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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集体化是中国现代化历程中的一次伟大尝试,它使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渗透和控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和深度,而且它也充分发挥的资源整合和社会动员的功能,为中国的工业化积累了大量的资本。然而,由于在该过程中,国家整体利益和农户个体利益出现了偏差,集体又在国家力量的“指挥”和农民天性的“引导”下“摇摆不定”,为农户的抵制与反抗提供了机会,因此农户在国家意志的夹缝中始终没有放弃在对权力的追求。
文革结束后,在总结经验教训和积极反省的基础上,农村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和领导人的认识偏好,使得制度转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仍存在一个渐进的过程。1979 年春,宁乡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精神后,继续推行定额管理,评功记分、小段包工、分组作业等责任制,明确规定不准包产到户。然而,草冲人民公社仑上生产队自发将全队的水田、旱田包产到户,当年粮食产量比上年增加1.3440 万公斤。社员普遍反映,包产到户是“治穷的灵丹妙药”,1980 年春,许多生产队将组分小,有的成为“父子组”、“叔侄组”、“兄弟组”,向包产到户发展。11 月25 日,县委作出《关于认真学习、推广青联生产队实行专业分组、按净收入计酬的决定》,至1981 年3月,全县1.5028 个生产队,有99.6%的队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综合分组、联产计酬等形式的责任制。此后对该项制度进行了改良,1983~1984 年,山林、茶园、水面等采取专业承包,土地、水面承包期延长到15年,山林的承包时间延长到20~30 年。
1985 年前三年,粮食连续三年丰收,农民交粮积极性上升,销粮数量之多,增长速度之快,是前30 年来前所未有的。1985年开始,宁乡县取消粮食统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定购粮的粮权属于省人民政府,主要用于本地城镇低收入居民、部队、学生、水库移民和农村急需救助人口的基本口粮供应。1987年至1990 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对县实行粮食购销包干。1990年10 月,国务院决定从当年秋粮收购开始,将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1993年3月,省人民政府决定,在放开粮食、价格和经营后,对粮食收购实行经济合同办法和保护价格制度。从2002 年开始,湖南省粮食购销价格和市场全部放开,省只宏观调控粮食定购,不下达指令性任务。2002年6月,省人民政府对粮食收购制定了“尊重自愿,钱粮兼收,代缴代扣”的总运作原则。从此,由粮食企业收购国家指令性任务的定购,在历经十七年以后,已完成它的历史使命。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集贸市场重新开放。进入20 世纪80 年代,全国范围内实行“大包干”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此,农户重新称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经营的主体。由于农户成为生产经营的主体,农户收入与劳动支出直接挂钩,这大大激发了农户的劳动热情。市场放开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国家对粮食仍然统购统销,统购统销的对象由生产队转为农户,同时提高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第二个阶段国家不再向农户下达指令性生产计划,而是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第三阶段为粮食购销价格和市场全部放开,价格、供求、竞争机制共同作用粮食市场的阶段。
一、统购统销的算计
1980 年,按上面要求,白玉村开始分小组,将原先每个生产小队再分为两个小组。1982年分田到户。当时实行的方案是:第一,30年责任到人,即在现有人口上30 年不动;第二,每年一小动,有增有减,增的部分从村里的机动田中扣除。分田到户后,全村平均每人可以分到1 亩田。
刚开始,农户分到田以后,心里是“又喜又忧”。周爹自1977 年开始就担任白玉九队的队长,他当时对这个政策,也是将信将疑的。
在集体化时期,农民深刻感受到了国家的威力,上面政策一下来,喊要怎么办就怎么办。比如说,要把农具充公,不准单独开火(做饭)。偷偷摸摸地搞点小动作吧,那真的是提心吊胆,怕被发现,怕别人告状,农村里气氛紧张得很!现在国家搞分田到户,农民是又喜又忧,喜的是,终于有自己的田了,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种田;忧的是,不知道这样的政策牢不牢靠,是不是上面再下一条命令,就可以把田收走。
农民们纷纷议论着这个新政策。也有些人,对分田到户是这样解读的:集体化时期,农民“磨洋工”、做样子,生产积极性不高,尤其是各地开始搞“大跃进”、“浮夸风”的时候,许多农田都被毁坏,导致粮食大面积减产。比如说五十年代末农村劳动力集中炼钢铁,好多红薯烂在土里没人收,还有一些田的晚稻在田里过冬,丰产不丰收。国家没有粮了,根基就肯定不稳啊!所以就肯定会改变政策,搞单干,激发农民的积极性,把粮食产量提上去。因此,这种政策应该是不会改变的。
不管农民是怎样看待这个政策的,可以肯定的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地提高了,以周爹的话讲,这是“干自己的事业”。
农民“自己的事业”不仅包括作田,还包括家庭副业。在白玉村,最为普遍的副业便是养鸡和养猪。集体化时期,公社并没有集中养猪,而是分指标给农户,每年必须完成一定的任务。现在,农户可以自行选择了,因此养猪、养鸡的人也多了。
在白玉村,几乎家家都养猪喂鸡,一般家庭中的猪栏有两头猪,好一点的家庭有六七头的,至于喂鸡,则更普遍了,喂十几只鸡的不在少数。白玉村农户的其他收入来源,主要是养殖猪禽所得。大部分农户所喂养的猪,为的是“不让那些残汤剩饭浪费掉”。也有些人对外进行销售。一般的人家,养两三头,过年的时候杀一头,卖一头,就可以过个好年了。养鸡主要是提供家庭鸡蛋食用,有些农户将多余的鸡蛋卖掉,但是卖鸡蛋所得占家庭总收入比例很小。
一直以来,养猪和喂鸡都是白玉村最寻常和最重要的副业,但将它们销售以获取收入,并不是经常的。因为,第一,养猪、养鸡要担风险。猪瘟和鸡瘟是最大的风险,一旦染上,便血本无归。第二,要费心思,每天要准备猪和鸡的饲料,尤其是猪食,三顿下来,要花费主妇的大半天时间,而且要做得好,否则猪不长膘。养鸡最怕的是被偷、被狗咬或者在路上被车子压死,一年下来,十几只鸡剩下一半就算不错的了。因此,一直以来,在农户心中,最稳定不变的收入来源,还是粮食销售收入。
在统购统销政策下,粮食价格是国家给定的,每年的变动幅度不大。集体化时期统购任务较大,宁乡县许多乡村出现强迫统购现象。1981 年统购基数下调,农户粮食负担有所减轻。宁乡县1953-1984 年部分年份统购价格见表4.1。
从上表可知,从1953 年到1966 年,除了1961 年提价幅度较大,达28.2%以外,其余年份价格变动幅度并不大。1979年至1984 年,统购价格都维持在11.55元不变。
那么,在八十年代初,白玉村农户种田的收益(收入-成本)大概是多少呢?笔者在调查中,特意向几位农户询问了这个问题,他们做了大致的估算。当时,白玉村水田亩产稻谷平均为1400 斤/年(两季),其中晚稻比早稻每亩多产一百来斤谷子。农业投入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种子10 元/亩,化合肥(甲胺磷)10 元/亩,尿素(碳铵)30元/亩。以上投入只是一季投入,两季共投入每亩田要100 元。
然而,当时白玉村经济状况不好,农民手中的钱不多,因此作田每亩投入100元的家庭很少,为了节省开支,种子一般是自家预留,肥料大多是农家肥和化肥混着用。因此,农户实际每亩货币支出在20 元-50元这个范畴内居多。
村民高新今年64 岁,被人称为高老头,他对八十年代的生活记得很清楚。那个时候他四十岁不到,有父、母、妻、子共五口人。因为分田的时候祖父母还健在,因此共分得7.3 亩地。1982年,高家早晚两稻共收获粮食10220 斤,留下3000 斤谷子自家食用,减去用于缴税的谷2190 斤(300斤/亩×7.3亩),其余5000 多斤都销给粮站了,获得5000 斤÷100×11.55元/百斤=577.5元。在农药化肥等支出上,平均每亩40 元,因此总共支出40 元/亩×7.3亩=292元。因此1982 年高家作田收入为577.5 元-292元=285.5元。
值得提出的是,在计算过程中,高老头并没有将劳动力投入、农家肥投入等包括在成本之内。在他看来,一来,这方面的投入是无法估计的。因为对于热爱作田的人来说,作田是一种享受,而不能计算称为成本(正如他一样);即便是不爱作田,这种投入更多的体现在内心的厌恶和精神上的折磨,这种成本无法用货币来予以体现。二来,他认为,农家肥本来就是要用来肥田的,除此之外也不能用作他用,因此它虽然很大程度替代了化肥,减少了成本的支出,但是不能反过来替代,即用化肥替代农家肥,因此,它也不能计算成本。
由于那年高家没有养猪,只喂养了两只花母鸡,过年的时候宰了一只。菜土里种了辣椒、大白菜、南瓜、丝瓜、韭菜等蔬菜,主要也是供自家食用。因此,高家的副业收入只占很小的比重,1982年全部收入为约300 元。
与此同时,隔壁彭纯生家,共六口人,4.2亩地。分了田以后,家里添了两个两个娃,由于田少负担重,家里压力也比较大。在年初的时候,彭纯生买来3 头小猪仔,花了80 元。又买了12 只小母鸡,花了12 元钱。到年中,猪长到了160 多斤,已经算是很膘肥了,他就卖了两头,留下一头母猪生仔。年中卖猪得170 元。
下半年,母猪生了8 只猪仔,他卖了4 只猪仔,留4 只自家喂养。卖猪仔得120 元。过年的时候,小猪仔又长到了160 多斤,又卖了3 头,得480 元,剩下的两头一头杀了过年,母猪留着明年再配种生仔。彭家养的鸡,跑了3 只,被狗咬死了2 只,自家吃了3 只,鸡蛋也主要是给娃儿吃,没有对外销售。由此可知,彭家1982 年副业的毛收入为170 元+120元+480元-80元-12元=678元。
然而,这个收入并没有将猪食、鸡食的成本计算进去。当时,白玉村农户养猪用的是粮食,而非饲料。前面已经分析了,许多农户不愿意喂猪,因为粮食不够,舍不得把粮食给猪吃。但是彭纯生就瞅准了喂猪比卖粮获利多这一点,将4.2 亩地5900 斤谷子,除了自家食用外,其中一部分用来喂猪和喂鸡,而不将余食全部销售出去。3000斤谷子留作口粮,一年喂猪养鸡大概用了1000 斤谷子,另还有红薯、菜叶、猪草等几百斤。因此,饲养猪、鸡的成本应该补算上这一部分的投入,即1000斤÷100×11.55元/百斤+60元=175.55元。
余下的1900 斤谷子,除了缴税用去1260 斤(300斤/亩×4.2亩),还有640斤,销给粮站,刚好抵消了农药化肥等的投入。从而,彭家1982 年总收入为678元-175.75元=502.25元。
比较高、彭两家,虽然高家劳动力多,耕地也多,但是全年收入比劳动力少、耕地少的彭家还少,少了两百多元。而在实际生活情况下,两家的差距还不止这么多。
那个时候,我们家条件远不如彭家好。为什么?他们家隔三差五的有肉吃啊!猪多,鸡也多,吃蛋是经常的事。在那个时候,能够有蛋有肉吃,那可只有条件好的人才吃得起呢!过年的时候,彭家杀了一头猪,猪肉制成熏肉、腊肉,可以吃上大半年。猪血、猪腰子、猪肠子,猪耳朵、猪尾巴都是下酒的好菜!我还被邀请到他家吃了几顿饭,那可是真的是好招待,主人家也好有面子啊!
高老头认为,彭纯生的经营方式,是十分具有仿效价值的。在分析了现状、吸取彭纯生的经验之后,高老头发现,光靠卖粮,是赚不了多少的。卖粮的成本收益与养猪的成本收益相比起来,要低了那么一些。因此,高老头决定改变策略,在保持原有的作田“热情”的同时,也提高养猪的“热情”,即决定粮作经营、副业经营“两手抓”,以提高家庭货币收入。因此在1983 年年初,高老头进了2 头猪仔,年中卖掉,除去成本赚了140 多元。随即又进了2 头猪仔,到春节前卖了一头,赚了70 元,剩余一头杀掉。而在粮食销售上,一万多斤粮食,除去税粮,只卖了5000斤,留了800 多斤用于喂猪,5000 斤谷子卖得557.5 元,除去税和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还余350 元。因此1983 年高老头家总收入为560 元,比上年多了近160元,而且感觉生活质量提高了不少。
从1984、1985年开始,农村养殖业逐渐在白玉村兴盛起来,农户养猪不仅仅为了自家对肉的需求,更多的是为了获得销售收入。因为经过几年的摸索,许多农户已经发现在统购价下卖粮“并不那么划算”,而像彭纯生、高老头这样率先搞副业经营的农户,手头上日渐宽裕,生活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因此许多人效仿他们,也搞起了养殖业。
二、双轨运行下的投机
1985 年,宁乡县贯彻上面的方针政策,将统购统销改成合同定购。1992年1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粮食价格和经营放开实施的意见》,粮食购销价实行“双轨制”。一部分粮食严格实行定购和统销,国家规定“倒三七”比例价格收购,属于国家定价;其余的粮食,由农民和粮食部门协商制定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
刚开始实行合同定购政策时,政府规定的定购价格过低,远低于市场价,因此农户不愿意将粮食卖给粮站。上面便将粮食定购数量作为指令性任务强制农户完成。在这种强制任务面前,白玉村农户“违约”行为屡屡发生。张宇良是一个老实人,按照合同要求的将三千多斤谷子以每百斤25 块的价格销给粮站,可是当他得知别人都是27、28块销给粮贩子时,心里十分后悔,“一下子亏了一百块钱啊”!
1986、1987 年两年,据原白玉村第六队队长张得纯估计,近三成的农户都有违约行为,或拒不上缴,或私自更改品种,或数量不够未能完成任务。这样,政府与农户之间产生了囚徒困境,而政府处于不利的一方。因为农户的“违约”行为是大面积的,政府怕打消农户种粮的积极性,不能予以严格的惩罚。
20 世纪80 年代末,国家大幅度地提高了粮食定购价格,每百斤从二十几块上涨到五十几块,将近增长了一倍,大大刺激了农户的粮食供给。
当时可真是热闹得很,大伙儿听说粮站收粮价格大涨,便连忙准备家伙运粮过去。好多农户没有车,队上的拖拉机都不得空,只好四处借板车、独轮车。当时几乎家家户户都赶着送粮到粮店,而且将家里的存谷都送去了,有的竟将自家备用的口粮也运过去了。白玉村往双江口粮站的大陆上,来往村民络绎不绝,大人小孩,人跑狗叫,好不热闹。粮站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快天黑了,队伍都还很长。粮站的工作人员要农民明天再来,可是大伙都不肯,生怕过一夜价格就跌了。等粮站再三保证,这才散队回家。
统购价的上涨,使得白玉村农户销粮积极性大大地提高了,他们不仅销余粮和存粮,有些农户“激动”得将口粮也一并销售了,由此导致双江口粮站仓库紧张。“当年粮站收粮超计划60%,粮站放不了了,只得加紧向宁乡县储备库运输,结果县库也满了,要我们不要再收粮了。” 李咏梅曾是双江口粮站的会计,她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况。
粮食价格的大幅上涨,使得农村主、副业格局又开始回归原位。八十年代中期,高老头家里养猪的规模曾达到十数头,猪圈一再扩建,自家种的粮食还不够猪吃,要从别处买粮买糠喂猪。后来,猪肉从原来的每斤7毛7涨到每斤2 元,高老头养猪平均每年赢利一千多元,赢利多的一年可达两千余元。但是1989 年,他家猪栏只剩四头猪了。
现在粮食价格提高了,卖粮赚的多啦!原先,销4000 斤谷子,除去农药化肥,一年下来最多赚得170 元。现在,虽然农药化肥价格也涨了些,投入费用增加了些,但是还是加得不多。
因此,同样是1000 斤谷子,原来只卖得百把块钱,现在可以卖五百多,拿这些谷子去喂猪,养猪的成本就大大增加了,那真划不来!
从八十年代后期起,湖南已全面推行杂交水稻,粮食亩产又一次提高。九十年代,白玉村水田平均每亩早稻达800 斤,晚稻达1000 斤。因此,高老头7.3 亩地一年能产粮130000 多斤,每年至少又可以增加三、四百块钱的销粮收入。
1990 年起,在国务院的文件要求下,当年的秋收粮收购,由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1993 年湖南省决定放开粮食价格和经营,对粮食收购实行经济合同办法和保护价制度。政策一步一步地放开,使得农户销粮的选择权力不断扩大。同时,由于粮食产量和价格的提高,使得农户销粮的需求也随之增大,并且,销粮的选择也愈发慎重。
改革开放以后,一些农户不单单作田,还做起了小生意,其中,开小型米厂的就有好几家。由于白玉村土壤条件好,水质也好,这里产的米一般都是优质米,在外面买得起价,因此,米厂生意都还不错。同时,米厂有打谷机、打米机、磨豆机等,农民可以将谷子、米、豆子等粮食送到这里加工成所需的产品,为农民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一到收获时间,米厂就会有人到各家各户来当“说客”,劝农民把粮食,尤其是质量好的晚稻米卖给米厂。也有粮贩子做中间人,从农民手中收粮,再统一销给米厂。
对于农户而言,将晚稻余粮销给米厂,还是存放起来待来年再销给粮店,这个选择确实要认真掂量一下,因为“毛把钱的价格差,会导致几十块钱的收入差”。大家都希望将粮食卖得高价一点,这样获得更多一点的收入。问题是,农户并不十分确定来年的国家价格,而米厂提供的价格一般是当年国家价的2~5 元上下波动。
有些人晚稻一收割,就让粮贩子用车给拖走了。有些人呢,还等一阵子。等到快过年了,发现手头紧,只好把仓力囤积的余粮卖了,这一下子少了个好几十块钱呢!有一年,大概是1992年,许多人把谷子在年前就卖掉了,而王大爹一直不卖,等到夏收时间,国家粮站收购价出来了,比粮贩子收的高了块把钱!他这一下把余粮全部都销掉了,比别人多得了两百多呢!
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做抉择,似乎让人头疼,还一种方法,可以轻松地解决这个问题,即选择第三条道路——搞养殖业。如高老头,虽然他从八十年代末起,就没有大规模地养猪了,但是他的猪圈中从不空栏,总要留三四头猪。他认为,养猪的好处有很多,除了可以解决家里的残汤剩饭、提供家庭肉类所需之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进行粮食转化。
1997 年,市场价格稍有回落,农民害怕价格会跌更多,因此许多人早早地就将谷子卖给米厂、粮贩子。而高老头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把谷子存起来了,“还好我的谷仓够大,容得够多的谷子”。同时,他又多进了五只猪仔,存起来的谷子慢慢转化成猪粮。到1998 年,价格突然涨到100 多块钱,比上一年将近多了二十块,好多人都傻眼了,悔恨卖得太早了。此时高老头将存谷还剩4000 多斤,全卖掉,一下子多赚了2000 多块。
高老头的办法很有效。当他不能确定哪个价格(国家价、市场价)的高低的时候,如无特殊情况,他就将谷子囤积起来,“反正也不怕谷子起霉,还养着猪呢”!如果粮价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时,那么就多养几只猪,把猪养肥点,把期望放在猪的身上,“或许肉价涨得快些,赚得更多些呢”!
由此可见,副业经营,尤其是养猪经营,称为农户粮作经营的天然保障。如果粮食价格高,则就把精力放在粮食生产和销售上,副业经营的空间适当地予以压缩;如果粮食价格没有预期的高,同时农户预计副业的利润空间上涨的时候,则会扩大副业经营的空间。虽然,这看起来是很浅显的道理,但是,要预计各种“投资”的成本和风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由于当时信息传递工具的落后,关于农资价格的信息,农户一般只能靠人口相传。因此,农户做判断和选择的依据,一般是两个:一是往年的经验,二是别人的经验。这个阶段,白玉村农户“随大流”、“跟风”现象十分普遍。
三、市场销售下的理性
从20 世纪80 年代后期开始,白玉村农户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尤其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户收入大大增加。收入的增加导致了相关需求的产生,这些需求包括房子的修建,家具的添造等。九十年代,白玉村农户最大的心愿就是建房。大多数居民的土砖瓦屋,由于修建年代久,所以都破旧不堪,而且在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的几次洪水的冲击下,许多人的房屋被冲垮或浸水,因此大家都想一有钱就赶快建一个像样一点、结实一点的房子。
从1986 年开始,村里就陆续有人建房子了。此时修建的房屋,已不是原先的平房,而是二层楼的“豆腐块”房。那时建房,从挖地基、搬沙子水泥,到做窑砖、建土坯,基本上都是农民自己动手。为了节约工钱。把能自己做好的都做完后,剩下的一些精细的和技术性要求高工作,如制房梁、门窗等就请专门的师傅来做。所以,建一栋房子,材料费、运输费加人工费,要一万多块钱,这不是一个小数目。
农户建房要筹备很长时间,而且也不是一次性完工。许多农户攒了三、四千块钱,就开始着手挖地基、买建材,建好一楼——门窗先不管,用纸糊着,用板子档着。过了一年半载,再攒点钱,修缮以前所建的,并着手修建第二楼。因此,一栋房子建下来,至少要花费三、四年时间,有的人还拖了将近十年。
高老头在1987 年开始着手建房。一来是因为随着养猪规模的扩大,猪栏猪圈必须重新修建。二来,手中宽裕了很多,家庭成员基本达到衣食无忧,是应该改善一下住房条件了。因此,高老头用养猪赚下的六千多元钱,投入到了建房中。
随着大批村民着手修建房屋,建立在这种需求上的农村非农机会也增加了。在白玉村,几乎所有成年男性都可以打点零工,泥瓦匠,木匠、漆匠数量大增。一般情况下,是几个人组成一个“班子”接活,然后一起完成。日工资相对稳定。九十年代后期泥瓦匠工资平均为10 元/天,到了2005 年,工资涨到30 元/天。
农户一旦开始这个庞大的工程,对货币的需求量便极大地增加了,这种需求也成为村民外出打工赚钱的动力。从八十年代后期起,陆续有人到长沙、广东等地搞基建、做包头了。九十年代中期外出打工达到高峰,平均每两家就有一个主要劳动力跟随同乡人去外地搞基建。如果说像彭纯生、高老头是白玉村帅先宽裕起来的人的话,那么这些去外地打工的则是帅先富裕起来的。
此时的货币压力对于农户的销粮活动影响巨大。农户明白,家里有一项巨大的开支,因此,在其他方面就必须“斤斤计较”,开源节流。在销粮上,从价格到运输工具等一些细节问题,都要详细讨论。
以前农户都是租队里的拖拉机,送粮到粮站的,一个来回要十多块钱。一般是两户人家合租一台拖拉机,平均分摊下来,也要七、八块钱一户。后来,有些农户富裕起来了,就自己买了拖拉机,除了自家用,同时也借给邻居、亲友用。这个呢,就不要钱,但是借车的人,一般会买一包烟表示感谢,买烟也要花个四、五块。现在农户一般都不自己送粮了,等粮贩子上门来收,不仅不要出运输费,而且还可以讨价还价,多挣得一点利益。
笔者在调查中得知,2000年以后大约有60%的农户第一考虑的是将粮食销给粮贩,而只有30%的农户第一考虑的是销往粮站。农户选择粮贩,不仅因为可以节省运输费用,而且在于可以表现出自己的“主动权”,即卖与不卖的权力和定价的权力。
送粮食到粮站里去,粮站里的人要打开麻袋将谷子翻过来翻过去,生怕掺了谷壳子、砂子,要检查质量,要看重量满不满称,而且没有半点价讲。有时候,站在旁边拨弄我的谷子,真的是气不打一处来。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大老远送过来,车子都是花钱租过来的,他说怎样就怎样吧。但是粮贩子上门收谷子,那感觉就不同了。他一上门,又是客气,又是递烟,寒暄半天。价钱没谈好,我不卖,也没有关系,买卖不成仁义在;谈拢了,装袋、搬运,都不要自己操心,有人会专门过来收的。
在农民们看来,粮站里的人是“上面派来的人”,比自己高一级;粮贩子是“做生意的农民”,跟自己平级,因此好打交道,好谈判。然而,在与粮贩子讨价还价的时候,既要力争,又不能伤和气,因为粮贩子大多是村里的人,如果表现得太“厉害”了,会落下不好的名声,所以,很难看到双方大声争吵的景象。
在七、八月份“双抢”之前,粮贩子们就开始走家串户了。他一进门就说:“恭喜啊,今年看样子又是个大收成啊!”然后就会说:“这次把谷子送(卖)给我算了,我给你一个优质价!” 我就这样说:“那还不晓得有没有多的谷子不呢!今年养了猪,又养了鸡,吃粮食吃得多……”寒暄了几句,喝了杯茶,他就去别家了。
到谷子已经在禾堂里翻晒的时候,他开着卡车来了,这次这样说的:“你家的谷子今年还只是勉强啊,比不上前几家的。要不送我算了,我就按照他们的价格,不少你一分。”他这样说,是诈我的,我家的谷子怎样,我还不晓得?我也不跟他多讲,只说:“不急呢,再看看吧。”他说:“你现在送,还有点价,过几天就是想送,都可能送不了啦!”我就说:“那没事,送不了就自己吃吧。”他只好扫兴地走了。
虽然家里顶着巨大货币支出的压力,但是农户现在都不急着销粮了,因为他们的目的是求“多”而不是求“快”,即尽可能多地积攒货币,而不是和尽可能快地积攒货币。前面已说过,建房需求带动了货币需求,而农民建房子,并不急于马上竣工完成。因此,除了有非常紧急的事情外,农户一般都不太急着将粮食“兑现”。
同时,从九十年代起,收音机在农村已经普及,有些条件好的农户家里还买了电视机。这些电器设备,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农资价格等信息的传播,使得农户有了新的信息来源,也有利于他们做出科学的判断。
1999 年,电视上新闻都在报道国际石油上涨,我就知道会带动粮食价格的上升。当年价格就从七十几到八十几,一直攀升。但是,粮贩子来我家几次了,我没有销一粒谷。到年末,我家仓库就已经囤积了七、八千斤谷子了,果然,粮食价格一下子涨到一百零几,此时我估计价格不会再涨了,所以赶紧将谷子抛售了。别人都说我明智,那都是靠信息呀,国内、国际大事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
教育程度的提高,也使得农户销粮决策趋于理智化、科学化。根据笔者调研统计数据,白玉村30~40 岁年龄层的农民,小学文化水平的人口占30%,初中文化水平的人口占50%,高中文化水平的占15%,可见,大部分人都是小学水平以上。知识文化水平的提高,使得农户可以相信自己,自主进行决策和判断,而不是“人云亦云”,“见风就是雨”。九十年代后期起,农村“惜售”现象的普遍存在,就是最佳例证。据统计,粮食收获后(指谷子翻晒完毕)一周以内便将余粮卖出的农户还不到20%,2002 年这个数字降到最低,低至10.8%。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收入来源日趋多样化,农户并没有“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从调查的100 户农户情况来看,2005年农户家庭总收入按来源分,粮食销售收入占20.8%,家庭养殖业(猪、鸡、鸭、兔、鱼)占15.9%,本地务工收入占32%,外地打工收入占31.3%。
2006 年高老头已经六十来岁,大孙女都上小学了。高老头的儿子高中毕业以后,就跟随舅舅去广东打工,学做厨师,现在每个月能够拿一千多块钱。高老头夫妇和媳妇就在家务农。家里的地还是以前的七亩三分地,2005年高老头家早稻以75 元的价格销了4000 斤,晚稻以85 元的价格销了5000 斤,都是与粮贩子的“谈判价”, 比国家价格70 元/百斤高了不少。只是,这两年猪肉价跌了很多,“原先养一头猪要赚百把块钱的,现在竟要亏百把块钱”,因此他家偌大的猪圈里只有两头猪了。但是生活水平仍在不断提高,他家的楼房在1995 年就已建好,2003年又花了几千块钱重新粉刷了一下,焕然一新,彩电、冰箱、洗衣机都齐全了,“生活越来越向好的方向发展”。
小 结
文革结束后,以政治斗争为主体的紧张气氛随之而散去,“发展经济”成为农村生活的主旋律。随着分田到户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户的收益与生产、经营直接挂钩,这大大提高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而且还带动了农民新的需求。马克思说过,只有“农民是自己耕种的土地的自由私有者”,“它才得到充分发展,才显示出它的全部力量,才获得适当的典型形式”。
从统购统销到双轨制度,再到市场的逐步放开,农户的生产经营的选择范围也逐步扩大。在统购统销时期,由于粮食价格的固定,农户的销粮收入没有很大的上涨空间,因此白玉村农户积极从事不依赖于土地但是又和农业密切相关的副业经营,高老头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实行双轨政策以后,农户的销粮行为受粮价的影响极大,当定购价低于市场价时,农户不愿意履行合同、将粮食销给国家,而当定购价提高,高于市场价时,则农户争先恐后销粮,甚至将存粮、口粮也售出。在市场开放的条件下,农户愿意与粮贩子打交道,因为可以充分地发挥自己卖与不卖的权力和讨价还价的权力。同时,由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性加大,农户的收入来源也不断拓宽。
晖教授认为,改革后,“随着市场机制的发育和农村总体经济水平的提升,农民对市场信号的心里反应反而日趋复杂化,‘反常’的反应变得更为常见”。他所指的“反常”,便是随着农产品价格的上升,农民提供农产品的数量下降。然而,秦晖教授的理论并没有考虑农民的货币支出压力。在白玉村,农户的建房需求导致的大额货币需求,使得农民的行为并不“反常”,而是“正常”地进行粮食储销。同时,随着教育的普及,信息传播方式的改进,白玉村的农户能够较为充分地依赖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和所掌握的信息,为改善生活、提高收入而科学、理性地销粮。白玉村农户的经营情况印证了约翰·希克斯的论点,即:除了近代受帝国主义不平等的剥削之外,其余时间,其余条件下,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将有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
随着集体化时代的结束,粮食又重新回到农户的手中。此时,农户可以大部分地决定粮食的去向。除了国家规定的、应尽的义务——交税粮以外,其余的粮食是销给国家,销给市场,还是自己留着,农户有了较为充分的自主权。选择的依据,便是看才能如何提高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价格、供求和竞争机制逐步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增加其货币收入,便是改善生活的关键因素。由此可见,此时农户进行粮食销售,体现的是市场逻辑,即追求货币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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