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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改之后,中国的乡村社会被纳入到了一个庞大的国家整体和超越农民日常生活的历史进程之中,作为社区成员的农民个体开始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和作为抽象话语权力之背景的国家联系起来,于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大规模的‘国家政权建设’和‘民族形成’过程发生了”。
本章通过对“合作化”、“人民公社”、“四清”、“文革”时期临沐县乡村话语变迁轨迹的梳理,探讨这一时期的国家与由集体化的农民构成的乡村社会的互动关系。本文以为,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上升为执政党,其工作的重点由长期的武装斗争、夺取政权转变为领导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同时还在全国展开了全面的国家政权建设。这一时期的农村经济生活开始进入国家“看得见的手”的控制之下,其控制方式则是用“国家话语”来引导和解释乡村社会活动,这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游戏规则”,农民原本并不熟悉的政治生活将成为比经济生活更为重要的因素。
本文以为,这一时期国家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而乡村社会则处于弱势.在乡村社会中,国家既具有改造乡村社会的组织支持,也具备了解释和建构国家形象的表述机制,使国家理念(至少从话语表述上)渗透到了乡村的日常生活之中。这一点在临沐县整个集体化时期农村生活的“运动”、“斗争”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上纲上线的“高帽子”把本来远离国家政治理念的农民,推向了一个表述性的舞台上,在那里,农民的行为、思想都将由一个直接代表着国家权力的“国家话语”来作出评判,农民要么是这个国家的一部分,要么就是国家的敌人.从这个角度来看,农民对国家的认可、承担义务和忠诚虽然不乏个体意义上的主动性,但在实践的背后却是对于“国家话语”权力的一种服从,因为“国家话语”的权力已经通过与对其同样的机制对周围的人施加了影响。“国家话语”处于绝对的强势,全面覆盖了乡村的“民间话语”。
在笔者所调查的临沐县,这一时期的“国家话语”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三种话语:一、“合作化话语”(土改后—人民公社建立):二、表述性“阶级话语,’(“社会主义教育”和“四清”时期);三、“革命话语”u(文化大革命”时期)本章分别就这三种话语进行考察、探讨。
一“合作化话语”
临沐县的互助合作运动开始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曾形成全县性的变工互助高潮。但这些变工组、搭俱组忙时建,闲时散。直到1950年,南古乡沟北村吴元明建立第一个常年固定性农业生产互助组。1951年,临沐县互助合作运动有了迅速发展,47879户、226500人加入了互助组,入组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60%。1952年,全县90%以上的农户参加了互助组。以后,互助组由小变大,至1955年,互助组调整为944个。互助组土地仍归入组各户所有,只是在劳力、农具、畜力等方面实行互助。农活按季节清工结算,在经济效益上互相找补。
1952年,临沐县分别建立了南古乡沟北村吴元明合作社、徐贺村王松山合作社、夏庄东北村高其善合作社。1955年全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120个,入社46689户、178628人。入社农户的土地、耕畜、木车、犁、耙等大农具打价按股入社,归合作社统一使用,但所有权仍归社员个人所有。如退社可以带出。初级社实行“地五劳五”的分配方案。1956年春,全县掀起大办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开展初级社转入高级社的工作。1957年底,初级社转高级社工作结束。高级社社员的土地归集体所有,社员留少量自留地,耕畜、农具等作价入社,由合作社逐年还清(未兑现)。取消了土地报酬,实行统一核算、按劳分配的原则。
临沐县最初的变工互助的确是农民自发的行动,主要是为克服长期受战争摧残造成的牛力、人力、工具的不足而导致的生产中的困难。其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两种情况最普遍:一、搭俱伙组织.属季节性、临时性。二、人合心情马合套,大估推算帐.原则上记工算帐,但不按劳动强度、年龄大小、男女等.不是很巩固。由此可见,农民的自发的互助合作是一种面对困难时不得不作出的选择,而且形式极为松散,有较强的临时性、不固定性。农民之所以对互助感兴趣,实质上还是希望通过互助渡过难关,将来有了条件再实行“单干”。这充分体现了合作化前农民的小农心态。习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生产方式。所以合作的范围很有限,是由若干个关系好、投脾气的家庭组成的小范围的合作,大多是临时性的,记工的方法也是经过协商做出的。农民对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存在种种顾虑:一般是怕自己入社后吃亏,怕人多心不齐,合不来,地多的怕报酬少,劳力多的怕分红少,妇女怕入了社没时间做针线活,老人怕入社劳动强度太大吃不消.这些顾虑充分说明了农民担心丧失既得利益和担心合作化阻碍自己发家致富的心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合作化运动要得到顺利的发展必须按国家意志逐步强制推行,从以下对中共文件中的话语分析可以看到这种倾向:
(二)、整理、提高变工互助组织步骤:
1、于1952年,在地委生产基点内,及临沐、苍山、费县、赣榆各县基点内,应谨慎地按照中央所提的条件,派坚强干部掌握、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力求有一个好的开端.
2、各县、区党委应充分搜集资料,对各自区的变工互助进行总结.每县必须总结3~5个典型变工互助组,并选择一个有变工互助基础的区,由县委帮助开一个区的变工互助代表会,其余各区都要效仿.进行“组织起来”的经验总结,然后系统地归纳,教育干部和群众.
3、各级参加农村工作的干部,都应有计划地经常地指导一个变工互助组,力求于1952年夏,将自己所指导的变工互助组提高一步,并于1952年底推广至一个村或一乡. “进行‘组织起来,的经验总结,然后系统地归纳,教育千部和群众”这一话语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灌输的痕迹。
再如:
“农民要想永远摆脱贫困落后,最根本的办法是把旧的个体的小农经济改变为劳动农民集体所有制.才能消灭农村的资本主义,才能走上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好比‘风前之烛,力量薄弱,经不起意外灾害,生产、生活的改善是很有限的.为了更快地建设成美满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提高自己的觉悟,清除不必要的顾虑,自觉地参加合作社”.
一定要由党委配备坚强的干部亲自领导互助合作运动,坚决克服农民“互助到顶”的思想,加强农业合作社的政治工作和思想教育.逐步养成社员的集体主义思想和爱国主义思想.提倡“不管哪块地都和我自已的一样”。
“坚决克服农民‘互助到顶’的思想……”充分体现了党在互助合作运动中的明显的倾向性一一-变互助组为合作社。
在具体的操作:首先暗中给合作社以资助:
政府扶持:目前政府扶持过多使社员产生依赖.吴元明社贷款1300万元.互助组就有怨言“如果政府贷给我们这些款,我们比他还强”.
“临沐县连年将高其善、吴元明、王松山等组建合作社的积极分子评为‘劳模,,并无偿提供苏联进口的化肥、抽水机、马拉收割机等.其实就是故意作样子让老百姓看,好让老百姓认识到‘搞合作社比互助组、单干有前途”。
这种做法助长了入社农户的功利色彩,希望参与的报酬能超过他们付出的代价,甚至能获得额外的资助。
其次国家采取变相的强制的方式使互助组升为合作社:
〔1)强迫群众合大组.临沐:牲畜、农具不归公不算三类组.贫农“无牛入不起组”;中农抱怨“早晚得归公”.
(2)歧视“单干户”.排挤、讽刺其为:“独立营”、“仁丹丸”.
(3)以工作为名占小便宜;互助组内工资过低、牛工过高.乡村干部开会、受训时由互助组内帮工,所谓的“拥护”.
这些做法使未入社的农民产生了严重的社会隔离感,很多农民不堪这种心理压力,被迫入社。
再次在合作社内部也在努力提高其“社会主义成份,’:
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以来,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提高。基本上贯彻了“劳力分红的比例要高于土地的原则”。
“搞好初级社,升并高级社,它关系到咱们每一个社员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国家工业化的支援.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因此,党员、干部、社员、社外群众,应积极动员起来,看到高级社优越性的事实,充分发挥有利条件,克服困难,发动社员和社外群众,为完成社会主义合作化运动而努力奋斗”.
在新建社(高级社)中,坚决不要地主、富农入社,已入社者不论改变成份与否,均应坚决予以清洗(老社可以看具体情况处理)以保证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正常健康地进行.
尽管在国家强大的压力下,乡村社会基本按照国家意志被改造了。但是这一过程也伴随着农民的不满和反抗:
由于对农民的教育不够(交出土地使用权是要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的)造成了农民家庭的不和睦,闹分家、导致退社.
社长包办、计划不周、分工不明、干活拥挤、评分不合理.引起旷工、误卒、干活粗糙,未增产社113处,(占5.8%),因减产有垮台危险的99处.
由于政治教育不够,出现部分社为使国家少购校食,匿报产量(用大秤分量,加秤锤)帐目混乱社,会计愁、社干急、社员动荡、群众观望.
国家倡导互助合作的初衷是要引导农民平均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满足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为工业建设汲取资源之需。但在合作过程中这一初衷是很难实现的。因为合作本身是不同资源之间的互换互利,不同资源的所有者必然对合作组织中的权力配置方式和收益分配格局提出有利于自身的要求。如富农、富裕中农、部分生产技能好的中农希望更多的按照生产资料、生产技能、经营经验进行权力资源的配置和劳动收益的分配.而广大贫农、雇农则要求按劳动力分配。二者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在两个群体博弈的过程中,贫农雇农因为各种资源的缺乏不可能靠自身力量办好合作社,很多时候必须依靠富农、富裕中农和部分生产技能好的中农。但是后者的加入是带着自身的利益诉求的,按照他们的利益诉求运行的合作社与国家意志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因为国家意志主张合作社应当以贫农、雇农为基础。在这样一种局面下,国家便凭借其强大的力量,通过剥夺农民私有财产权的方式强行压缩了农民行为的选择余地,努力使合作组织中集体化的程度不断提高,使“合作化”话语成为此时乡村社会的主流话语。这一时期的国家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国家力量可以名正言顺并极为有效地直接介入乡村社会生活,各种有违国家意志的现象在运动中被有效抑制或消除。合作化运动最终以人民公社的建立而告终。就全国而言“人民公社从出现到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成仅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
临沐县于1958年9月宣布建成n处人民公社,速度之快到了惊人的地步,原南古公社的吴福豪老人回忆起当年人民公社成立时的情景时发出这样的感叹:
“初级社、高级社的时候,你可以自由进社、退社.到了人民公社的时候,就由不得你了!一夜之间全进了社了”.
从吴福豪老人的话语里,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国家力量的不可抗拒和农民的无奈。农民一夜之间变成了“社员”。社员这个称谓本身就体现出农民已经被完全纳入到国家的控制体系中,成为集体化程度极高的人民公社中的一员。社员基本失去了自己的私人空间,吃饭要到公共食堂,干活要服从“生产大队”的安排,要按时“出工”以便挣得“工分”,因故外出要向“生产大队”请假。从横向来说,公社已有效地把农民限制在公社这片土地上,农民不可能脱离公社去求发展。在乡村社会中,由于缺少收入统筹和劳力组织所需的信任关系,因而规模庞大的新组织是不合理的。侧人民公社在形式上将农民整合进了集体,其“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特点及“一平二调”的做法却引起了社员的强烈不满,加上“大跃进”的失败及“三年的自然灾害”的影响,造成了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严重困难。其实造成这一严重困难的根本原因是高度集中的制度化程序,国家预先堵死了农民挣钱和发展经济的路径,关闭了粮食市场,消灭了农村手工业、副业和加工业,并推行大集体农业时,就已经埋下了普遍性灾难的种子.这些因素导致社员们对人民公社产生怀疑并自发地开始了同人民公社的对抗,最典型的做法便是州单干”。在当时临沐县社员的话语中有充分的体现。
社员的这些话语被当局成为“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公社的集体所有制需要农民树立集体观念,维护集体利益,农民们却在不由自主地追求着自己小家庭的利益,二者的冲突难以调和。农民的习惯势力又以其巨大的惯性冲击着人民公社。20世纪60年代初期,临沐县乡村社会农民的所谓“自发资本主义倾向”引起了中央一些领导人的高度关注。因为这种农民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具有强大的侵蚀力,极易导致基层干部的离心趋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层干部在个人利益和村庄利益的驱动下抗衡国家意志;(如藏粮食)二是基层干部的去政治化倾向,导致国家乡村治理功能的严重削弱。(如退党、“撂挑子”)长此以往会逐步侵蚀国家在乡村社会的统治根基,因此必须寻找一种力量,一种强大的、足以抑制农民“自发资本主义倾向”的力量,以维护公社,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教育”和“四清”运动正是在这样的情景下展开的,此时的国家话语中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等“阶级话语”凸现出来,替代了“合作化话语”成为这一时期的核心话语。
二、表述性“阶级话语”
1962年9月,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发展了他在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争以后提出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观点”。会后,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城乡发动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即“社教与运动.1963年2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督促各地注意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问题。此后社教运动的内容确定为城市“五反”、农村“四清”(初期为“小四清”,即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和清理工分),以大规模的阶级斗争作为国内反修防修、挖修正主义根子的重大战略措施。1963年,中共中央先后于5月和9月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对运动进行指导、部署,社教运动作为农村工作突出的重点迅速展开。1965年1月14日,针对运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中共中央下发《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指出城乡社教运动一律称“四清”运动(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习惯又称“大四清”运动)。
这就是通常人们所讲的“四清”,也有人习惯上将“四清”等同于“社会主义教育”。
笔者以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实际上从1957年“反右”斗争后就已经开始了。1957年月9日至14日,临沂地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会议指出,社会主义教育的中心内容是,“肯定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肯定粮食统购统销的成绩,肯定共产党的正确领导,肯定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绩”。11习据此,本文将1957年—1965年临沐县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划分为两个时期进行探讨,第一个时期称为“社会主义教育”时期(1957~1963),认为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用表述性“阶级话语”进行宣传和灌输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以改造人们的思想。第二个时期称为“四清”(1964~1965),这一时期的特点是通过运动“整干部”。
(一)“社会主义教育”—用表述性“阶级话语”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灌输
“意识形态是一种特殊的有组织的理论信念体系,这种理论信念体系以逻辑的方式,通过一系列价值符号的特定结合,来论证某种政治运动、政治体制或现存秩序的合法性,以及某种特定的理想目标的合理性,并规定了一个国家、民族与社会成员所应承担的义务,以此作为广大民众的政治共识的基础”阴之所以使用表述性“阶级话语”这一概念,主要是为了同土改时期的“阶级话语”相区分。黄宗智先生的《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一一一一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述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该文中通过分析农村阶级斗争的表述和客观现实来“揭露表述的现实和客观的现实之间的不断增加的距离”。但是本文以为,土改中的“阶级话语”与人民公社时期的“阶级话语”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土改时期的“阶级话语”在现实社会中有其明确的对象的(地主、富农)。尽管土改过程中也存在阶级概念的滥用和误用,但毕竟这一时期的“阶级话语”有其现实基础。其阶级所包含的内容也与现存的生活方式有很大的相关性。土改以后,“阶级话语”已经不再有现实的基础,地主、富农阶级或早或迟消失于农村社会生活中,靠历史记忆维系的阶级结构变成了一幅没有任何现实基础的模糊不清的图景。只有在这里,我们才可以看到表述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之间的背离。因此,本文将人民公社时期临沐县乡村社会盛行的“阶级话语”称为表述性“阶级话语”。
大量的表述性的“阶级话语”开始在临沐县的乡村社会中广泛的出现,从这些话语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教育”是在人民公社出现诸多问题的时候进行的一次思想教育运动,其目的就是要“从思想上进一步把人民公社巩固下来”、“巩固社会主义思想阵地,保证农村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党的各项政策的顺利进行”。也就是要肯定人民公社的正确性,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用重提“阶级斗争”的方法,开展思想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灌输。
但是当时的临沐县的农村已经不存在阶级斗争的对象,所谓的“四类分子”其实是很模糊的,从大队干部到普通社员都没有感受到“四类分子”的任何威胁。所谓的“插红旗”实际上是提倡顺应国家意志的行为,而“拔白旗”实际上是打击违背国家意志的行为(如“单干风勺。临沐县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结果并不像官方文件中所讲的那样:通过这一教育,使广大社员群众在政治上接受三个基本经验:
1、坚决接受党的领导,听党的话,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
2、坚决贯彻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
3、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共产主义风格,实行共产主义大协作。
在实际的访谈中,农民对当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记忆是“就是刮了一阵风,对老百姓影响不大”。但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农民们所没有意识到的是,临沐县“社教”这阵风预示着一场政治运动(四清)即将来临。
(二)“四清”借表述性“阶级话语”整治基层干部
临沐县的“四清”运动分两个阶段,即“小四清”和“大四清”。“小四清”是在1964年是以公社为单位全面展开的。全县7个区(夏庄区试点除外)、65处公社、476个大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分三批进行。第一批青云区,第二批岌山、店头、石门区,第三批大兴、玉山、蛟龙区。年底,全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基本结束。在运动过程中,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前十条》(即《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向全党发出警示,如果不搞好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那么“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请同志们想一想,这是一种多么危险的情景啊”!《后十条》(即《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草案)》)。提高认识,明确政策,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揭发干部存在的问题。“小四清”的内容主要包括“清工分、清仓库、清帐目、清管理”,重点清查干部的经济问题。
“大四清”是在1夕65年。19砧年1月,县委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全国工作会议纪要《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文件规定,今后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律称为“四清”(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县委认真学习贯彻《二十三条》,抽调467人,组成面上“四清”工作队,连同临沂地委驻临沐“四清”工作组n人,采取地、县、社区四级千部混合编队的方式,共编成8个工作队、86个工作组,分三批全部入村。工作队入点后,召开有关会议,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发动群众起来揭发干部“四不清”问题。对待犯错误的干部的政策是“说服教育,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团结对敌”;同时要求犯有四不清错误的干部要“端庄态度,提高认识,自己革命,主动下楼”。
在调查走访中发现,临沐县的“四清”运动的直接诱因是发生在19仍年的波及全县范围的“藏粮”事件。根据青云镇(原青云区)黄屯村董世林老人的回忆,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四清”爆发前的乡村状况:
“那是1963年秋后,当时困难时期(三年自然灾害)刚过,粮食不够吃的.家家都挨饿呀.那天我们村的孙宏发(大队)书记给我们下了个通知,让社员们藏粮食.藏粮食的目的是为了向县里多要救济粮.那时候实行的供给制,一天一人就给半斤供应粮,如果达不到半斤的县里给补上,谁不想多要点粮食?谁也不愿意挨俄呀!那个时候也天天搞宣传,‘社会主义好,、‘人民公社优越,、‘反对四类分子,、‘擂红旗、拔白旗,,社员吃不饱饭,说的天花乱坠也没有人信,还是吃饭要紧!所以大家合起伙来藏粮.上边总共给T三万五千斤救济粮,后来因为藏粮又补了五千斤.还是不够,又补了三千斤.我们一个村,就这么多,那时候村村都藏,最后县里受不了了,认为肯定有问题!县长薛步林亲自带人下来挨家挨户地查粮.老百姓都不敢讲实话,都说没有藏.但总是有人被查出来,一问才有人说‘是书记让我们藏的’.这下子毁了.问题严重了,干部和社员合起伙来骗上边还了的?孙宏发书记根正苗红,工作能力强.曾夸下海口‘只要共产党不倒,黄屯大队的书记就是我孙宏发的’.结果共产党没倒,他的书记被抹下来了.这不第二年就来了‘四清,吗?为么搞‘四清,?就是整干部嘛!”.
从董世林老人的话语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临沐县乡村的农民虽然己经被整合进了人民公社,而且进行了所谓的“社会主义教育”,但是当社员们面临生存压力的时候,还是其生存理性战胜了所谓的“阶级觉悟”。人民公社时期国家为了加强对人民公社的控制管理,在不断加强公社干部队伍严格管理的同时,对大队干部也加强了直接的控制,使科层体制的“命令一服从”模式在乡村基层得以贯彻。大队干部权力来源于并受制于国家权力,他们依赖上级的支持来行使权力,他们只有忠诚地执行上级的指示,决议,才能确保自己的地位。但同时,作为新的基层政治精英的大队干部还是乡村社会的精英,代表着乡村社会的利益并会产生自身的利益诉求。
在构成国家统治基石的同时,也可能成为国家权力的异己力量。虽然表面上他们不得不贯彻上级的指示,传达国家的话语,按上面的要求工作。但是在面临生存压力的时候,其中的相当一部分人不但放弃了原则,而且还发动社员一起违反国家的规定,向国家争夺利益,已经滋长了一种对国家的离心倾向。当这种离心倾向普遍化后,势必威胁到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顺利贯彻。
经过土改,中共实现了国家权力从县到分区再到村庄的层层延伸,并借助“阶级话语”进行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灌输,消解了自清代以来寄生在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旧必经纪体制气克服了“政权的内卷化”,大大增强了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能力。但是临沐县实行人民公社制不久后,便发生了基层干部伙同群众“藏粮”现象,这说明,基层精英(大队书记、队长)为了个人和村庄的利益而抗衡国家的倾向开始滋长,若任由其发展势必产生抽空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根基的危险。为此国家必须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遏制。黄屯村“根正苗红”的大队书记孙宏发被就地免职充分说明了国家(县委)整治基层精英的决心。
“四清”主要是整干部,所采用的方式是借用群众的力量整治干部。这样可以更有效地对基层政治精英实施监控,可以看作是国家权力向乡村社会渗透的有效手段之一。首先是将大队的干部们集中起来,开会、反省,争取主动交代问题。根据当时被“四清”过的临沫县青云镇村会计回忆:“当时的工作队这样对我们讲‘你们平时不干不净、沾油沾水,沾了不要紧,咱们洗手洗澡。争取洗个温水澡,水热了烫人,冷了呢?会感冒。不冷不热正好,洗的干干净净好上阵。错过了机会可就不好了,等群众把问题揭发出来就不是温水澡了’!了不得,整了我七天七夜,可让整惨了”。在“四清”工作队替代了大队党支部的权力以后,昔日大权在握的大队干部们成了众矢之的。工作队利用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不满,发动群众起来揭发,设立了意见箱。这一措施很奏效,工作队讯问干部的时候,门缝里的匿名信源源不断地塞进来。从以下又代表性的群众话语中,可以看出社员对基层干部的不满:
“社员哪个干部也不敢得罪,得罪了队长派重活;得罪了会计拿笔尖戮(指记工分时做手脚;)得罪包管吃秤蛇(指秤粮食时做手脚)”.
“当队长不干活,逛逛当当(工分)就记上了”.
“社委会(公社里的干部)蹲墙根,一天也得七、八分”.
“干部有特权,肯定沾油沾水,挥霍浪费,猫还有不吃腥的吗?一是权(大队干部)、二是钱(会计、包管)、三是听诊器(乡村医生)、四是方向盘(司机)、五是供销社干部营业员”.
其实从社员们反映问题的话语中我们可以看出,社员对基层干部的不满主要是工作作风及经济管理混乱造成某些干部的浑水摸鱼等。但是国家只是想通过发动群众来整治干部,打掉基层干部中的离心倾向,从而加强对基层精英的监控,所谓的“四不清”行为只是一个道具。为实行这一目标,“阶级话语”又得到了广泛的使用,但是当语言和行为被用来辨析阶级立场的时候,农村阶级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了。这导致了“阶级话语”滥用。此时的“阶级话语”仍然是表述性的“阶级话语”,因为所谓的阶级敌人—“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简称地、富、反、坏“四类分子"),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此时的“四类分子”只是一个帽子而已。谁被戴上了这顶帽子,谁就成为被斗争的对象。“四清”运动总的要求是:紧紧抓住阶级斗争的纲,进行阶级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提高阶级觉悟,划清敌我和是非界限;层层进行洗手洗澡,基本解决公社、原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干部中存在的立场观点、阶级路线和“四不清”问题;团结干部、群众,共同对敌,做好工作。大讲阶级斗争形势,通过诉苦思甜、回忆对比,大揭阶级斗争的盖子(指伤疤、错误和缺点),激发参与群众的阶级感情,提高阶级觉悟。不少地方定案退赔,“狠”字当头,一律从严,定案算帐不分年限,不分性质,不讲政策,在退赔上不该退的也退了,有的甚至连必要的家具都退光了。由于没有把政策向干部、群众交代清楚,再加上斗争面过宽,退赔过火等误法,有的地方发生了自事件。
临沐县“四清”运动的后期,也就是所谓的“大四清”时期,运动似乎发生了变化,工作队对被审察干部的态度不再像“四清”运动前期那么冷酷了。审察比较松,大多数被怀疑“四不清”的干部都“下了楼”。有的干部的退赔也不了了之。以至于群众发出了这样的议论:
“当官的还是向着当官的,哪有真正帮老百姓说话的?”
“香也烧了、头也磕了(提意见),就是没有请下神来(处分干部、退赔)”。
临沐县在“四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