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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南街村治调查--一个高度集体化的乡村社区的治理  
  作者:项继权  浏览次数:1416  发布时间:2007-11-14  文章来源:待查  
 

南街村地处豫中平原,临颍县城南隅,毗临107国道(京深公路),紧靠京广铁路。1996年初统计,全村有回汉两个民族,742户,3200人,2006亩耕地,    面积1.78平方公里。

        南街村是当代中国乡村最耀眼的明星村之一,被誉为“豫中一枝花”。19801995年短短十一年间,南街村社会经济增长了1000多倍。村民富裕的生活,村内宽阔的道路,高大的厂房,高标准的住宅,现代化的学校,一流的幼儿园令成千上万慕名而来的参观者惊叹不已。不仅如此,在当前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南街村在社会经济发展和村务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独特的办法:如强调“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用毛泽东思想育人;坚持发展集体经济,实行集体统一经营,反对承包制;强调共同富裕,不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分配上实行工资制加供给制,反对分发奖金,提倡“八小时之内拚命干,八小时之外作奉献”;他们提出“共产主义小社区”的奋斗目标,致力于首先在南街村实现共产主义等等,更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诚如村党支部书记王洪彬所说,“南街的作法和提法可以说轰动海内外,惊动上层。众说不一,争论不已。”(1)

        南街村的独到做法和显着成就已有大量的宣传和报道,近些年来,前来参观、取经的社会各界人士,络绎不绝,有增无减。据了解,1994年,共有16.5万人前来参观、访问,1995年上半年这个数字已超过12万。”(2)南街村的做法被一些人视为一种独特的和成功的发展模式──“南街模式”在一些乡村地区得到推广。作为“一个影响广泛,信息丰富的社会存在”,南街村也受到学术界的重视,有些学者已经对南街村存在和发展的原因及其内在的生命力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解释。(3)其实,南街村的独特性和影响力不是或不仅仅是超常的经济发展速度,更不是其现代化的设施,而是南街村独特的村治方式。正如村党办雷德全主任所说,“在当代中国乡村,经济上比南街村发达的村多得很,但并没有南街影响大。南街真正的影响并不在经济方面,而是在政治方面。”(4)要真正理解“南街模式”,解开“南街之迷”,就必须关注和研究南街村治。

        为此,1994-1996年,我们三上南街,对南街村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村情和村治调查。19964月驻村调查时间长达一个月之久。调查方式主要是个人深入访谈、小型座谈会、查阅资料档案、听取干部汇报、旁听村务会议等。先后走访了南街村党委、村委会及村公司主要管理部门,采访南街村民、外来民工(“外工”)、邻村居民以及外地业务员和外来参观者及调研人员两百余人,与其中40余人进行过两小时以上的深入访谈。此外,还对南街村所在的临颍县、漯河市及河南省有关党政部门进行了调查。此项调查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地了解南街村治的特点,也为我们全面地认识当代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多样性提供了典型的模本。

 

一、南街之路

        南街作为相对独立的乡村社区历史颇为久远。史称南街在“清属岔曲保,1921年属中区为南街;1934年属第一区的城镇联保;1941年属颍川镇第二、三、四保。”1948年初临颍县解放后,南街设立街政府,隶属于县城关区政府。1950年改为南街乡,1955年撤乡与西街合并为西南集体农庄。1958年秋人民公社化后,改西南集体农庄为城关人民公社中管理区,1959年春从中管理区析出,成立南街生产大队。1984年家庭联产责任制实行后,南街生产大队改建为南街村民委员会并一直沿续至今。

        80年代改革开放以前,南街就是当地的先进典型。50年代南街积极推行合作化和集体化;70年代曾创造过粮食、烟叶亩产超千斤的记录,曾受到上级政府的表彰。但是,直到70年代末,南街并没有真正摆脱贫穷与落后。1978年全村人均收入仅72元,部分村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南街村也实行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至1989年,农业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1981年至1984年企业也实行了个人承包,与此同时个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也发展起来。到1991年底,全村个体经商的种类约有29种,糖、烟、酒、食品批发站有4个,代销店有18个,个体餐馆有12个,百货布匹摊点11个,修理业有12个。(5)    80年代初至中期,南街家庭经营、个体经营及私人企业一度成为主导的生产方式。1988年,临颍县和漯河市在开展“学南街”的活动中宣传南街是“村办联办户办一齐上,农工商各业协调发展”的典型。(6)

        但是,从1984年开始,南街村走上了再集体化的道路。1984年南街村中断了企业个人承包,收归支部集体承包;从1986年夏季至1990年,村逐步收回了家庭承包土地,实现了集体统一经营。村个体工商业者也在1990年前后至1994年底陆续将自己的产业献给集体,从而全部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按照南街村党委书记王洪彬的说法,“咱们目前的南街,一草一木,一张镰、一张锄、一把钳子、板子,都是姓公,更不用说设备了。可以说,生产资料已全部公有化了。”不仅如此,从90年代初开始,南街村逐步推行生活资料的集体所有制。迄今为止,村民的大部分生活资料已归集体所有,如村民最主要的生活资料——房产、家俱、主要电器等等已收归村集体所有,村民现在所住房子、所有家俱、电器及生活所需的粮、油、菜、电、气(煤气)等等都由村集体统一配给。1992年,南街村提出“实现共产主义小社区”的奋斗目标,不仅不允许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也将消灭村民全部的私有财产。按照村党委书记王洪彬的说法:“咱们总的指导思想就是:把南街人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全部实行公有制,不存在私有的问题。”“目前的生活资料还有部分是私有制。”“小件东西像被子、衣服、鞋子、袜子等还姓私。这些要随着南街集体经济的发展,逐步把现在群众姓私的东西都变为姓公。”(7)目前的南街村正加快消灭生活资料私有制的步伐。19964月笔者南街调查期间就得知他们正加紧修建村民集体食堂,准备在不久就使村民重新吃“大食堂”、“大锅饭”,这无疑是南街村消灭生活资料私有制的又一个决定性步骤。(8)

        在重新集体化的同时,南街村依托本地资源,大力发展集体企业,实现了社区工业化。1980年以前,南街村的“工商业”仅有“一炉两组”,即一台烘炉,打些镰刀耙齿,一个缝纽组,一个修配组,几乎称不上是企业。1980年南街兴建了一个小面粉厂和一座6门的砖瓦厂。在1981年的联产承包中,两个厂承包给个人,1984年村党支部收回承包权,由支部承包经营。此后,南街依靠“玩泥蛋”(烧砖瓦)和“玩面蛋”(面粉和食品加工),村集体经济如滚雪球一样迅速壮大,村办企业现已发展到26个,形成一个拥有方便面厂、食品厂、面粉厂、包装材料厂、胶印厂,啤酒厂等企业的“河南省中原工贸公司”。1984年产值70多万元,1985130多万元,1986320多万元,1987730多万元,19881400多万元,19892100多万元,19904100多万元,1991年突破亿元大关,19922.6亿,19934.2亿,19948.02亿,1995年达11.78亿元。1984年利税仅为7万多元,1994年达6000多万元,其中上交税收1600多万元,占临颍县当年财政收入的1/3左右。短短的十年南街村产值增长了1100多倍,利税增长了900多倍。(9)

        南街村经济发展

        年份 总产值() 职工() 总利润() 固定资产()

1990 4220 6116 680 1223

1991 10322 7342 1754 4042

1992 21269 8998 3615 8362

1993 42182 9404 5061 18432

1994 82550 10349 3679 34862

1995 117093 11036 6060 41003

 

        注:此表统计数据为19964月在南街村调查所得。有关数据与其它相关材料不尽一致。如《南街村1994年工作总结》,“1994年完成产值8.02亿元,创税利6060万元。集体固定资产达4.6亿元,流动资金1.2亿元。”《南街村1995年工作总结》称“95年完成产值11.78亿元,创税利6800万元。集体固定资产达3.5亿多元,流动资金3.3亿元。”另据《南街村情况介绍》(199598,打印稿),南街村“公司下属26个企业,其中5个合资企业,拥有资产总值7亿多元,就业人员11000多人。”显然,有关产值、利税及固定资产的统计各不相同。

        随着社区集体经济的高速发展,南街村人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富裕生活。1993年南街村人均纯收入达2300多元(含各项福利),为1978年的32倍。村集体免费向村民供给水、电、气、食用油、节假日食品,免交入学、入托、防疫、人身保险、计划生育、文化娱乐等费用;农业税和各项农村提留均由村集体负担,每年村承担免费款达280多万元,仅1995年春节,村集村民发放的鱼、肉、蛋等29种节日食品,人均一次享受免费金额达290多元;从1993年起,南街村开始建造高标准的村民住宅楼,大套三室一厅,使用面积92平方米,小套两室一厅,74平方米,家具、炊具、家用电器、制冷取暧设备由村统一配备,1995上半年开始全体村民陆续迁入村民楼。南街村大力兴办公益事业,公共设施日趋完备:学校、食堂、旅社、宾馆、敬老院、幼儿园、图书馆、文艺厅、篮球场、门球场一应俱全。全村街道均已硬化,高楼大厦错落有致,村庄建设井然有序,宛如一幅现代化的乡村都市。

        短短十多年间,南街人以其特有的方式创造了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在实现社区集体化的同时实现了社区工业化,成为中国农村改革中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典型,被称为“豫中一枝花”,享誉国内外。

 

二、“班长”权威

        南街模式的形成及其快速发展的原因一直是人们努力探求和解释的问题。对此,南街人有着自己的回答。王洪彬告诉我们,“南街村是党委一班人带领全村群众大干、苦干、巧干和实干干出来的,也是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斗出来的。”(10)然而,访谈的南街村民几乎无一例外地称:“南街村能有今天全靠俺们有一个好班长!”--南街人无论老幼都称呼村党委书记王洪彬为“班长”。

        南街人的解释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大凡到过南街及对南街的发展有所了解的人无不承认,南街村的存在和发展是全体村民艰苦奋斗的结果,也是在政治和经济的夹缝“斗争”出来的,而这一切与“班长”王洪彬分不开。南街村所在的漯河市一家报纸就写道:“想真正认识现在的南街,必须得首先认识一个人,……就是被村民称做‘班长’的南街村党委书记--王洪彬。”(11)一位作家则感慨地说:南街村的事业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王洪彬的人格力量来号召来推动的,没有王洪彬这个人,很难想象南街村会有什幺变化。(12)

        其实,许多学者也都注意到,在80年代中国乡村,少数社区领袖在社区发展、社会控制和区域治理中发挥着特殊的和显着的功能,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些有“卓越才能且功劳卓著”的人常常被人们习惯地称之为“能人”。(13)一个村的发展方向、治理方式及其兴衰成败大都深深地打上了这些“能人”的烙印,甚至在某种程度,一个村快速发展的历史也是一个“能人”传奇的历史。对于南街村来说,南街村与王洪彬的名字几乎是不可分的。人们谈到南街村就不能不提到王洪彬,反之,讲到王洪彬就会讲到南街村。在南街村,“班长”王洪彬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并受到村民们溢于言表的敬畏和崇拜。他的讲话常常作为文件传达学习;“班长说的”“班长教导”几乎成了人们的口头禅;“听班长伯伯的话”是一些家长对子女的教导;他的画像也被人们珍藏和公开悬挂;王洪彬甚至被一些村民称之为“南街村的小毛主席”。    农民的个人崇拜常常被一些人视为是“愚昧无知”和“盲目”的表现,然而,即使一位“无知”的农民也不会“盲目”地崇拜某一个人。任何个人崇拜都会有其存在的根源和基础。那幺,南街人对王洪彬如此崇敬的原因何在?或者说,王洪彬在南街村的权威地位是如何形成的呢?

        在南街村调查中我们发现,南街村人对王洪彬个人权威的遵从和崇拜首先是建立在王洪彬对南街村的贡献及王洪彬过人的胆识和才能的认同的基础上。在南街村民看来,南街村今日的成就正是“班长”“英明决策”和“领导有方”的结果,是王洪彬给他们带来了令人羡慕的富裕生活,也带来了南街村的荣耀及南街村民的光彩。    王洪彬,生于19512月,1964年南街小学毕业。(14)    1971年任南街一队生产队长。王洪彬任队队长不到两年,一队就实现了粮食、烟叶亩产“双超千”,全大队13个生产队,一队完粮就占了全大队的一半,一下子成了全县及地区的典型。19767月王洪彬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77年始任南街大队支部书记。随着农村基层体制改革及南街村的发展,王洪彬从大队支部书记变成村支部书记进而一直上升至今日的临颍县委副书记兼南街村村党委书记、河南省中原工贸公司总经理等。正是在他任职期间,南街开始从贫穷走向富裕,成为全国闻名的典型村。

        在南街村流传着许多有关王洪彬带领党委一班人审时度势、大胆进取、艰苦创业的故事。1979年的南街大队是一个高产穷队,虽然粮、烟亩产“双超千”,但用群众的话说“土坷垃里再也挤不出几两油了”。面对农业增产、农民不增收的矛盾,当时任支部书记的王洪彬带领支部“一班人”开着拖拉机,带着干粮,到新乡七里营刘庄去取经。回村之后,王洪彬就决定利用本村800多亩岗地建砖厂。建一个砖厂需要投资30万元,当时集体积累过于单薄,银行贷款又难以指望,王洪彬便与支部成员商量,终于想出了一个“指山卖磨”、“借体搓绳”的绝招,这就是先把建砖厂的信息张扬出去,然后以低于市场价格将产品预售,用预售款投资建厂。当时市场上一块砖售价一般为三分三厘,他们则以二分五厘的价格预售。为了促进销售,他们针对人们将信将疑的心态,要求大队干部带头认购,并规定,凡买砖必须经过班子研究批准,每个干部只能分配有限的指标。消息传出,许多社员议论纷纷,也要求购买。大队趁机宣布干部和社员一视同仁。于是,购买者纷至沓来,不到半个月,预售款达34万多元。经过几个月的奋战,终于建起了一座36门的大轮窑。产品畅销周围的乡村和市县。1980年,王洪彬和支部成员了解到本村和附近居民用麦子换面粉很困难,有时要跑到几十里以外才能换到,且临颍县的面粉加工厂也很少,决定创办面粉厂。面对资金困难,他们首先带头集资,又发动群众集资。仍不够建厂所需资金,他们便又通过找熟人、托朋友,找来建筑队,赊来面粉加工设备,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在1981年初建成了年产750吨的面粉厂。为了解决销路问题,王洪彬又亲自带领业务人员到北京促销。北京劲松面粉厂一次就订了12年的供面合同,终于打开了销路。由此,南街人开始了“玩泥蛋起家”、“玩面蛋发家”,集体经济迅速发展的历程。在不少村民看来,“南街有今天全靠班长,没有王洪彬也没有南街村。”在一位小学生眼中:“十几年来,以班长伯伯为代表的一大批革命前辈,乘改革开放的东风,发扬敢想敢干的精神,付出了多少辛勤汗水和劳动代价,才换来了南街的今天,使南街成为闻名全国的小康村。”(15)一位为人之父的村民也称:“这些年,咱村这幺大的变化,群众不愁吃,不愁花,啥东西都免费,还盖这幺好的楼,配这幺多对象,叫咱住进去也不花钱,咱要是干不好,不听话,就对不起班长,不要良心。”(16)事实上,南街村今日的辉煌已成为王洪彬个人才能和成就的体现,这一成就不仅奠定了王洪彬在村民心目中的权威地位,也进一步强化村民对他的服从和崇敬。

        王洪彬的个人权威也源于他个人严格的道德自律和“公正廉洁的精神风范”。在南街村,王洪彬的人品可谓是有口皆碑。《南街村志》这样评述他:“王洪彬身为党总支书记,他大公无私,作风正派,把‘公生明,廉生威’作为廉洁奉公的座右铭。几年来多次拒收、退回现金累计3500多元,物品折款500多元,堵绝了向他送礼的路子,成了一位廉洁奉公、为人师表的典范。”(17)访谈的干部和村民对王洪彬更是赞不绝口。人们的赞扬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是“班长一心为公,一心为南街村民”;其二是“他办事公道,不循私情”;其三是“为政廉洁,不贪不占,没有半点私心”。对此,人们都可以举出大量的事实来证实。其实,对十多年来个人的追求及行为,王洪彬自己也有比较坦率的说明。在一次座谈中,王洪彬坚定且充满自信地说:“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让南街人过上共产主义的幸福生活,凡是目前人们生活所需要的,人们所能享受的,都要让南街人享受到!”(18)在谈到创办集体企业的动机时他也讲到:“南街为什幺要发展集体经济,为什幺要办企业?这个问题很好答:为了挣钱!挣钱的目的又是啥?是让南街人都富起来。”(19)可以说,王洪彬为之奋斗的一切首先就是为了南街人的富裕和幸福,并将发展社区,实现村民共同富裕看成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有着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事实上,他早已把个人的利益融入南街村的整体利益之中,或者说视为一体。正如他所言:“前几年我也讲过,我已经把我自已家和南街村这个集体浑为一团,拧为一股了。可以说,南街的一切也就是我的一切,我干的一切也是南街的一切。”为此,他对一切有损于南街的言行可谓是“嫉恶如仇”,自己则率先垂范,有着严格的道德自律。在1994年全村整风的万人大会上,王洪彬带头自查过自已的言行:“坏人坏事,在我身上可以说基本上不存在,不能说那幺绝对。错误的思想也可以说基本上没产生过。消极因素在我身上可以说基本找不着。我自已决不是吹棒我自已的。”“公家的钱很多,我想吃啥都可以买来,想用啥都能买来,但我一直严于律已,不拿公家的钱乱花,不但不自已随便花,我也不叫家庭里随便花,更不叫我的亲戚随便花。”“这些年尽管说咱们南街的钱我随便花,但是,我花的是有分寸的,有标准的,……我本人决没有往兜里装,我不存钱,我放那现金干啥?”“严格地讲,我身上确实有以权谋私的现象。我让大家住楼结果我又盖了三间房子和父母住一块”,“搞了个特殊化,以权谋了个私”,另外外地出差“也买点小食品,糖块”,但“买的回数很少”,“不象有些人出去那样,到商店里啥好买啥,回来一次一大兜子。”(20)无疑,王洪彬的这些“特殊化”和“以权谋私”的行为是微不足道的。事实上,王洪彬这种“一心为公”“廉洁自律”的行为和形象也是他得以赢得村民尊敬的重要原因,尤其面对当今社会在经济转轨中暴露出来的比较普遍的腐败现象,对这些一向崇尚“德政”和“德治”的民众来说,王洪彬无疑更成为他们推崇的偶像和们敬仰的对象,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成为他们精神的寄托。

        显然,王洪彬以个人“突出的才能”、“高尚的品德”和“辉煌的业绩”在南街人心目中建构了一个“近乎完美的领袖形象”,由此他赢得了村民的遵从和崇拜,进而也奠定了他个人至高无上的权威。这种权威为他强化社区管理,推行村务政策,进行社区改造提供了便利。

        不过,王洪彬个人权威的形成决非仅仅是他个人才能和努力的结果。我们的调查显示,王洪彬及其相似“能人”的崛起与80年代中国社会经济和政治转型时期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分不开,也与乡村民众的需求分不开。在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相对宽松而迅速变化的社会政治环境使王洪彬这些基层社区领导人有更多的自主权和更多的发展机会,一些有胆识和才能的领导人得以脱颖而出;农民群众在迫切希望致富而“致富无门”的情况下,又往往将希望寄托在少数社区领袖,期望他们带领自己迅速致富;而社区领导人面对群众的需求和压力以及个人荣誉感和责任感也力求造福一方,有强烈的发展动机;此外上级政府的压力和支持以及较为发达乡村的示范效应等等都推动了一些“能人”的成长。尤其意味深长的是,在南街及其它一些乡村调查过程中,无论是村民、村干部还是这些被视之为“能人”的人以及上级领导干部,普遍都认为“没有能人不行”,“没有能人一个地方发展不起来”,这种渴望能人的心态和舆论氛围本身也是造就能人的深厚的社会基础。

        在此,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王洪彬的个人权威并不仅仅是一种道德的或道义的权威,也不仅仅是靠他个人的才能和品德及村民的信仰来支撑的。事实上,在中国乡村现实政治生活中,权威本身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依托权力,或者说是权力强化和“神化”的结果,而这种权力又是以一定的权力体制为基础。在南街村,王洪彬个人权威正是以他在社区拥有至上的权力为条件。我们访谈的村民在表达对王洪彬个人能力和品行的敬仰的同时也流露出对他至上的权力的深深的畏惧。至于王洪彬巨大的个人权力无疑是得益于他“历史功绩”和道德权威,但更重要的是依靠南街村现实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并以此为保障的。从一定意义上说,王洪彬个人的权力和权威也是一种“制度”权力和权威。依靠一套高度集中的权力体制并借助个人权威,王洪彬得以行使自己的权力,发挥自己的才能,有效地治理南街。

 

三、村治体制

        南街村社区公共权力自身的配置和运转表现为一种党委领导下的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目前,南街村党、“政”、经组织分别是南街党委、南街村民委员会和河南省中原工贸公司。不过,按照南街党委办公室负责人的说法,“目前南街村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南街村党委、村委会、公司三个组织其实是合一的,党委办事机构也是公司办事机构,说是村委会办事机构也行,这仅仅是名称的不同而已。”(21)这一说法也被我们的调查所证实。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南街村村民委员会是南街村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和社区自治权力机构。1982年《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871124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设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人口少的村也可以不设;村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这一系列原则规定对村民委员会的组建、功能及其运作方式进行了规范。在人民公社解体的过程中,南街村也从原来的生产大队转变成村民委员会,并依法建立了相应的组织。但是,从目前来看,“南街村民委员会”的名称虽然存在,1995年度还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模范村民委员会”。然而,访谈的村民和村干部均告之,“村民委员会仅仅是个牌子,没有实际的作用,也没有什幺活动。”对“村民委员会主任是谁”这一问题,村民和村干部的回答莫衷一是,有的称是现任党委副书记王金忠,有的则说是“班长”王洪彬,党委办公室一位负责同志则称“名义上是王金忠,实际上是班长。”(22)1995年度南街村所在的临颍县曾进行了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但在19964月的调查中,南街村有的干部称南街村委会也进行了选举,有的则称没有选举,对负责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县民政局的调查也没有确切的回答,但他们肯定地说,“全县已上报的选举材料中没有南街村,南街村所在的城关本应报19个村,现在只报来18个。”(23)查阅该年度《南街简讯》,也无有关换届选举的记载。这一切都显示南街村民委员会可能并未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在南街村调查期间,当我们提出了解村民委员会有关部门及其职能时,村党委办公室安排我们到村党委下辖的“农村支部”及村“妇联会”调查,并称“南街村民委员会没有什幺办事机构,村民事务主要由‘农村支部’和‘妇联会’负责。”在“农村支部”和“妇联会”我们了解到,南街村依然保持14个村民小组的划分,但“农村支部”的负责同志告诉我们,“村民小组划分是传统的划分,由于村民大都进居村民楼,传统的按居住地划分的村民小组已被打破,村民小组的设置可能撤销,或者按门栋重新划分。”(24)他们还告诉我们,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村农业队及未参加企业工作的退休的及闲杂人员,“大约100多人,最多200来人。”另一方面,“农村支部”和“妇联会”负责涉及全村村民福利待遇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定。此外,“农村支部”和“妇联会”还分别负责各自的党支部组织和妇女组织工作。其中,“妇联会”还负责全村计划生育工作。不过,涉及全村村民的工作“农村支部”和“妇联会”基本上是分工不分家,一起工作。不过在工作上农村支部处于领导和管理的地位,而妇联会则偏重于组织实施。由此可以看出,南街村目前的村民委员会虽然存在,但村民委员员会既无完整的组织机构,又无正常的组织活动,事实上名存实亡。村民委员会残存的部分职能由村农村支部和妇联会行使,而这两个部门在组织系统上也被视为村总公司的工作部门,并不是村民委员会的职能机构。

        南街村社区组织与管理的功能实际上已被河南省中原工贸公司所取代。河南省中原工贸公司是南街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始建于1985年,现已成为国家一级企业。公司下辖方便面厂、食品厂、面粉厂、包装厂、养鸡场和中外合资彩印厂、胶印厂、奶油酥条厂、啤洒厂、冷面厂等26个企业,职工12000多人。公司作为社区唯一的企业,南街村全体劳动力均在公司各企业和部门工作,企业是村民收入和福利的唯一来源,社区政策也不允许村民从事其它个体和私营经营及其它兼业和嬴利活动。村民由此也被全部纳入社区公司和企业组织与管理之中。村民原有的基于地域划分的村民小组已越来越丧失其意义,村民开始按照企业、厂队及车间重新划分。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群团组织的组织与活动方式随之发生重大的改变。党团组织的设置已不再按传统的地域划分,而主要以企业单位设置,党团组织的活动也以企业为单位。村社区妇联、治保、民兵等组织也作为村公司的一个部门,而不是象其它乡村地区作为村委会下辖组织看待的。南街村社区还设有工商所、派出所,它们也是作为公司的下辖部门而存在(参见下图)。总之,目前南街村民实际上是按企业来组织,村民活动以企业为单位进行,一切村务和国家政策也通过企业组织系统贯彻执行,社区已经实行了企业化管理。

        中共南街村委员会是南街村社区党组织,也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和社区的权力中心。早在1948年,中国共产党在南街政府就设有“政府党支部”,1950年南街实行乡建制,政府党支部也随之撤销,成立了“乡党支部”。1955年南街与西街合并,南街乡党支部撤销,设立南街党小组,1958年更名为中管理区党支部。1959年春南街生产大队成立,设立大队党支部,1984年又更名为南街村党支部。19881230,南街村党支部升格为南街村总支部委员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总支”由书记1人、副书记3人、组织和宣传委员1人、纪检委员1人共6人组成。1993年,南街村总支部委员会又上升为中共南街村委员会(“党委”)。目前,南街村有党员219人,其中包括部分非南街村籍党员。南街村党委成员共7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党委委员2人。(25)现存7位成员均为男性。党委下设宣教办、党委办、政法办、政工办、顾问办5个办公室,下辖17个支部,37个党小组。最大的支部为农村支部,共有29名党员,其余支部均在20人以下,最少的支部为7人。大的支部由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纪检委员、青工委员5人组成,小的支部则由书记、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3人组成。从支部设置方式来看,除农村支部外,都是按照企业及部门为单位设立。在党组织设置上要求做到“大厂有党支部、小厂有党小组,没有党小组的单位则设党员责任区,由所在单位的党员和共青团员组成,以发挥先锋模范和监督作用。”目前共设有37个党小组和42个党员责任区。据政工办负责人介绍,“为了保证党的领导,在各企业一般实行支部书记兼厂长,重大问题由支部成员参与讨论。当几个厂合建一个支部时,重大问题也由党支部讨论决定,各厂长实施。”“各厂还专门配备政工厂长,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南街村有发达的群团组织,但这些组织已被纳入社区整个管理体系之中:共青团及妇联会等人民团体作为党和群众联系的纽带,其功能已大部行政化;民兵、治保和调解组织本身就是社区公共权力组织的一部分。所有这一切组织都是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活动。

        从制度上看,南街村决策机构是“三大班子”。“三大班子”是由南街党委、村委会及公司主要负责人共20人组成。南街村重大事务都由“三大班子”决定,或以“三大班子”决定的名义贯彻执行。但是,“三大班子”的活动是在南街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的。目前,南街党委成员共7人,其中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4人,委员2人。从年龄结构上看,党委成员均为50岁以下,其中40岁以下有2名,平均年龄为43岁,是一个年富力强的领导班子;从知识结构上看,党委7名成员中,除2位是初中毕业外,其余均为高中文化程度,在乡村组织中属文化程度较高的领导集体。党委7名成员同时兼任村公司及村委会主要职务(见图表),从而使南街村党委、公司及村民委员会组织与领导处于“三位一体”的高度集中状态,由此也保证了党委对社区事务的“一元化领导”。不过,在南街党委“一班人”之中,“班长”王洪彬无容置疑地居于领导的核心地位。从王洪彬个人职务来看,他是村党委书记,同时兼任村公司总经理、村合资公司董事长,按照党委办公室主任王金安的说法,“村长名义上是王金忠,实际上是班长,班长也就是村长。”王洪彬实际上是社区党(党委)、政(村委会)、经(公司)三个组织的负责人,这显示南街村权力结构的高度集中性。南街村重大决策都是由王洪彬最终决断。

        在南街村“三大班子”及党委制度化的权力安排之外,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个由党委书记王洪彬、副书记郭全忠和王金忠三人相以稳定的权力核心,党委副书记兼民兵营长贾忠仁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这一领导核心,不过其地位稍弱。在我们表列南街党委成员的名单之时,党委委员兼党办主任王金安特别明示注意党委成员地位顺序的排列。按照他的说法,党委成员地位高低顺序是王洪彬、郭全忠、王金忠、贾忠仁、王继春、耿富杰。也许由于谦逊之故,王金安将自己列于耿富杰之后,处于党委成员之末。不过,可以肯定地说,王洪彬、郭全忠、王金忠分别处于“南街村一、二、三把手”的地位,贾忠仁则次之。从历史上看,王洪彬等四人都是70年代末相继成为南街社区领导干部。1976年,年仅24岁的王洪彬担任当时南街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兼任一队队长,一年之后出任大队党支部书记,与王洪彬年龄不相上下的郭全忠和王金忠则分别担任村会计和治保主任,贾忠仁担任民兵连长。20多年后的今天,郭全忠从过去的大队会计变成南街公司的财务主管;王金忠从治保主任变成村委会主任,负责后勤工作;贾忠仁从过去的民兵连长变为现在的民兵营长,他们四人的权力地位及社区职责事实上没有变化,王洪彬依然处于权力的核心地位。在南街村的发展历程中,郭全忠、王金忠及贾忠仁与王洪彬可以说是患难与共,一直是王洪彬坚定的支持者。尤其是郭全忠精于理财,王金忠则长期负责村务行政及后勤工作,“两人直到现在,还是洪彬的左膀右臂。”(26)    贾忠仁则专司社区治安管理,成为王洪彬的坚强后盾。正因如此,他们四人事实上执掌着社区“行政”、财政及“司法”和党务大权,他们的资历、地位及权力明显高于党委其它3名成员,成为社区实际的权力核心,在相当程度上支配着社区决策并左右着社区发展的方向。也许正因如此,在南街村决策中存在“书记办公会议”的决策形式,按照党办主任王金安的说法,“书记办公会议”负责南街的“一号决策”即最重大的决策。书记办公会议除王洪彬、郭全忠、王金忠及贾忠仁外,党委等5号人物王继春也参加。不过,王继春是80年代末才进入村级领导班子,1987年南街创办麻纺厂时,王继春才刚刚被提拨为麻纺厂厂长,其地位明显逊于王洪彬等四人。南街党委书记办公会议的存在证实了王洪彬等人特殊的核心权力地位,其实,这种党委书记办公会议不过是将其权力地位合法化而已。在这一核心权力层中,王洪彬一直居于领导和支配的地位。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王洪彬与其它成员之间的地位差距越来越大,在今日的南街,王洪彬的威望如日中天,甚至被称之为“南街村的小毛主席”,其地位、权力及其影响是党委其它成员无法企及的。    总之,目前的南街已形成了“班长挂帅”、党委领导、党政经“三位一体”的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在这一权力结构中,南街村人公认的“班长”----党委书记王洪彬无容置疑地居于权力中枢的核心地位,并在相当程度上推动着权力体系的运转。

 

四、村务决策

        关于南街村务决策方式,村党委办公室主任王金安有详细的述说。按照他的说法,南街村务决策方式因决策内容轻重缓急的不同分为三级决策。“一号问题,如三大班子成员的调整和分工问题,这由党委书记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二号问题,如各厂队中层干部的任免、重大投资项目及涉及全村利益的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研究;三号问题,主要是上项目,各厂队人员调动等由‘三大班子’会议研究。”他还补充说,“一号决策与二号决策区别不大。”(27)从我们的调查来看,王金安主任所说的南街村务三级决策的特征是存在的,但据我们调查,除上述三级决策外,南街村还有党委扩大会议的决策形式。重大决策通常也经过了集体讨论,具有民主决策的特点,但作为社区领袖的“班长”王洪彬对决策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社区公共决策的民主程度取决于“班长”王洪彬个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种“集中民主制”,带有明显的“班长民主”和“班子民主”的色彩。

        南街村“一号决策”即党委书记办公会议是南街最高决策形式。决策成员主要是党委书记王洪彬和其它四位副书记,“村顾问办老领导有时也参加”(28)讨论的问题主要是重要的和敏感的问题,包括党委及“三大班子”成员的人事变动及干部的惩处。不过,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此类问题也是由全体党委成员参加讨论的,即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这也是王金安主任所指出的“一号决策与二号决策区别不大”的缘由。按照规定,南街村党委例会每月逢1号、11号和21号召开三次。实际上,党委成员经常见面,召开“碰头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商议,只不过这种“碰头会”人员及场所不固定,不如专门的党委会议那样正规而已。

        南街村党委除召开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及党委会之外,还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这也是南街村决策的重要方式。19951051081013,南街村党委就曾连续召开三次党委扩大会议,除党委成员外,还有“三大班子”及其它部门一些成员参加。会议集中讨论南街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当时担任企管办主任的王金安提出尖锐的批评,会议最终决定将王金安调离企管办,改任党委办公室主任。    南街“三大班子”是南街村的集体领导机构,也是重要的决策机构。南街村不少重大问题都是以“三大班子”研究决定和贯彻实施的。按照规定,“三大班子”例会是每月逢2号、12号和22号召开,其时间安排比党委会晚一天,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与党委会议衔接,即有关问题首先由党委会或党委书记办公会议讨论,达成初步的意见,再提交“三大班子”会议进行讨论通过,最后以“三大班子”决定的名义予以公布并贯彻实施。因此,“三大班子”讨论的问题相当广泛,凡村务重大问题都可以讨论。19961月,江泽民主席关于“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的讲话发表之后,南街村“三大班子”成员曾连续四个晚上集中学习、讨论,最后还决定在全体村民和职工中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活动,在全村掀起新的一轮政治学习热潮。由于“三大班子”成员大都是村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工作任务繁重,为了不致于影响工作,也便于人员集中,南街“三大班子”会议通常是安排在晚上进行。南街村党委还特别要求“三大班子”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均必须在村办公楼住宿,以便随时汇报和安排工作,交换意见和讨论决策问题。因此,“三大班子”成员开会远比规定的三次例会要频繁得多。村党委办公室另一位副主任雷德全就告诉我们,他们“几乎是天天开会,不开会的时间是很少的”。

        除上述各种类型的正规决策会议之外,南街村务决策还有其它多种形式的非正式的决策方式。按照党办主任王金安的说法,“班长作为一把手,啥都管。他十几年如一日经常下基层,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当即处理,能拍板的当场拍板,如果个人不能解决,就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解决。”王金安将王洪彬这种管理方式称之为走动管理,并认为这种“走动管理”“发现问题快速,了解问题真实,解决问题及时”(29)其实,王洪彬这种“走动管理”方式也是一种现场管理和随机决策方式,相对于集体讨论和会议决策,这种决策无疑是一种非正式的个人决策形式。除此之外,党委书记王洪彬还经常就某一问题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正式或非正式的讨论,并作出相应的决策。

        南街村决策中多种形式的集体议事和会议决策无疑是决策民主化的表现。但是,严格地说,民主决策虽然必然伴随一定的集体讨论和会议决策的形式,但决策民主化的程度并不决定于召开会议的多少,更取决于参与决策人员的广泛性及参与决策人员权力平等与自由讨论的程度。从南街村来看,重大决策首先是在最高领导层讨论进而提交更大范围的人员进行讨论,且问题愈是重要,首先参与讨论的人员愈少,这显示其“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特点。虽然“三大班子”人员众多,但领导和决策的核心是党委,尤其党委书记王洪彬对决策有决定性的影响。为了了解南街实际的决策过程及决策过程中“班长”王洪彬及不同人员的权力地位及其作用,我们对南街几项重大决策进行了深入的个案调查,从中更可以发现南街村务决策的一些特点。

        (1)    投资决策——南街村与日本企业合资生产拉拉面的决策过程。

        南街村是集体经济高度发达的社区,村中原工贸公司是国家二级企业,投资决策是一项常规的、重要的村务决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大投资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村集体经济及社区发展的兴衰成败。因此,南街村党委对投资决策通常比较慎重,决策过程更具开放性和民主性。1994年南街村决定与日本合资生产拉拉面厂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南街村与日本合资生产拉拉面共计投资4200万元,也是该年度南街最大的投资项目。据我们对党办主任王金安等事后的调查,此次投资决策的大致过程如下:由于南街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食品加工业,其中以方便面和锅巴生产为龙头。为了保证社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南街党委非常重视龙头产品的生产及其更新换代,并已初步认定必须开发技术含量高、上档次、上规模的新型产品。不过,对具体上什幺项目并没有把握,村专门设有项目开发公司,由党委委员耿富杰负责,项目开发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开发的信息搜集、考察论证工作。不过,按照王金安的说法,“除项目开发公司之外,南街村的各级干部、供销采购人员、上级有关领导及社会各界朋友都经常提供信息。”生产拉拉面的信息首先是负责合资企业的王继春副书记通过外商获得的。他与外商接触较多,曾应邀到日本考察,了解到拉拉面是一种新型高档方便面,目前世界上仅有少数国家生产,中国目前未生产。于是,他就将此情况向书记王洪彬汇报。在一次会议上,王洪彬品尝了从日本带来的拉拉面样品,并要求在坐其它班子成员一一品尝,当即就拉拉面的口感、味道、生产条件、市场前景等发表看法,在坐成员大都认为不错,王洪彬便初步决定投资生产,并决定项目开发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市场调查和投资的可行性分析。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之后,有关人员将初步市场调查结果向王洪彬及党委汇报,王洪彬听取汇报后基本决定生产投资,要求进行进一步的市场调查,弄清市场销售的具体办法以及编制投资预算和实施方案。王洪彬在听取了有关投资预算及实施方案的汇报后便正式决定投资,并进行具体的分工,成立了由他领导的包括负责合资企业的王继春副书记、项目开发公司经理耿富杰及负责技术的王厚昌等人组成的领导班子,其它财务、设备和技术部门有关人员也参与配合,具体实施。王继春专门负责与外商联系并进行投资洽谈。日方合资公司——日本土牧公司是通过北京方便面集团工程师陈建国联系,陈还协助了解外商情况及市场行情,并作为南街与日本公司的中介参与洽谈。为了便于协商,南街村邀请日本土牧公司派代表来南街进行直接的投资洽谈。外商来后,王继春具体与外商会谈,王洪彬坐镇指挥,王继春每次会谈之后都向王洪彬汇报并商议下一步对策,经过四五次协商之后,王洪彬便拍板与日本土牧公司合资办厂。

        从南街与日本土牧公司合资生产拉拉面的投资决策过程中可以看出,其一,南街村重大投资项目经过了搜集信息、市场调查、投资分析、集体讨论和反复论证,具有一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其二,南街村重大投资决策最终的决断人是书记王洪彬,投资决策的整个过程都是在他直接指导和领导下进行的;其三,由于南街投资决策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参与决策的人员主要是村级领导干部和专门的技术人员,表现为一种“专家决策”的特点,普通村民几乎没有什幺参与和影响。

        (2)    人事决策——关于撤销生产处长徐龙兴职务的决策过程。

        生产处是南街企业设立较早的,也是相当重要的部门。1985年南街村成立公司之初就设立了生产科,生产科是当时仅有的三个科室之一。村中原工贸公司成立后,生产科上升为生产处,具体负责全公司的生产管理,包括编制生产计划、分解生产任务、统计生产进度、合理安排和调度生产人员、设备和物资等等,显然是公司管理中极为重要的部门之一,在现存的南街公司各处室中地位也相对较高,生产处长徐龙兴也是村“三大班子”成员之一。但是,19964月我们驻村调查期间,南街村党委和“三大班子”突然决定撤销生产处处长徐龙兴的职务,并将生产处合并到“企管办”。有人说,生产处长徐龙兴不仅被撤销了职务,而且被开除了“村籍”。当我们在他被撤职的第三天与他家电话联系时,他已离开了南街,所住房子(由村分配的)已另有其主。生产处的合并及生产处长的解职和开除显然是一项涉及“三大班子”成员职务、工作及生活的重大人事决策。据我们的调查,徐龙兴“是一位老同志,祖籍是南街,他原为国家职工,在县城工作,全家吃商品粮,后来只身到南街工作,一度很受器重”,被任命为生产处长并进入“三大班子”。按照党办主任王金安的说法,撤销徐龙兴职务主要是因为他作为生产处长“作风漂浮、遇事推诿、工作不扎实。另一方面思想不健康,作风不端正,一切只做表面工作,应付上面,应付班长,生产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仅仅是一个统计机构而已。”王金安还告诉我们,“撤销徐龙兴的职务是在一次‘三大班子’会议上班长首先提出来的。他当时不仅提出撤销徐龙兴的职务,而且提出撤销生产处,并要求班子成员就此发表各自的意见。虽然班子成员事先没有准备,但由于长期共事,对每个人的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人品都很了解。我当时就表示赞成撤销徐龙兴的职务,但认为不应撤销生产处,因为生产处是一个很重要的部门,一般国营大中型企业都有生产处,我们企业没有生产处也不合理,并提出可以将生产处合并到其它部门。在场的三大班子20来人都表了态,百分之九十的人赞成撤销徐龙兴的职务,不撤销生产处,于是班长就决定撤销徐龙兴的职务,将生产处合并到企管办,由企管办兼管。”“班长决定撤销徐龙兴的职务,能者上、庸者下,徐龙兴想不通;班长安排他到冷冻厂锻炼,他也想不通,不愿意去。在南街,一切应服从党组织的安排。徐龙兴对班长的安排拒不服从,最后班长说,‘真的不服从分配的话,我只好不用你,你哪里来还是回哪里去。’徐龙兴提出要自己的老房子(已经折价交归村集体),班长说可以,你原来有多少房基还是给你多少房基。最后徐龙兴走了。没有开除村籍,是他自己走的。”王金安还补充道,“班长看人向来是看得很准的,他在用人上铁面无私。只要按班长要求的去干就能干得好,不按班长说的做,就会出错。”(30)

        王金安主任关于徐龙兴撤职过程的述说与我们其它相关调查是相吻合的。事实上,在决定撤销徐龙兴职务的过程中,王洪彬对徐龙兴多次进行尖锐的批评。在415晚上的一次会议上,王洪彬还特别强调,对个别人的问题必须实行“铁心肠、铁手腕、铁面孔”,在管理上离开了这“三铁”是不成的。他解释取消生产处的主要原因是徐龙兴的工作态度、思想意识有问题,思想阳奉阴违,工作踢皮球,背后挑毛病,并指出徐龙兴在企管办当主任期间,指挥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也不少。他还特别强调领导班子要“保持一致”,今后对“献好的人”给予打击,决不留情。

        从上述有关生产处长徐龙兴的撤职过程中可以看出,南街村重大的人事决策也经过集体讨论,并能够进行面对面的批评。但很明显的是,党委书记王洪彬在重大人事决策上拥有决定性的权力,他不仅拥有任免权,而且拥有惩处权。他虽然也听取其它班子成员的意见,但是,最终仍是以他的意见为准。一旦他提出某项人事任免问题,事实上都能按他的意愿获得通过。如果说在重大经济投资决策上王洪彬能更多地听取不同的意见,决策更具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话,那幺,重大人事决策更多地带有个人决断的色彩,这也反映王洪彬在非经济方面拥有更大的决策权力。    (3)    政治决策——南街开展整风活动的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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