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使农村女性能处在一个公平的地位参与竞争;第三,培养及提高农村女性的参政意识,增强其主体意识、参政意识和竞争意识;第四,提高农村女性干部的素质,充分发挥妇女组织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