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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要求:“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再一次从战略高度对农民主体资格进行了明确。实践证明:如果没有亿万农民的主动参与和积极支持,仅凭政府政策扶持和基层组织的行政推动,新农村建设很难按预期计划顺利推进。农民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享有者,更应是新农村建设主要承担者和建设者,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首要任务是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主体意识。只有在农民主体意识被激发的前提下,农民的主体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要着重引导农民处理好收益者和建设者的关系。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最大限度地让发展成果惠及百姓,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最大受益者。在政府财政还不足以全盘承担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情况下,要引导农民摒弃坐、等、靠、要的被动思想,确立“共建共享、户户有责”的观念,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在自身能力范围内主动出资投劳,为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献策、添砖加瓦。在引导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注意讲究工作方法,不搞强迫命令,防止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增加农民负担;要坚持量力而行。尊重客观实际,不搞形式主义,不做形象工程,切实解决农民最关心、最需要解决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赢得农民的理解和支持;要坚持民主管理。以农民满意为目标,让农民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核心内容是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新农村不能没有新农民。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对新农民提出了“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三句话要求,其本质内涵就是要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民自主发展能力,从而带动新农村建设的高效推进。
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必须在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上狠下工夫。要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改善农村教学条件,努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认真落实落实各项减免补贴政策,完善扶助机制,确保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发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现象;要加强职教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没有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培训,使其在掌握一技之长之后,逐步向产业工人过渡;要充分发挥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成人教育中心等基地的作用,采用专题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面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对新技术接受能力一般的广大农业从业人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要加快推进镇村人力资源市场和信息员队伍建设,为农民转移就业提供入户沟通和“零距离”服务。大力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开办劳务中介和培训机构。加强就业信息对职业培训的引导,强化对内合作与对外联合、本地协作和异地互动,大力推进城乡就业,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渠道和空间;要结合地方特色,以种养殖专业户、村组干部、农村经纪人及返乡创业人员为主要对象,以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法律知识和创业技能等为培训内容,以其所从事的生产、加工、流通等项目为重点开展创业培训,使其成为发展农村家庭产业、创办农业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骨干,并带动广大农村青年积极就业、自主创业。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要切实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水平。充分发挥专业剧团和民营表演团体的积极性,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实施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重要抓手是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从各地的发展现状看,农民组织化程度偏低仍然是制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矛盾,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有利于增强农业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重要组织保证。
一是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村干部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组织者、执行者和参与者,是促进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中坚力量。 其队伍建设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到新农村建设能否顺利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采取扎实措施,以“强基”工程为载体,大力实施“双强”、“双带”型村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村干部的致富能力、帮富素质、共富境界。创新村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真正把那些改革、开拓意识强、想干事、会办事、干成事的优秀党员选拔的村书记位上来,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农村致富能手、民企骨干、返乡能人吸收进村干部队伍,努力提升村干部整体领导水平,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以发展农村“三大合作”为基础,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组织程度。农村“三大合作”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基础,是把农民分散的能力整合为系统的合力,有效地提升、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能力的重要载体。抓紧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围绕高效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鼓励和扶持发展一品一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健全产权联结、资产运营管理、利益分配机制,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围绕“有效整合农村土地资源,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积极发展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村(居)社区股份合作的方式,将集体积累和资产量股到户,在此基础上通过建设特色产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农民集居区来推动集体资产增值,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是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为抓手,让农民从龙头型经济发展中得到实惠。牢固确立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打造强势市场主体。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促进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增收“双赢”机制的形成。针对农民需要稳定的农产品销售渠道,龙头企业需要稳定的农产品原料供给的客观实际,引导和帮助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对接机制,通过“订单收购”、“保护价”、利润“二次返还”等形式,与农户形成较为密切的利益关系,促进和带动农民致富。积极探索为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搞好服务,使龙头企业原料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和农产品收购逐步建立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依托的有效机制,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和市场化程度。
(江苏如皋市委办 陆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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