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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平昌农村因退休、选举等原因形成的原村(居)委会的“三职”干部约有3500人左右。这些同志在基层工作了数十年,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若干发展阶段,为平昌农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立下了汗马功劳。为了解决他们“老有所养”的问题,最近我们进行了调查与探索
一、现状
据统计,自建国以来,平昌离职村(居委会)干部大概在3500人左右。从任职年限上看,任职3—10年的为2000人左右;11—19年有1000人左右;20年以上的500人左右。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49岁的有1100人左右;50岁—59岁的有2000人左右;60岁以上大概有400人左右。
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深入,离职村干部都参加了医疗保险,但也只能维持最低基本医疗。加之年老体衰,收入微薄,难以维持家庭正常的日常开支,特别是去年以来物价的持续上扬,更使得他们捉襟见肘。虽然各级党委、政府一直都在关心这些离职村干部,但还远远不够,特别是涉及到老有所养”的具体问题,根本没有落到实处。
二、不利因素分析
在这些退职村干部中,绝大多数同志在任职期间,为党为人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他们大公无私、任劳任怨,物质上没有积累,身体上落下了顽疾。从调查结果看,在这些退职干部中,目前存在着三种心态:一是积极向上,他们心胸豁达、对现任班子的工作支持而不操持,参与而不干预。二是得过且过,认为辛苦了大半辈子,该休息了,或者是由于某种原因对现任村领导班子存有意见,缺乏沟通交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三是由于组织上关心不够,给一些人造成了心里上的不平衡,成了现今农村工作的对立者,这对乡村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是极为不利的。对退职村干部关心的不到位,也就影响着现任村干部队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严重影响着为民服务的质量,村民自治的水平。因此切实解决落实好离职村干部“老有所养”问题,应该成为当前各级政府和财镇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建议
1、启动农村在(退)职村干部养老保险。如果对农村在(退)职干部,按照 “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实施养老保险,对于推动我们的农村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有相当积极的作用。
他们的年缴费基数:以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准;年缴费比例:设定个人负担年缴费基数为12%,政府补助年缴费基数为8%(其他规定与农民养老保险规定相同)。设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那么15年个人共需缴4482元,政府需投入财力2988元。个人年满60周岁时就可领取养老金498元,这样有益于国家也利益与个人。
2、对退职村干部实行定额财政补助。按任职年限,实行定额财政补助。连续任职在3—10年的,财政每年补助200元;任职连续满11—19年的每年补助300元;任职连续满20年以上,每年补助500元。
3、对退职干部实行一次性补助。争取上级支持,按任职年限,10年以下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10年以上的一次性补助3000元,可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实行统筹管理。
4、对困难的退职干部实行低保补助。按照低保条例规定,属本辖区内的退职干部属农村户口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全县最低保障标准60元的离职村干部,按差额优先给予农村低保补助。政府应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让确实有困难的家庭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5、对部分困难离职村干部给予民政临时救济和产业项目扶贫。
6、扩大“奖励养老金”的比例和范围。一是扩大奖励人员比例, 2007年全县有33名优秀村支书得到奖励(自2004年以来最多的一年),仅占全县528个行政村居委会支部书记的6.25%,占所有村干部的2.08%,应当再扩大奖励的比例和范围;二是将奖励养老金这一政策的范围扩大到村主任、村文书,让他们也有同样的盼头和希望。
7、解决好现任村干部的政治待遇。继续扩大政治上的选拔范围,将优秀的村支书、主任、文书提拔到更重要的工作岗位上,从而更好地推动农村工作的开展。为建设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青春和力量。
作者单位: 四川省平昌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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