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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兴国县长冈村樟树塘示范点为个案
一、引言
2004年9月,江西赣州提出“五新一好”的新农村建设思路,以“村庄整治”为切入点,以村民理事会为组织载体,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工作。几年来,赣州市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发展较好,成绩喜人,各项政策、措施日渐成熟,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赣州模式”。作为“赣州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理事会制度是实践工作者在赣州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被人们誉为推动赣州新农村建设的“铺路石”、“开山斧”,不仅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认可,而且在全国许多其它地方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得到推广实施。
村民理事会由政府倡导,村民组建,属于农村民间组织。从产生至今,村民理事会仅仅几年时间,却已经显示出了不同寻常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其潜在学术研究价值巨大。首先,在组织形态上,村民理事会打破了传统民间组织“官办”和“民办”之分,实现“官民合办”,其组织边界突破村庄范畴,向村组“下沉”。村民理事会这一独特的组织形态与原有农村民间组织差异很大,使用现有的划分标准难以准确界定其性质,其运作机制也有自身特点,尚需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我国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当前急需破解的一大难题。目前,全国各地相继涌现出了多种新农村建设模式,加强对“赣州模式”尤其是村民理事会制度的研究,对于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再者,在村庄治理问题和村民自治问题研究上,许多学者均强调了民间组织在村庄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而通过何种方式实现“善治”,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大难题。学界就此已着手开展一些实践,但仍处于实验阶段,并没有铺开。村民理事会制度作为一种官方推动的民间自治组织,已经成为政府施政方略,并且产生了积极作用,显然具有更大的参考价值。
与之巨大的潜在研究价值相比,学界对村民理事会的关注尚显不足,相关研究极少,仅有的若干文献大都局限于新农村建设层面,属于经验总结,缺乏全景式、系统性的个案剖析和学理分析。由此,从个案入手,全面分析村民理事会的运行机制,评价村民理事会的绩效,寻找村民理事会的内在缺陷和不足,并深入研究村民理事会对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影响和作用,无疑具有相当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2007年6月中旬和7月下旬,笔者两次来到赣州市兴国县长冈村,对该村樟树塘示范点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特别是村民理事会制度进行了实地调研。以调研材料为基础,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是,村民理事会是如何组织、运作的,她在当地的新农村建设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她对当地的村庄治理格局和村民自治方式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和作用。
二、村民理事会:个案背景
兴国县位于江西省中南部,赣州市北部,东接宁都、于都,南连赣县,西邻万安、泰和,北界永丰、吉安,靠近闽、粤地区,国土总面积3214平方公里,下辖25个乡镇,4个国营林场,304个行政村,总人口74万人。全县以农业生产为主,工业薄弱,是全国扶贫重点县。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兴国创造了苏区“第一等工作”,是闻名全国的模范县、红军县、将军县和烈士县。全县以客家人居多,是国内主要的客家聚居地之一,受客家文化影响深远。兴国物产丰富,素有“灰鹅之乡”,“红鲤鱼之乡”,“油茶之乡”的美称。
长冈村位于兴国县城以南5公里,是长冈乡13个行政村之一,现有17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1995亩,住户703户,总人口合计2750人。长冈村境内多山地、丘陵,属于较为典型的平原丘陵型地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全村以农业生产为主,水稻是最为重要的农作物。由于临近闽、粤地区,长冈村80%以上的青壮年长期在外打工,由之带来的留守问题非常突出。长冈有着悠久的革命传统,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全村绝大多数青壮年积极参军参战,为国家的革命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值得一提的是,1933年11月间,毛泽东主席曾多次来到长冈实地调研,并写出了著名的《长冈乡调查》一文。
与70多年前相比,现在的长冈已经丝毫看不到当年的战火硝烟,反倒透着平静与安详,与普通村庄并无二致。长冈地势低陷,坑洼不平,加上雨量较多,经年累月,境内逐渐形成了许多大小不一的池塘。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长冈村民习惯于逐“塘”而居,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化,“塘”成为长冈村地理区划的重要单位。旧时长冈就曾经有“五塘”之称,即以村内五口大池塘作为村庄的指代。现在,长冈村内依然分布有许多池塘,以“塘”命名的地理区划也不在少数,樟树塘就是其中之一。据村民介绍,原先在村口大路旁种有一棵几百年的大樟树,大樟树左右两侧靠近路口的地方有两口大池塘,“樟树塘”的名字就是从这棵樟树和两口池塘构成的自然景观得来。如今,百年大樟树还依旧挺立在村口,而两口大池塘却早已不见了踪影。樟树塘是村民的一种习惯叫法,她并没有一个严格的地理边界,范围大致包括了长冈村村口大樟树附近的一块狭小的地理区域。与樟树塘不同,樟树塘示范点是出于新农村建设需要而人为划定的一个地理范围,她与村民习惯上认为的樟树塘的地理范围基本相符,但又有所区别。若按照村组划分,樟树塘示范点主要包括长冈村新屋、新塘两个村民小组,以及胜群小组靠南的一小部分;若以新农村建设受益农户的标准来判断,该示范点共包括受益农户74户,均是围绕樟树塘附近居住的村民。樟树塘靠近村口,地势低而平坦,周围被矮山环抱,形成一个小型长条状盆地,中间有一条乡村公路贯穿其中。
据兴国县农工部同志介绍,在赣州新农村建设的初期,并没有组建村民理事会的设想。村民理事会,是作为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实际问题的一种应对方案而进入人们视野的。据了解,赣州在新农村建设初期存在两大难题,一是建设资金的筹集、保管、使用问题,一是破旧屋舍的拆除问题。对于村民而言,他们大多数不愿意将自己的“辛苦钱”交给村“两委”或者工作组,因为“信不过”,也不愿意让村“两委”和工作组把自家的旧屋舍拆除,因为心理上“不好受”。对此,村“两委”和工作组也感到很大的压力,他们深知资金问题和拆迁问题的敏感性,生怕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因此在工作中常常放不开手脚,以致延误新农村建设进程。面对政府与农户的两难境地,示范点内的许多老人站了出来,他们欢迎国家的新农村政策,真心希望新农村建设工作继续下去,并且能够顺利完成。为此,这些老人联合起来,主动承担起“三清三改”事务。他们挨家挨户与受益农户协调,督促村民上交建设资金,并带头响应政府的新农村建设号召。在这些村庄老人们的努力下,许多破旧房屋顺利拆除了,建设资金也很快筹集妥当,新农村建设得以顺利推行。后来,人们就把这些老人组成的民间组织命名为“理事会”。之后,理事会的做法得到了赣州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在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的过程可以划分为诱致性和强制性两种主要方式。依据其理论判断,村民理事会的产生显然具有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双重特征。进一步来看,理事会产生的诱致性因素是否预示其在新农村建设以及农村工作中具有某些独特的优势?
村民理事会制度产生于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之下,并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而发展。因此,要探讨村民理事会制度,就必须与新农村建设联系起来。为了便于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兴国普遍采取“示范点+工作组”的方式开展工作。所谓“示范点+工作组”,即在新农村建设中,首先由有意参加新农村建设的村庄提出申请,经上级政府批准后获得示范点建设资格,之后各基层单位下派“挂点”工作组,由工作组与村“两委”协调,共同负责拟建设示范点的具体工作。在实践层面上,这一模式采取渐进的方式展开,可以积累经验,便于推广,也考虑了政府的施政能力,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2006-2007年度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中,长冈村成功获得三个示范点资格,其中樟树塘示范点由于群众基础好,参与积极性高,在县里的新农村建设试点审核中轻松过关,名列前茅。考虑到樟树塘示范点的有利条件较多,县委农工部有意将这个示范点作为一个样板来抓,因此“挂点”工作组由农工部下派。在“示范点+工作组”的模式中,“挂点”工作组围绕示范点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来开展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总协调、总督察,其成员大都由各单位抽调能吃苦、有干劲的年轻干部组成。为了把樟树塘示范点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抓好,县委农工部经过慎重考虑,决定组建由农工部办公室主任刘波带队,一般干部刘延明、钟齐俊参加的“挂点”工作组。经村“两委”和工作组协商,工作组决定将办公地点选定在村委会计生专干钟福嶂家。2006年11月16日,“挂点”工作组在钟福嶂家举行了简单的挂牌仪式。就此,工作组正式进驻樟树塘,也拉开了樟树塘示范点新农村建设的序幕。
三、村民理事会:选举前后
尽管今年是长冈村新农村建设的第一年,但农户对村民理事会并不陌生。村委会曹承凤主任就对村民理事会制度颇有感触。曹主任今年60岁,是村里的老支部书记,也是连任几届的老主任。她非常支持国家的新农村政策,也称赞了村民理事会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她认为,示范点最终能不能建设好,关键在于村民理事会,只有组建一个肯为村民说话,愿替村民办事,有“公心”的理事会,新农村建设才能“搞得下去”。几个一起“吃茶”闲聊的村民也说,建立村民理事会肯定是好事,但能不能成事,主要还是看理事会能不能建好。
作为县里新农村工作的主抓单位,农工部当然深知村民理事会的重要性。在工作组进驻后的第二天,也就是11月17号,“挂点”工作组就开始了村民理事会的筹建工作。为了能第一时间掌握示范点情况,工作组早在进驻以前就与村“两委”取得了联系,并且还组织人员对示范点住户进行了试调查。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村“两委”是工作组的主要联系对象,双方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互相协调非常重要。在理事会的组建、管理、运转过程中,工作组也经常都需要得到村“两委”的支持和帮助。因此,一个好的“两委”班子是新农村建设顺利展开的重要条件。2003年,兴国实施机构改革,长乐和长冈两个行政村合并为一,形成现在的长冈村,同年长冈村进行了新一届的村委会选举。选举进行得比较顺利,新选任的村委会成员4人,全部是原来长乐村和长冈村的“两委”班底,其中以计生专干钟福嶂和村委会主任曹承凤年龄较大,任期较长,其余干部相对年轻。长冈的村党支部班子在去年刚刚换届完成,成员均比较年轻,但大都从事农村工作多年,有一半在村委会内交叉任职。总体上,长冈村“两委”班子比较稳定,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对村庄的情况都非常熟悉,这为工作组筹建村民理事会提供了便利。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钟福嶂是新屋组人,也是樟树塘示范点范围内唯一的村干部,对樟树塘的情况更为熟悉和了解。因此,在与村“两委”的沟通以及村民理事会筹建过程中,工作组更多的是与钟福嶂联系,双方关系非常密切。
(一)“静悄悄”的选举
村民理事会的选举程序与村委会不同。村委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需全村居民投票,程序严格,村民理事会选举则是在确定候选人名单的基础上进行群众表决,相对简单易行。在征求了村“两委”的意见之后,工作组综合前期调查结果,圈定了一个12人的拟提名理事会候选人名单。虽然村民理事会需要经过投票方能当选,但其选举过程远没有村委会选举那般紧张激烈。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方面,村民理事会属于群众自治性组织,没有纳入政府层级当中,权力有限;另一方面,理事会没有财政支持,成员全部采取“义工制”,没有任何报酬。因此,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获得候选人资格进而参与竞选,但获得竞选资格的候选人也未必愿意领这份“差”。为此,在确定拟提名理事会成员之后,工作组还需要与候选人进行沟通和协商,至少需要获得这些候选人同意参选并愿意承担理事会工作的口头承诺。为了能够说服提名候选人参加选举,工作组专门委托熟悉情况的钟福嶂做候选人的思想工作,希望能够利用他在樟树塘的影响力确保候选人顺利参选。钟福嶂是村里计划生育专干,是樟树塘范围内唯一“吃公家饭”的。从1984年开始,他就在长冈乡政府农林水保站工作,2003年,他作为“乡派村聘”干部下到村里工作。钟福嶂素以敢说敢做,有“公心”,能办事而被人称道,加上早年在乡政府的工作经验,与乡政府的“关系不错”,是樟树塘附近村民和上级政府都能够信任的人。在候选人名单草拟出来之后,大多数理事会候选人基于各种考虑愿意加入理事会,但仍有少数几位候选人有所顾忌。所幸在钟福嶂的斡旋下,12名候选人最终均同意参加选举,并表示在当选之后愿意承担相应的理事会工作。
12月1日,由村委会作为总召集人,农工部工作组成员出席,示范点74户受益农户代表(户主)参加的“家长会”(村民代表大会)在村民钟寿林家举行。会议由钟福嶂主持,议题主要是选举产生樟树塘示范点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会议首先由工作组组长刘波主任发言,在一番新农村建设动员之后,刘主任着重介绍了村民理事会的相关职责、作用,以及相应的选举程序。之后,村委会曹主任宣布了理事候选人名单,名单列表共有12人,他们分别是:钟富嶂、钟福根、钟福来、钟寿林、钟详福、李成发、钟发银、钟详洪、钟寿荃、钟翔全、钟凤彩、钟福许等。在经过一些必要的组织程序之后,村民理事会的投票工作正式开始,其投票规则是:对于每一位候选人,由全体村民举手表决,超过一半同意的,则正式获得理事资格。结果,12名理事候选人全部顺通过村民的投票,顺利当选为理事会理事。
在各理事的任职安排上,村“两委”和工作组一方面尊重村民的投票情况,一方面考虑了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任用。其中,钟福嶂不仅受到村民的认可,而且又得到了工作组的信任,加上本人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因而被指定为村民理事会的理事长,其余理事的任职情况见图表(1)(该表由工作组印发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图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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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富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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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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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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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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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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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理事长工作,侧重新屋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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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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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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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理事长工作,侧重兴塘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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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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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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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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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详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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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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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坐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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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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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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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物资的保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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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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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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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并负责包户工作的“三清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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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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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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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并负责包户工作的“三清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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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寿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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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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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并负责包户工作的“三清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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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翔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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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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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并负责包户工作的“三清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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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凤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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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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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并负责包户工作的“三清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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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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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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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并负责包户工作的“三清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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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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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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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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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并负责包户工作的“三清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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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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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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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并负责包户工作的“三清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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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理事会制度在兴国新农村建设中已经实施了几年时间,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其组织结构较为完备。从理事的任职情况表来看,理事会按照工作层级分为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等四个层级,组织架构较为成熟和合理。从其工作职责来看,对于资金使用、物资调拨、帐务等敏感问题,理事会委托三名常务理事专职管理,有效保证了资金链条清晰、物资调拨有序,杜绝了各种可能的资金漏洞。从理事职能不难看出,理事会带有明显的“示范员”身份,即在新农村建设中理事会必须带头参加,积极响应,勇于第一个吃“螃蟹”。
在樟树塘示范点的12人理事会当中,钟姓理事成员有11位,处于绝对优势地位,李姓理事成员有1人。姓氏构成上,樟树塘示范点内74户受益农户中,有64户农户姓钟,另有6户姓李,4户姓黎。三个姓氏户数比例为32:3:2,钟姓与外姓比例为32:5,相当于每5.82户钟姓家庭产生一名理事,每6户李姓家庭产生一名理事,二者基本持平,只是黎姓农户没有能进入理事会。从选举规则上看,钟姓完全有能力迫使李姓农户退出理事会,但结果显示李成发的支持率较高,并且获得了常务理事的职位,负责物资的保管和发放任务。从这一点来看,樟树塘示范点内各宗族之间的矛盾并不明显,至少大姓对小姓的挤压并不明显,农户似乎更多的还是从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角度来选择理事人选的。
需要指出的是,表(1)只是12月1日当选的12人理事会,但并不是最终的理事会构成。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理事会结构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图表(2)中钟华南、钟福民等二人是在村民大会选举之后,出于其它原因而加入村民理事会的。二人均未经过正式的增额补选程序,而只是在村“两委”和工作组协商之后直接进入理事会。另外,钟发银在当选理事之后,由于身体状况不佳及家庭原因,基本上没有履行理事会的相应职能。尽管如此,村“两委”、工作组以及理事会并没有通过任何组织程序而罢免其理事资格。从理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不难看出,村民理事会在增补、改选、罢免等选举规则的制定上还存在很大漏洞,需要进一步规范。
村民理事会的成员变动情况发生在选举后一个月内,其成员的最终确认并没有采取公开的方式。12月30日,村“两委”和工作组邀请理事会成员一起聚餐,实质上是樟树塘示范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誓师酒”。在被邀请的理事会成员中,包括了新近确定的钟华南、钟福民二人,而钟发银则不在受邀请人之列。可以说,在这次酒宴之后,樟树塘示范点的村民理事会才最终正式确立。在农村,制度化、组织化的方式固然重要,但往往找不到与之契合的基点,人性化的、感情式的非正式方式有着更大的适应空间。
总体上看,村民理事会的选举进行的波澜不惊,没有大张旗鼓的宣传,没有激扬的竞选演讲,没有贿选,没有当选后的锣鼓升天……一切都在平静、自然的氛围中产生,是一次“静悄悄”的选举。尽管此次选举在增补、改选、罢免等规则的制定上存在严重制度缺陷外,但这并没有对农户民主权利的行使产生大的负面影响,选举基本上保证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即便是未经选举程序进入理事会的成员,也主要因为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而加入理事会,这一点笔者将在后文详细说明。另外还要说明的一点是,并不是每一个示范点的村民都能像樟树塘示范点的理事会成员一样愿意“无偿”工作。在其它示范点,许多“能人”都对理事会敬而远之,他们认为“真是吃饱了没事做”“还要自带干粮去办公?”。樟树塘之所以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可能的原因是当地较好的群众基础以及钟福嶂在当地的影响。根据笔者了解,农村工作复杂,村民理事会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没有一定的经济激励,农户的积极性确实要打上折扣,其工作效能也难以维持高效。当然,在寻求经济支持的过程中,笔者认为应更多的在村庄范围内解决,尽量保证理事会行事的独立性,确保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二)当选的理由
在樟树塘示范点,先后共有14位村民得以进入村民理事会,那么,他们获得理事资格的原因是什么?他们具有哪些特征?为了弄清楚这些问题,必须对每一个理事会成员的村庄背景进行进一步分析方能见端倪。下表是笔者通过与理事会成员和村民的访谈整理的理事会成员个人情况表:
图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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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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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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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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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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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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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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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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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福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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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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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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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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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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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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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计生专干,曾在乡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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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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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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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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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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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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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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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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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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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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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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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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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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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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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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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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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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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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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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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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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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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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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详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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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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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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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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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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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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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家独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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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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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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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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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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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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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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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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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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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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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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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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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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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产队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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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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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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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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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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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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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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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年曾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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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寿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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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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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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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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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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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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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园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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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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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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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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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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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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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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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凤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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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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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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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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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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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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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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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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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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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兼做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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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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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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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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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屋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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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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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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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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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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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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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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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村民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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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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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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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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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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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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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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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村民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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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组别来看,理事会中14位理事分散于三个村民小组,其中新塘、新屋两个村民小组分别有受益农户32户和34户,胜群小组有8户,三个村民小组受益农户的占比分别是43.24%,45.95%和10.81%,各小组在理事会中的代表人数比例是:46.15%,46.15%,7.69%,与受益农户的相对比例差异不大。需要指出的是,钟华南最初并没有进入12人的理事候选人名单,他是在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始后,考虑到胜群小组没有理事会成员,为兼顾胜群组村民的利益,便于工作开展,经村“两委”和工作组共同协商而个别进入理事会中的。从这个角度看,在组建理事会的过程中,基层政府部门看重工作效果胜于组织程序,这也符合农村工作的一般特征。另一方面,尽管胜群小组只有8户,但最终还是获得了一个理事资格,这说明理事会还是注重公平,并不存在明显的偏袒问题。
在樟树塘,理事会成员基本都在50—70岁之间,小于50岁的仅钟寿荃一人,60岁以上的有7位,年龄最大的是钟发银和钟华南。理事年龄偏大并不是樟树塘独有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当下农村的社会现状分不开。江西是劳务输出大省,截至2004年底,全省跨省劳务输出已达到502万人,位列全国三甲。赣南地区与福建、广东仅一隅之隔,高额的薪金收入、便利的交通条件以及本地不确定的农业收成等诸多原因促使大量农民放下镰刀,外出打工。根据笔者的调查,长冈村80%以上的青壮年都已进入打工者行列,其中有近三成在外打工的时间超过10年,全村真正的纯农业户已不足10%。在长冈,种田卖谷过生活的日子已经不合时宜,打工收入成为农村居民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并直接决定了农户生活水平的高低。随着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情况越来越多,“386199部队”的留守问题就显得越发尖锐。青壮年外出务工造成村庄人口结构断层,客观上使得大多数村庄事务落在了时间更为宽裕、熟悉农村生产生活、乡村事务管理经验丰富的留守老人身上。从目前整个兴国的情况来看,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均以村庄老人为主,在外的青壮年只是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回寄所需部分资金。
此外,出现村庄“老人当政”的现象也与兴国的文化传统关系密切。兴国是全国主要的客家聚居地之一,全县大多数居民都是客家人,受客家文化影响巨大。在客家文化中,尊老敬贤历来都是客家人的固有品格,特别是贤德、有文化、有威信的老人,更是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在一些村庄事务处理上,村民也都愿意请威望高,有“公心”的老人出面解决,这与费孝通先生笔下的“长老统治”颇有几分相似。
就文化程度而论,14位理事会成员基本上都读过书,仅有钟祥荃一人为文盲,平均受教育年限在6年以上,其中具有初中学历者7人,占到全部理事人数的一半,基本上囊括了樟树塘示范点范围内50岁以上年龄段中所有具备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户。这表明,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户更容易进入理事会。
在职业划分上,理事会理事大多以务农为生,比例高达78.6%,另有木匠、杂工、泥工各一名。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建房的热情高涨,对木匠、泥工、杂工等技术工的需求量大增,其收入也大为提高。在樟树塘,大多数留下来的中年人在务农的同时都会兼做一些杂工用以补贴生活。在理事会内,由于年纪相对较大,兼职的情况比较少,只有钟福许一人平时会做一些杂工。理事会成员中从事全职木匠、泥工的钟寿林、钟凤彩、钟寿荃等三人收入均较高,而且个个身体健硕。根据笔者调查,他们均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并愿意为新农村建设出钱出力。可见,较好的经济基础是他们得以进入村民理事会的重要因素。
在政治面貌上,理事会14位成员中只有两位党员,分别是钟福嶂和钟祥洪,其中钟祥洪属非职党员。在樟树塘,钟福嶂和钟祥洪是仅有的两名党员,他们全都吸收进了理事会,这表明党员还是能够获得群众的认可和接受。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在14人理事会中,党员比例仅占1/7,表明理事会内部党员的影响力非常有限。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村民本身入党积极性不高,二是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动员不够。农民是最坚定的现实主义者,对他们这些天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来说,入党并不能带来任何好处,正如一位村民说的,“什么都得不到,还要交党费!”。从入党途径上来看,钟福嶂是在乡政府农林水保站工作时入的党,而钟祥洪则是入伍的时候在部队入的党,他们中没有一个是在村庄内获得党员资格的。据一位与笔者相熟的乡镇组织委员介绍,按照过去的惯例,乡里每年每个行政村至少要发展一个党员,但实际的情况是,有的村庄连续好几年都没有人入党,许多组织委员还要亲自做村民的思想工作,鼓励其入党。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大力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是推动新农村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保障,但理事会中党员比例过低,无疑将不利于党组织对农村基层组织施加影响。因此,各级基层政权应在充分尊重农户民主权利的基础上尽量提高党员的参加比例,强化党的领导。在具体措施上,可积极吸引理事会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入党,也可以将表现突出的理事作为村委会的后备干部加以重点培养。
经过04年的机构改革,长冈的管辖范围一下子就扩大了两倍,在村庄管理过程中,村民有事情都会就近找熟悉的村干部出面解决,逐渐形成了村干部“分片”管理的内在机制。所谓“分片”管理,就是对于一般性事务,由村干部根据所在组别、姓氏、习惯等划分开来管理,在小范围内加以解决。在樟树塘,钟福嶂是村委会计生专干,是樟树塘示范点内唯一的村干部,因此,新屋、新塘等附近小组的一般性事务都由他负责出面。这就是说,长期以来,钟福嶂就是樟树塘实际影响力最大,也是和村“两委”接触最多(本身就是村干部)的人。因此,在樟树塘示范点理事会选举之后,他被指定为理事会的理事长,这无疑是延续了原宥的村庄治理格局。与之类似,在理事会内部任职上,两个副理事长被确定由钟福根、钟福来出任,而二人恰恰就是新屋新塘两个村民小组的组长,二人与钟福嶂在理事会中的关系实际上与原来村干部与村组组长之间的相互关系雷同。看来,村民理事会的组建不仅没有脱离村庄原来的治理格局,而且需要依靠复制已经内嵌到村庄中的组织关系而存在。从交易成本理论的角度看,通过以上方式组建村民理事会无疑能够大大减少交易成本,确保村民理事会的正常运转。
从理事成员的背景看,樟树塘的14人理事会基本上由村庄精英构成,其中有5人是现任或者往届的村干部,从事乡村事务管理多年,通过与村民大量的社会交往和工作能力获得其政治资本,属于村庄的传统精英人物。钟寿林、钟凤彩等村民没有在村中有任职经历,但二人的职业决定他们与村民的接触广泛而深入,此外二人的收入水平较高、经济基础好,属于新兴的经济精英,新农村建设需要他们的支持。钟祥福、钟祥洪等村民虽没有任职经历,经济基础也一般,但长期以来他们在村里口碑很好,受到村里人的尊敬,可以称得上是民间精英。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2006级政府经济学专业学生
可参见俞可平(2000)、赵树凯(2007)、楚成亚,陈恒彬(2007)的相关研究
可参见周波,陈昭玖(2006)、李勇华(2007)的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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