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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完善设置结构制党员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制度的思考  
  作者:营山县委党校课题组  浏览次数:549  发布时间:2008-07-25  文章来源:作者赐稿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从本质上讲,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就是尊重党员的意志和民主权利,让党员积极参与党内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各级组织的事务与决策中发挥作用。

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员的民主权利,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但是,传统的干部选任方式是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从而忽视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忽视了群众公认度,选出的干部往往侧重对上级领导负责,不太注重对下级党员和群众负责,党群、干群关系紧张。2007年下半年,营山县率先改进基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通过设置结构制党员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公推直选了三名乡镇党委副书记,在落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上做了有益探索。笔者对这种选拔方式作了一次深入的调查研究,有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设置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的做法

营山县按照“着眼规范,科学设定公推直选程序;突出主体,民主推选‘结构制党员代表’;体现地位,全程参与公推直选各环节;致力民主,全面监督公推直选全过程”的方式,公开选拔了回龙、增产、柏坪等3个乡镇的党委副书记。具体做法是:

(一)民主推荐“结构制党员代表”。今年初,营山县针对回龙、增产、柏坪三个乡镇党委副书记职位空缺的现状决定采取“公推直选”方式选拔干部,让“结构制党员代表小组”全程参与和监督,三个乡镇按党委委员、机关党员、县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党组织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普通党员五个层面各民主推选1人组成“结构制党员代表小组”,让其成为本乡镇全体党员的“代言人”和“监考官”。结构制党员代表拥有“六项权利”。知情权、参与权、议事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二)民主推荐党委副书记初步候选人。县委只定干部标准、任职条件和工作程序,不定调子,不划框框,把选择干部的“尺子”交给人民,把提名权交给群众,把选举权交给党员。在报名参选上采取组织推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署名举荐、党员群众联荐、个人自荐的“四荐”方式进行海推,共有23人取得了乡党委副书记职位报名参选资格,最高参选比例达19

在资格审查中,乡镇结构制党员代表通过参与民主测评推荐、深入考察符合资格的人选,列席组织部部务会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民主确定了5名党委副书记初步人选。结构制党员代表在对初步候选人实地调研期间,又坚持引领全体党员通过谈话沟通、提出问题、听取汇报等形式,进一步掌握了初步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任职能力。

(三)民主推选党委副书记正式候选人。“结构制党员代表小组”全程跟随县委组织部干部参加了初步人选的资格审查、民主测评推荐、组织考察、初步候选人实地调研,并列席组织部部务会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将5名党委副书记初步候选人提交全乡党代表会议推选。在民主推选正式候选人大会上,全乡的党代表和结构制党员代表按照自己的意愿,从5名初步候选人中遴选出2名正式候选人。在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正式候选人时,结构制党员代表再次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对推选出来的正式候选人作全面介绍,为县委提供了正确有力的决策参考。

(四)民主直选党委副书记。召开选举会,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党委副书记。先由2名党委副书记正式候选人面对来自本乡镇的全体党员,发表自己的竞职演讲,谈对拟任职位的认识和自身的优势,现场回答选举人的提问。随后由全体党员投票从2名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党委副书记。

二、设置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的效果

营山县通过设置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的方式产生党委副书记的做法,取得了“干部关注度高、党员群众认可度高、社会满意度高、不良反映率低”的“三高一低”良好效应。

(一)干部参与度高。此次虽只有三个职位,报名参与竞争的就有23人之多,最高参选比例达19,不仅有现任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还有一般干部,实现了广泛参与。

(二)党员群众认可度高。此次公推直选过程,所涉及三个乡镇不仅结构制党代表实现全程参与,而且最终决定权也交给了普通党员,成为公推直选的“主人”。总的特点体现在“大、中、小” 三个字上。大:权力大、责任大、压力大。中:职位结构适中,代表比例适中,推选办法适中。小:腐败空间小,投机空子小,失误失察概率小。参与选举的党员纷纷表示,这次选出的干部是我们自己投票定下来的,我们信得过。

(三)结构制党员代表感悟深。参与结构制党代表总的感觉是“爽、险、明” 三个字。“爽”,当了一次组织干部,过了把选举考察瘾。普通党员第一次参与考察他人,普通党员第一次列席参加组织部部委会、县常委常委会;“险”,换位思考方知责任重大,方寸难握,如履薄冰,要同时做到对组织、对群众、对个人高度负责,很不容易;“明”,全过程透明,公示、摄像、预告等,权力、职责、义务明。因为大家最关心的是每一个程序是否公开、透明、规范而不是结果。

(四)当选者光明磊落、底气足,落选者心服口服。从5名初步候选人中胜出成为正式候选人,再到通过差额选举最终决定“胜负”。当选者,一路过关斩将,被公推直选为党委副书记。这是自己凭本事竞争而来的,不是通过歪道换来的,所以,当选者能够光明磊落,能够挺胸为官。这是全体党员的信任,只有加倍努力工作,才能不辜负期望。落选者,心服口服。因为这是实力的较量,是全体党员的选择,唯有勇敢面对,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升自己,争取来日再战。

三、设置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的有益启示

(一)党管干部是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根本前提

干部选任制度改革,既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又要在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上取得新进展;既要坚持干部选任条件不降低,又要为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新机遇;既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又要为消除用人腐败、激发干部活力找到新途径;既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又要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发展上打开新局面。在公推直选过程中,营山县委在强化领导的同时,侧重工作指导和牵头揽总,坚持从具体操作层面退出,让结构制党员代表成为公推直选的“主心骨”。县委通过在组织领导、设置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确定初步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等环节发挥关键作用,保证选出的人员符合党管干部原则。

(二)党员参与是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最佳途径

试行“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党员积极参与,是扩大党内民主、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最佳途径。同时,政治体制改革自下而上进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改革风险,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党内民主,使乡镇(或部门)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建立以民主合作为特色的新的农村工作运行体系,对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有着积极影响。通过推选结构制党员代表全程参与公推直选,赋予他们知情权、参与权、议事权、选择权、监督权、建议权,代表党员最大限度地履行职责,有效实现了组织、候选人、党员三者的互动,让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最大限度地得到了保障和尊重。广大党员也表现出了极强的参政愿望和主人翁意识。无论是采取“四荐”方式进行海推报名,还是召开民主推选正式候选人会议,以及党员大会直选,党员赴会率都在95%以上。

(三)创新机制是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保证

设置“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是创新基层党组织选举的有效方式。整个过程,变“上”选为“下”选,变“组织选”为“公开选”,变“组织任命”为“党员直选” ,变等额选举为差额选举,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变“组织选人”为“组织定规则”,“党员自己选人”,变代表选为直接选,提高了认可度,克服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资格审查中,结构制党员代表通过参与民主测评推荐、深入考察符合资格的人选,列席组织部部务会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民主确定了公认度高的5名初步候选人;在对初步候选人实地调研期间,又坚持引领全体党员通过谈话沟通、提出问题、听取汇报等形式,进一步掌握了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任职能力。在民主推选正式候选人大会上,全乡的党代表和结构制党员代表按照自己的意愿,从5名初步候选人中选出了两名正式候选人;在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正式候选人时,结构制党员代表再次列席会议,对推选出来的正式候选人作全面介绍,为县委提供了正确有力的决策参考;正式选举大会上,通过候选人竞职演讲、现场答辩,最终确定了最能体现大多数党员意愿的一名人选,党员真正成为了公推直选的“主人”。

(四)激发活力是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最终目的

设置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领导班子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全体党员直接选举的压力,产生了干部工作的动力,激发了领导班子的活力,进而从制度上保证了领导班子坚持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并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设置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制度,党员群众对自己所推荐、选举产生的领导班子信任感支持度增强,对立情绪消除,增强了对辖区实施领导和管理的合法性,从而为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社会管理新体系奠定了基础。可见,设置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制度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新要求、新任务的一次生动实践,落实了党员主体地位,保障了党员民主权利,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选好人、用好人,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提供了经验与启示。

(五)扩大成果是巩固党员主体地位的迫切需要

要充分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体现党员意志,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就是要进一步完善设置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乡镇(或部门)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改进乡镇(或部门)领导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组织党员全程参与、监督党组织领导选举工作,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直接选举范围,扩大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乡镇(或部门)领导制度成果,确保党员主体地位的巩固和实现。这是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新要求、新任务的迫切需要。

四、对设置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制度的建议

(一)设置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制度的步骤和程序

我们认为,设置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乡镇(或部门)领导制度,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坚持党管干部、充分扩大民主、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原则。主要按照以下步骤及程序实施:

1、公告职位

通过报纸、会议、文件、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公推直选公告,使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认识并积极参与公推直选工作。

2、“四荐”方式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个人自荐的“四荐”方式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近三年获奖、年度考核、主分管或直接负责工作受奖励情况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近期1寸照片2张。

3、组建结构制党员代表小组

拟任职乡镇(或部门)党委召开党员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结构制党员代表小组,代表本乡镇(或部门)党员全程参与、监督公推直选本乡镇(或部门)领导工作。结构制党员代表小组组成人员要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原则上由乡镇(或部门)党委委员、乡镇(或部门)机关党员、县级部门派驻乡镇(或部门)机构党组织负责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无职党员各1名组成,并明确结构制党员代表小组在公推直选领导工作期间的权利和责任。

4、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由县公推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按照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结构制党员代表小组同时参与本乡镇(或部门)领导报名人选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征求纪检、监察、综治、安全、审计、计生等部门意见。不足5人的,该公选职位取消。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5、公开考试

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较多(10人以上)时,应当组织公开考试。依据考试成绩取前十名。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较少(10人以下)时,可以不组织公开考试,直接进入下一步。

6、实地调研

组织资格审查或考试合格的人员到拟任职单位同党员群众见面,加深相互之间的了解,宣传推介自己,现场回答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候选人要结合领导的岗位职责要求,拟订好自己的任期目标和工作规划,同时,对指定村进行重点剖析,提出加强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意见。

7、推荐考察对象。

由拟任职单位组织本乡镇(或部门)全体干部、县级部门派驻乡镇(或部门)机构负责人、村(社区)“三职”干部、本乡镇(或部门)辖区内县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初步候选人汇报实地调研成果,现场回答党员、群众代表的提问,参会人员无记名投票推荐,确定3名考察人员。

8、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组织有结构制党员代表参与的考察组,分职位对确定的3名考察人员进行共同考察。考察时,需要到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推荐。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票得票率低于70%的、“不称职”票得票率高于10%的、或民主推荐未得到参会人员过半数推荐的,取消其资格。若有考察人员被取消资格,则从第四名、第五名初步候选人中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9、决定正式候选人

县委组织部将每个职位3名考察合格人员提请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2名正式候选人到所在乡镇(或部门)党委进行选举。结构制党员代表列席县委常委会。

10、正式选举

拟任职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2名正式候选人按抽签顺序进行竞职演讲陈述,回答党员的现场提问,由全体党员投票差额选举产生。

11、县委审定

县委组织部将公推直选结果报请县委同意。属提拔任职的,实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

按照以上步骤和程序进行操作,可以以较低的成本选拔出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干部进领导班子。

(二)具体落实设置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乡镇(或部门)领导干部制度应该注意的问题

1.报名时间不宜过短,一般应在10天以上,尽可能让更多的同志知悉。

2.为了保证乡镇(或部门)班子结构合理,宜在设置报名范围和条件

时予以限制。为了减少竞选期间及竞选以后会产生的不良后果,报名竞选本乡镇(或部门)岗位的人员最好与竞选职位数相当,报名人员多于竞选岗位时,可以由所在单位党委通过民主测评等方式确定一个优胜者。

3.报名人数较多(10人以上)时,最好组织公开考试。依据考试成绩取前五名。报名人数较少(10人以下)时,可以不举行考试。

4.为了便于用一个标准考察推荐人员,实地调研最好在同一个地方。

5.民主测评推荐应为该乡镇(或部门)全体干部、县级部门派驻乡镇(或部门)机构负责人、村(社区)“三职”干部、本乡镇(或部门)辖区内县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民主测评人员不宜过少。推荐乡镇(或部门)正职时,还可以征求县级相关部门领导的意见。鉴于在实践中参加测评的人员对推荐的人员是否在本单位任职时态度不一样,推荐到外乡镇(或部门)应聘的,对其考察的对象应尽可能多一些。

6.给候选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要做到以下“五个PK”:打消顾虑,放心PK;重在参与,友好PK;遵章守纪,公平PK;展示才华,实力PK;心态良好,乐观PK.

7.结构制党员代表要具有先进性,表率作用好,参政、议事能力较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代表各层面党员发表意见、行使权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受到党员的信赖和群众的拥护;要加强廉政教育,防止徇私舞弊。代表的产生不能由书记或党委指定,一定要通过选举产生。

8.将选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采取结构制代表全程监督公推直选乡镇(或部门)领导制度选举乡镇(或部门)领导干部,比上级直接任命领导,工作任务多、时间长、程序复杂。因此,应将选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9.将“结构制党员代表”模式做到“长、宽、高”和“一入库”:把这种模式作为乡镇(或部门)配选领导干部的长效模式,常抓不懈,让年青干部有奔头,中年干部有盼头;把这种模式在更宽的领域推广拓展,如事业、企业、局机关等更广泛的领域;把这种模式在更高的层面、层次进一步深化;组织部门把公推直选中考察出的优秀干部纳入县人才库,作为以后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课题组成员:宾怀忠  营山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刘忠  营山老干部局副局长、组织部干二科科长;唐定雄 县委党校副校长;陈军  县委党校干训科长;李建忠 县委组织部干二科;陈春节  县委组织部组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