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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生产力的角度求索城乡二元结构的破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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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 涛 浏览次数:501 发布时间:2008-07-14 文章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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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弱化农村生产力来强化城市生产力,使城市生产力水平达到了中期工业化阶段,而农村生产力水平仍停留在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小生产农业阶段,这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并呈扩大趋势的主要原因。本文拟从农村生产力的角度,探索城乡二元结构的破解之路。
一、从农村生产力的基本要素着手,对其生产关系进行局部变革,解放生产力
1.消除城乡国民待遇差异
从法律、体制、制度上打破附着于劳动者身上的城乡不平等枷锁,实现城乡国民待遇的起点平等、机会平等和结果平等,从根本上割断贫困的“继承链”,进一步释放农村劳动者的生产活力,使农村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完全活跃起来。一是进一步扩大民主。当前,农民的民主权利集中体现在村一级的村民自治上,因此,要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扩大农民代表的配额,让农民不仅有自己的政治代言人,而且有权利参与国家的大政方针的制定。二是让农民有迁徙和选择职业的自由。三是让农民享有城乡平等的教育、文化、医疗和卫生等社会公共产品。四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2.改革农村土地制度,追求土地使用价值的最大化
一是创新土地公有产权的实现形式。马克思曾经指出,土地的所有权包括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诸权利,并可以发生权能的分离运动。因此,对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可以通过对其占有、支配、使用等权能重新进行分离、组合,创新农村土地公有产权的实现形式。二是规范对农村土地的征用管理。其一,权限上收,实行总量控制。把土地征用审批权上收到国务院,每年从农业领域流向非农领域的土地不能突破200万亩。其二,统筹规划,次序审批。把对农业土地的需求按国家、省、市、县四级排序,坚持宏观优先的原则,先满足国家项目,再满足省级项目,依此类推。其三,加快立法,把对农业土地征用的补偿办法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操作,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和投资收益权。三是规范农村内部土地有偿流转。其一,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把地块有序集中起来;其二,通过相邻地块合作经营把地块有序集中起来;其三,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把地块有序集中起来。
3.完善公共投入政策,使城乡两大单元在利益分配上机会均等
目前,农村农业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不牢、后劲不足的基本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必须进一步完善公共投入政策,使城乡两大单元在公共利益分配中机会均等。一是根据财力适当扩大直接补贴的范围和标准;二是根据现代农业的要求,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三是向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公共产品。
二、从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着力,使其在城乡地域空间上、不同产业间通畅流动,发展生产力
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
推进现代农业的主要措施应当有三点:一是丰富现代农业的组织形态,使农民、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有效聚合;二是抓住现代农业的核心内容,使生产方式实现根本转变;三是创新现代农业的表现形态,使农业产品直接与国内、国际市场需求对接。
2.实施城市产业梯度转移,使农村生产要素在产业对接中提升价值
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资本密集型、劳动密集型、科技含量不高且附加值较低的城市产业会梯度向乡村转移,这是由资本的本性决定的,也是由农村的贫穷决定的,因而也是中国发展经济的天然禀赋,它使我们有可能通过城乡间的资源合理配置而实现经济的长期高速增长。对此,我们应做好“五个结合”,使城乡资源的配置结构最优、效率最佳。一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二是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紧密结合;三是与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紧密结合;四是与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紧密结合;五是与农村资源的价值提升紧密结合。
3.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各种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市场化配置
农产品加工一头连着农业,一头连着工业和第三产业;一头连着农户,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牵一发而动全身,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根本性转变的牛鼻子。抓住了这个牛鼻子,就能够实现农产品多层次转化增值,就能够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生产力的集中布局、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就能够从本质上改变农业与其他各业长期分割的状态,提高产业的关联度,使现代农业与现代工业实现内在互补、高度契合。为此,一是延伸加工链条;二是规避产业趋同;三是走自主创新之路。
4.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在农村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链条
随着第一、第二产业规模的扩大和效率的提高,对第三产业的需求会越来越大,这根产业“链条”必然会延伸到农村。因此,要顺应经济规律,大做第三产业的文章。要依托工业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大信息产业的普及力度,实现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两翼齐飞”;着眼于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发展培训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把农民转化为工人;着眼于城市居民的休闲娱乐需求,大力发展休闲农庄、体验山庄、观光农场等,同时,依托厚重的文化沉淀和区位特点大力发展旅游业;还可以依托工业发展物流、金融、商贸、物业服务等,使第三产业实现一次质的飞跃。
三、从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实践着眼,总结推广人民群众的成功经验,创造生产力
理论常常滞后于实践,远没有人民群众的实践来得生动、鲜活,富于创造力,具有雄辩性。我们从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实践中撷取几粒种子,看看其生命力和创造力,对进一步推动新农村的建设也许不无裨益。
1.城中村改造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至2020年)》(国函[1997]11号)文件精神,武汉市江岸、江汉、乔口、汉阳、武昌、洪山区的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单位纳入“城中村”综合改造范围,涉及总人口35.66万,其中农业人口17.10万。他们开展“城中村”综合改造遵循的原则是:依法行政,有情操作,改制先行,改建跟进,统筹兼顾,属地管理。“城中村”综合改造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城中村”综合改造,促进“城中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转变,把其改造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改革户籍制度,把“城中村”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逐步将“城中村”中改登为城市居民的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要求,改善“城中村”的公共设施,建设文明社区;按照城市管理规范,提升城市整体功能。
2.土地有偿流转
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陶咀村以农技服务协会、水产养殖协会为龙头,把相邻田块的农民组织起来,以土地有偿流转的形式,集中100亩农田搞小龙虾养殖,每亩每年净增值4000元以上,成了汪集街办土地有偿流转的一块“实验田”。2006年全街共计流动土地11000多亩,签订土地流转合同3000多份。
汪集街土地有偿流转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农业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07]8号)及武汉市委办公厅、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意见》。其坚持的原则是:“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稳制活田、三权分离”的原则;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三个面向”的原则,即面向市场需求、面向科技进步、面向可持续发展;“土地有偿流转既定”的原则,即承认过去已经发生的农户自愿流转土地的事实,加以引导规范;“土地流转备案”的原则,即一律签订统一文本的规范合同,经过法律公证后报政府备案。
3.劳动力转移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因势利导新生代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倾向,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前提下,采取得力措施转移农村劳动力,农民收入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2006年农民人均打工收入和经营性非农收入为1994元,占农民纯收入的41.5%。
他们转移劳动力的主要途径有五:一是政府组织就业转移占20%;二是定点培训就业转移占18%;三是投亲靠友转移占40%,通过亲友“牵线搭桥”外出就业;四是区内经济发展就业转移占20%。
4.循环农业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以发展循环农业为突破口,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在种养业中打造循环产业链,变传统农业的线性物质流动方式为现代农业的循环流动方式,形成“种→养→养→种”的循环农业新模式,呈现出生产发展、收入增加、生态改善三大效益同步提高的良好态势。2006年汉南区实现农业总产值94000万元,农业增加值55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915元。他们根据不同的生产形式和资源特点,创造出不同的循环种养模式。
(罗 涛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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