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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中大量土地被征用,许多农民失去了土地。失地农民仅靠征地补偿费用是远不能维持长久生计的。但由于各种原因,失地农民就业难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20 世纪60 - 70 年代,在人均GDP跨越1000美元后,拉美国家开始高速发展城市化,在几十年里,出现许多大型乃至超大型城市。在城市化进程中,大批失地农民被逼向城市,使拉美城市人口大幅上升。大量“无土地、无保障、无固定岗位、无一技之长”的农民成为新市民后问题丛生,政府为承担失地农民的养老、卫生、社会保障等费用精疲力竭,两极分化十分严重,阶层矛盾日益激化,最终导致社会失控,国家陷入动荡,经济发展停滞不前。学术界称之为“拉美陷阱”。在拉美国家城市化进程中,巴西的失地农民问题最为典型。因此,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避免重蹈拉美国家的覆辙,是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
1 巴西失地农民问题的警示
1. 1 巴西失地农民产生的原因
1. 1. 1 不公平的分配制度和竞争弱势
巴西战后一直没有进行过彻底的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占有严重不平等,绝大部分土地一直为少数大地主所控制,而广大农民只能在仅够维持生活的小块土地耕作或受雇于大庄园。巴西的土地集中率位居世界第二。据巴西地理统计局的统计:1996年占农户1%的农村土地所有者占有土地总面积的45%。受机械化大农场的影响,许多原先拥有土地的小农户在竞争中破产,他们变卖土地,成为无地农民。1985年至1996年,全国有410万农村人口失去了土地,现在巴西农村仍有1000多万无地农民。大量失地农民被迫向城市迁移。
1. 1. 2 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副产品
巴西是战后发展中国家中城市化发展速度最快和目前发展中国家中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1950年后,随着工业化的推进, 巴西城市化进程在加快, 城市化率由1960 年的56% ,提高到1980年的67. 6% , 2000年的81. 2%。城市的过度发展使失地农民大量增加。失地农民集中进入大都市带来城市人口过度膨胀。1950 - 1970年间,城市人口以每年大约5%的速度增长,乡村的人口增长还不到2%。1970年之后,城市人口的增长有所下降: 但仍然大于2% ,而乡村人口却呈现出负增长。巴西第一大城市圣保罗, 1950年人口为250万人,1980年达到1350万人;同期,第二大城市里约热内卢人口由290万人增加到1070万人。现在全国51%的人口居住在10万人以上人口的城市中,其中9个大都市的居民占全国总人口的29% 。
1. 2 巴西失地农民就业特点: 非正规就业
20世纪60 - 70年代,巴西实行高级进口替代战略,重点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部门,创造的劳动就业机会少。巴西失业严重,巴西城市化过程中就业机会严重不足,非正规部门就成为失地农民涌入城市后就业的主要渠道。非正规就业一般指家庭服务、在5人以下微型企业工作及从事个体经营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障,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就业。1985- 1997年非正规就业增加了97% ,正规就业仅增加6%。非正规部门就业已经占总就业人员的近50% ,然而工资一般只相当正规部门人员工资的一半。另外有大量劳动力失业,城市公开失业率由1990年的4. 5%上升到近年的8% - 11% ,有的统计称为17%。
1. 3 巴西失地农民聚集城市带来的社会问题严峻
1. 3. 1 贫富差别过大,贫困人口多数集中于城市
如前所述,大量失地农民的存在,是巴西形成大范围贫困人口的重要原因。现在巴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500美元以上,但贫困人口仍占34% , 14%的人口未解决温饱。低收入的失地农民很难在城市获得建房用地和住房,又不能退回农村,就非法强占城市公有土地如山头、城乡结合部的公地和私人土地,搭建简陋住房,这就形成了拉美国家城市特有的景观———贫民窟。城市贫困人口都聚集在贫民窟。据巴西应用经济研究所介绍,目前贫困人口农村有1500万人,城市贫民窟里有80%的人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近20年来,巴西城市人口增长了24% ,贫民窟人口增长了118%。目前居住在城市贫民窟中的就有3500万人,占全国城市人口的25. 4%。
1. 3. 2 社会发展不和谐
一方面,贫民窟居民大部分处于贫困线以下,享受不到作为公民应享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居住、出行、卫生、教育条件极差,不仅影响当代人,也影响下代人的发展。另一方面,生活水平的巨大差异造成国民感情隔阂,加之贫民窟游离于社区和正常社会管理之外,使城市管理的难度加大,犯罪率大幅上升,社会治安毫无保障。
2 中国的失地农民问题分析
2. 1 中国的造城运动使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目前我国的城市化发展速度很快,城市化水平已从1978年的17. 9%提高到2002年的39. 1% , 2005年达到43%。但我们的城市化,普遍是大规模的造城运动,偏重于占用土地。从1996年底到2003年, 7年间中国耕地减少了1亿亩,绝大部分被城市所占用;全国城乡建设用地约24万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已经达到130多平方米,远远高于发达国家人均82. 4平方米和发展中国家人均83. 3平方米的水平。与如此土地城市化结伴而生的是出现了大量失地农民,资料显示,我国失地农民总数现已超过4000万人。现代农业经济理论认为: 每征用1亩地,就伴随着1. 5个农民失业。据专家分析,按照目前城市化的速度,我国今后每年建设用地需250万亩到300万亩。按城郊农民人均1亩耕地推算,就意味每年将有250万到300万的农民失去土地,按照此速度,到2030年我国的失地农民将剧增到1. 1亿人。
2. 2 失地农民就业难问题突出
2. 2. 1 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率低
目前中国城市约有250多万人处于失业状态,随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失业人口日趋增多。而另一方面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这都使城镇没有足够的余地吸纳失地农民就业。失地农民计划内安置率低,以甘肃省的调查为例,甘肃省农调队在全省抽选了8个县、区的20个乡镇l00户农户进行专题调查,在100户农户中,共有劳动力270人,计划内安置人员占1. 48%。而且计划内安置的岗位多为一般管理人员、工人和杂工,所以当企业改革时他们常常被列为首批精简对象。另外,从事一、三产业和外出务工的分别占24. 81%和17. 78% ,说明计划招工外的失地农民自谋职业率低,所从事的工作也大多稳定性差,未来生活很难得到保证。
2. 2. 2 失地农民自主创业难
现行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按产值倍数的方法计算,最高不超过30倍。按亩产值1000元测算,补偿费最高为3万元。偏低的补偿费既不能保证失地农民的长久生活也不足以成为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的依托。同时,失地农民缺乏技术和技能,也享受不到城镇人口的低保政策、养老保障、医疗保障。这些都使失地农民在自主创业中处于弱势地位。
2. 2. 3 失地农民贫困化问题突出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国家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总队联合发布的《2005年农村经济绿皮书》指出: 农民在土地被征用以后,生活水平提高的不到10% ,降低的占60%以上。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在东部某省历年统计形成的200余万失地农村人口中,有30万人属于失地贫困人口。中西部地区问题更为突出,西南某省20%的失地农户仅靠土地征用补偿金生活, 25. 6%的失地农户最急需解决的是吃饭问题, 24. 8%的失地农户人均年纯收入低于625元,处于绝对贫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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