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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以来, 中国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时期。世界各国发展和现代化历程表明,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是市场化、国际化、工业化、城市化和民主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 也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传统农村村落向城市社区和现代农村社区、传统农民向现代市民和现代农民转变的过程, 从本质上看, 就是传统农民不断分化最后终结的过程。中国作为传统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最大发展中国家, 建设新农村, 解决“三农”问题是现代化进程中的最艰巨任务, 而终结传统农民则是其中最根本的任务。因此, 加速传统农民分化、终结传统农民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项重大历史课题。
一、农民的分化概况
提到农民, 人们就想到脸朝黄土背朝天、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传统农民。在国际农民学中, 农民可分为传统农民与现代农民。大量历史和国际经验表明,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农民必然发生分化。世界工业革命后,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一部分农民转化为二、三产业生产者、经营者和城市市民, 一部分农民则成为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者- - - 现代农民, 传统农民这一概念随之而出。对于英、法、美等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分化情况, 马克思在《资本论》等著作中作了深刻的分析。他指出, 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 资本家通过“圈地运动”等暴力手段剥夺农民的土地, 迫使农民迁入城市从事工业劳动,沦为无产者, 从而完成了农民向产业工人的分化。如此, 农民同步实现了三种身份的转换: 产权身份的转换……生产资料个体私有者转变为无产者; 职业身份的转换- - - 农业生产者转变为产业工人; 社区身份的转换……农村居民转变为城市居民。
所以, 在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 农民的分化方式呈现一元性, 一元性地分化为无产阶级。而且, 在转化中, 标志某种政治和社会身份的农民被消灭, 生成了标志某种职业类别的农民。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民的分化, 大致可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界线, 分为改革前和改革后两个阶段。在改革前的30年里, 农民经历了从依附农民到个体小农、再从个体小农到合作社社员、从合作社社员到人民公社社员的数次大转换。在这个大转换中, 农民始终被束缚于农业, 被固定在土地上, 他们之间没有明显的社会等级差异, 彼此在身份上都是均质性的。所以, 这一阶段农民的转换是线性的、一元化的, 没有发生层变, 都还是“传统农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农村地区率先改革。这一时期的农村改革, 正如邓小平所说: “调动积极性, 权力下放是主要的内容。我们农村改革之所以见效, 就是因为给农民更多的自主权, 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在自主性和多样性原则指导下的农村改革, 为农民的分化提供了体制前提。农民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 有了自由流动的可能, 冲破原有体制的束缚, 开始向非农产业转移, 出现了职业分化。随着中国社会加速转型, 农民有了很大的选择空间, 他们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不同行业之间、不同社区之间初步实现了广泛流动, 分化成不同的职业, 也导致了农民身份的转换。由于中国农民流动是多元化的, 造成了农民三种身份转换的非同步性和多样性, 从而导致农民彼此之间明显的地位差别和利益不同凸显出来。尤其是相当一部分农民的身份转化没有制度的承认和支持, 农民进城打工仍然是农民, 乡村工业中的“工人”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工人, 仍然是农民。也就是说, 标志某种政治和社会身份的农民依然大量存在。因此, 笔者认为, 在当下的中国, “农民”更多的是一种身份、一种社会等级、一种生存状态、一种文化乃至一种心理状态。
对于“传统农民”的界定, 美国人类学家E﹒R﹒沃尔夫有个经典定义: 传统农民主要追求维持生计,他们是身份有别于市民的群体, 它强调的是一种等级秩序。本文所指的“传统农民”, 是在中国现阶段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 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尚未突破, 至今仍从事传统农业, 或已从事非农产业, 但分工分业不充分, 尚未在城市安居乐业的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这一社会群体不包括《中国统计年鉴》关于“农业人口”中的两部分人群: 一是运用一定的现代技术和生产方式, 专门从事农业商品生产的人群,即现代农民; 二是已从农业领域中转移出来, 从事非农产业生产经营, 并在城镇安居乐业的人群。现阶段, 在94907.5亿中国农民中( 据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统计) , 分化、转移出去, 成为现代农民或已在城市过着安居乐业生活的还只是农民中的一小部分, 中国传统农民数量仍然过多, 而且分化阻滞。
二、传统农民分化阻滞带来的深层次影响
在西方现代化进程中, 农民是被作为现代化的阻力被消灭的。著名比较史学家巴林顿·摩尔就认为, 正是小农的消灭,这一结果对和平民主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它意味着现代化能在英国顺利进行。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 农民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与西方截然不同。农民是开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历程的重要力量, 20世纪80年代农村改革的成功更为现代化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 农民对现代化的制约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中国传统农民分化阻滞、数量过多, 已成为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制约因素。
( 一) 传统农民分化受阻制约了农业竞争力的提高。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引发了中国农业的深刻变革: 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成了农业兴衰的决定因素, 区域分工成了农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 科技进步成了农业发展最强劲的动力, 企业成了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竞争主体。但是, 长期以来传统农民分化阻滞, 不仅影响了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进步, 而且影响了农业经营体制变革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 使得中国农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步履艰难。
中国是个人多地少的国家, 农业长期处于小规模分散经营状态。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的统计公报, 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2.4%, 农村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的比重为63.9%, 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57%。该统计数据表明, 农村劳动力结构和人口结构的变化, 严重滞后于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 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严重失调。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还未摆脱小生产和半自然经济的状态, 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现代化水平低下, 主要原因就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 至少有1.5亿的农业劳动力处于剩余状态。庞大的传统农民群体和众多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业, 使得中国农业难以打破“小而全”、自求平衡的区域生产格局, 广大农户失去运用科技的动力, 导致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区域化、科技化举步维艰, 严重制约了农业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 二) 传统农民分化受阻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
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然而, 长期以来, 消费不足特别是农村消费需求不足一直是我国经济面临的突出问题。当前, 占全国人口2/3的农村, 只消费了全国1/3的商品, 农村人均日消费仅为5元, 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消费结构、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均落后城市十余年。农民消费能力低,最根本的原因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2003年, 全国农民人均收入仅为2622元。这几年, 农民人均收入有所上升, 但相对于城市居民, 农民收入还是很低。农民收入的低水平是导致内需不足、农民购买力低的主要因素。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从根本来看, 是传统农民分化受阻。改革开放以来, 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就业人数不及一半, 从事农业的传统农民仍占全国劳动力总数的近一半, 加上种田成本越来越高, 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 农业增加值增长缓慢, 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难以增长。已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 因低素质劳动力处于无限供给状态使得工资水平较低, 虽然收入增长高于从事农业的传统农民, 但由于没有成为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和稳定居住的城市市民, 在身份上仍然是传统农民, 没有社会保障, 即使是略有收入积余, 也不敢过多地用于消费。
( 三) 传统农民分化受阻制约了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社会学理论告诉我们, 中产阶级是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低收入群体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如果一个社会的中产阶级占多数, 那这个社会是稳定的, 反之, 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甚至动荡。当前, 中国社会是一个低收入群体庞大、中等收入群体过小、结构严重失衡的社会。传统农民中的多数如果不能转化为中等收入者, 而沦为无地、无业、无保障的“三无”人员, 那将是非常危险的。许多地方已经出现了失地无业农民上访、告状不断的现象, 成为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一旦矛盾激化和被组织起来, 就会酿成严重的政治问题, 危及政权的稳定。中国社会结构失衡, 究其根源, 是传统农民分化受阻。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越
来越多的传统农民从农业领域、农村区域中“走出来”, 希望成为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和稳定居住的城市市民。但受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和农民自身素质的制约,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难以及时顺利地融入到城市社会, 成了介于城乡之间的“边缘人”,使得以传统农民为主体的低收入者向以城市产业工人为主体的中等收入者转化的渠道严重受阻, 导致了“边缘人”群体在社会上长时间大规模存在, 酿成城市和发达地区社会动荡的危险。欠发达地区, 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缓慢, 传统农民群体中除了跨区域流动的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外, 大量的仍滞留在土地上, 分工分业水平极低。这种传统农民群体, 收入少,负担重, 相当部分人的生活仍在温饱线上徘徊, 时常为了反抗过重的负担或任务而与地方政府、干部发生冲突, 是影响欠发达地区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以上分析表明, 传统农民分化受阻是导致农业竞争力弱、农村消费需求不足和社会不稳定的根本原因。
三、传统农民分化阻滞的深层次原因
“三农”问题的本质是农民问题。现阶段, 中国农民问题主要表现为收入水平低、生活质量差、权益保障少、社会地位弱,集中反映在传统农民数量过多、分工分业分化进程阻滞上。尽管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 但制度的设置或安排无疑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那就是我国长期实行“城乡分治, 一国两策”的发展战略而形成的城乡分治的管理体制、城乡分割的市场体系、城乡有别的资源配置制度。
( 一) 城乡分治的管理体制。
1.剥夺农民迁徙自由、限制农民转为市民的户籍管理制度。户籍制度属于一种次级社会制度, 对社会关系特别是城乡关系有着重大的影响。在短缺经济时代, 为了既保持农业生
产力、为城市工业化持续提供原始资本积累, 又不给城市带来新的就业压力, 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被人为赋予了太多的社会管理功能。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户口登记条例》,人为地将公民分为“城市”和“农村”两个部分, 农村公民最基本的流动和迁徙自由在这个《条例》中被剥夺了, 并且把户籍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权利挂钩, 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形成了两个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上有重大差别的社会等级, 构筑了城乡分治的二元社会管理体制。尽管近年来户籍管理体制有了很大的松动, 截止2006年底, 全国共有12个省市、自治区先后取消了二元户口划分,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里面放宽了农民工入城落户的条件, 《户口法》也在立法调研中。但因为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错综复杂, 其对社会协调发展的迟滞效应依然存在, 农民工、失地农民仍因户籍原因被排挤在城外。无论过去还是现在, 户籍管理制度都是传统农民分化阻滞的体制性障碍。
2.农民受挤、市民优先的劳动就业制度。
在劳动力转移和就业过程中, 市场机制决定了劳动力就业的平等竞争, 政府政策机制旨在帮助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的同时, 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然而, 我国的这两种机制都存在明显的缺陷, 劳动就业制度显现出明显的不平等。计划经济时代, 我国实行国家只负责城市非农业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安置, 不允许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寻找职业的就业制度。80年代中期后逐渐放开, 84年一号文件允许农村人口自理口粮进小城镇务工经商。1992年之后, 面对潮起潮涌的民工潮, 允许农村劳动力进城的政策发展为有控制的使用政策, 政府通过歧视性收费和行政性限制来提高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成本。如要求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办理外出务工证、婚育证、计划生育证、健康证、暂住证等等, 办理每个证件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每人550元左右) 。实行就业分类政策, 在这种政策下, 农民难以进入正规领域就业, 不能通过在城市的就业实现在城市的社会融合, 实现向市民的转变。特别是从1995年开始的国有企业改革,城市社会出现大量下岗分流人员, 在这种背景下, 城市政府纷纷限制农村流动人口进城就业。除了就业限制外, 市政当局还扩大了收容遣送制度。尽管《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收
费和不合理限制。但事实上, 这种“限制—歧视”性政策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市民优先、农民受挤的劳动就业制度, 严重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从而使得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和城市市民转化的进程被大大阻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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