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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意识形态、魅力领袖与运动:人民公社时期的乡村政治动员(二)  
  作者:周政华  浏览次数:998  发布时间:2007-12-02  文章来源: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  
     

()“翻身”之后成“新人”:人民公社时期政治动员的使命与模式

中共1949年夺取全国政权后,“共产主义新人”在各条“战线”涌现出来,其事迹充斥着报刊、电台、电影、舞台和文学读物,成了这一时期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中最令人瞩目的现象,“塑造新人”成了与建设新社会并行的目标。改造农民的劣根性也成为乡村政治动员的一个主要目标内容。山西昔阳县大寨公社大寨大队的党支部书记陈永贵则是农业“战线”新人的模范。大寨的自然地理条件十分恶劣,但陈永贵带领农民战天斗地,建造梯田水库和灌溉渠道,不但解决了粮食问题,而且彻底改造了农民的思想,把农民从个体小农变成人民公社社员,从而解决了被马克思看成是落后和反动的阶级、被列宁认为是每日每时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土壤、也被毛泽东称为是。‘严重的问题”的小农阶级问题。管窥之,这一时期的乡村政治动员往往与运动、领袖崇拜、阶级斗争等相互联系。

1.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构:动员的潜能

1949年中国革命取得全国性胜利之后,在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的同时,但中共并没有放弃农村的舞台。

国家一方面迅速完成了土地改革,另一方面通过土地改革彻底推翻了地主阶级,改变了农村社会的权力运作关系,或者说,重构了国家与农村社会的关系。不过,将原先中国乡村的统治者推翻,只是这种重构的一个方面,现在需要的是另一个方面,即如何通过组织分散的农民,构造能够使国家意志和权力能够以一贯之的基层社会组织或社会结构,改变1949年以前延续了几千年的国家权力不能够下达农村社会最基层的状况。从小规模的互助组,到中等规模的合作社,最后到大规模的人民公社,其间的差异不仅体现在因生产资料的公有方式不同而程度不一的社会主义性质上,其实也体现在国家动员能力的高低上。集体化的一步步推进,既是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的一步步重构过程,也是国家的社会动员能力一步步提高的过程。在这里,动员的潜能同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的重构处在一种相互彰显的过程中:一方面,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的每一次重构,都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国家的社会动员能力;另一方面,社会动员能力的每一次提高,都为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的进一步重构提供了可能。

这样看来,我们这里讨论的集体化及人民公社运动,就不仅是毛泽东实现自己的“大同社会”理想的一场变革,也是国家权力继土地改革之后一步步向农村社会渗透的过程。认真想来,这种渗透是十分有效的。除了我们前面交代过,在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出台前后及合作化时期,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过来自农民的抵制外,

到了人民公社建立时,不仅来自农村社会的抵制已十分鲜见,而且几乎是万众欢腾般地卷入了“共产风”之中,人民公社从出现到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成仅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

随着1958年人民公社的全面建立,中国农村的集体化运动大功告成,国家权力也以整体形象全面介入到农村社会的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这种国家与农村社会一体化的体制特征,直接体现在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之上。按照1962921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规定:人民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在农村的基层单位,既是经济组织,又是政治组织,既管理生产建设,又管理财政、粮食、贸易、民政、文教卫生、治安、民兵和调解民事纠纷及其他基层行政任务,实行工农兵学商结合,成为经济、文化、政治、军事等的统一体”。事实上,实行这种合二为一做法的初衷就是为了实现国家与农村社会的一体化,用当时的话来说是“便于领导”,打破小农经济时的分散状态,为利用行政手段管理农村经济提供组织保障,同时也为行政机构全面介入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创造组织条件。现在我们已经看到,通过土地改革,通过农产品统购统销,最后通过包括人民公社在内的集体化运动,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获得了全面的重构,中共最终建构起了一个足以控制和变革社会的庞大的政治体系。

2.成本一收益的权衡:动员的理性基础

尽管在19511958年的集体化进程中,中国的五亿农民随着运动的深入,表现出了越来越多的狂热、不自主、随大流等一系列的集群心理特征,或者像刘少奇这位既担负着运动的动员职责又多少有些忧心忡忡的领导人所说的那样,“在中国,六亿人中五亿多正处在一种情绪不安的状态中,他们不知道应做什么,感到掌握不住自己的命运”,但西方学者将中国农业的合作化简单地视为在领袖崇拜的感召下的非理性的社会运动的看法显然有失偏颇。其实,从罗瑟曼·奥尔森等人的公共选择理论及在此基础上由甘姆森、奥伯肖尔和蒂利等人提出的“资源动员理论”中,我们能够获得更为合适的解释。在这样一种视野下,包括国家在内的领导集体化运动的各级组织是如何动员起它们所需要的各种社会资源清晰可见。同样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集体化或社会运动的参与者的行动起码在最初是建立在成本一收益的理性权衡基础之上的。在数十年的革命历程中,虽然提倡英雄主义的献身精神,以及对共产主义的美好远景的描绘,一直是中共激励党内先进分子和发动群众的主要手段,但其实他们也没有忽视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在战争年代尤为如此。比如,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人所以能够成功地动员农民群众参加革命:一方面在于它高举了民族主义的大旗,在日本军国主义入侵中国之时通过动员民众抗战而赢得了民众;另一方面则在于它充分挖掘出民间的疾苦,并有效地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基本需要。毛泽东曾就此写道:“如果我们单单动员人民进行战争,一点别的工作也不做,能不能达到战胜敌人的目的呢?当然不能。我们要胜利,一定还要做很多的工作。领导农民的土地斗争,分土地给农民;提高农民的劳动热情,增加农业生产;保障工人的利益;建立合作社;发展对外贸易;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假如我们对这些问题注意了,解决了,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又如,在19461949年的3年内战中,在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革命的同时,也赢得了农民这个庞大的阶级对共产党的全面支持,所以毛泽东会说:“有了土地改革这个胜利,才有了打倒蒋介石的胜利。”

综上,1949年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对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的重构,还只是为推进集体化运动提供了潜能,它的动员基础还必须到五亿农民对集体化运动将给他们带来的成本一收益的权衡中去寻找,真正的动员力量实际上就蛰伏在这种权衡之中。在集体化运动的过程中,我们己经看到,贫下中农和富裕中农、富农对这种成本一收益的权衡是不一样的。对贫下中农来说,其参与合作化的行动动力不仅来源于国家对“走集体化道路”的优势及未来前景的强调,显然也来源于一般的集体行动参与者所具有的“搭便车”动机一—对他人的努力采取“搭便车”的策略,可以使个人以较小的代价获得对公共利益的同等享受;而对富裕中农和富农来说,尽管他们可能理性地对贫下中农的“搭便车”动机抱有高度的警惕,但国家对合作社的各种政策倾斜以及对单干的各种限制,却使他们不得不消解对“搭便车”的警惕或者说对“搭便车”的行为无可奈何。因为如果不加入合作社或不让贫下中农“搭便车”,他们的成本或代价可能更大。这其实也是一种权衡成本一收益的理性行为,只是这种权衡考虑到了国家这种外部力量的介入或干预。这在某种程度上能够说明,由于外部力量的介入常常会改变群体内部行动者的行动策略。这种改变使得群体成员投身于充满其他成员“搭便车”可能的集体行动时未必就像奥尔森所言一定是“非理性的”,因为此时你如果理性地“抽身”一不参与“游戏”,反倒可能会招致更大的经济损失—这是一种更不理性的结果。

3.动员的实现:宣传手段的运用与稀缺资源的调控

从“过程一事件”的研究视角来看,在人民公社时期,与集体化相关的整个社会动员是由一系列的事件组成的一个动态过程。这些事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就是各种宣传手段及其运用。当然,这里的宣传和1949年前中共在行进路上或敌后进行的街头宣传、“贴标语’,、“飞行集会”等不同,它是在一种相对严密的组织网络中实现的。在土地改革之前,中共已经在农村建立起了自己的各式各样的具有现代科层因素的组织—民兵、妇联、儿童团、互助组、农会及最重要的党支部;土地改革之后,不仅上述组织进一步完善,而且随着国家权力向基层农村社会的延伸,乡镇和村政权也建构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推行合作化之前农民还处在一家一户的单干状态,但事实上每一户农民都已处在国家权力的网络之中,而有关集体化的社会动员就是在这样的权力网络中展开的。

凭借上述权力网络,国家能够便捷地使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通过各种正规与非正规组织和渠道,将其所认定的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优越性以及合作化的方针、政策和方法,传达到每一户农民。如果假定现有的国家权力网络只是为宣传的推进预设了路径,那么宣传的效果则直接取决于“树典型”、“开现场会”、“参观”甚至“攻碉堡”等手段的运用。1958年以前,在基层农村党员、党支部以及围绕在党支部周围的合作化“积极分子”则起到了巨大的宣传和鼓动作用。在整个宣传过程中,“树典型”起到了“先进”带动“落后”的效果;“开现场会”和“参观”不仅将原先口头描绘的美好远景“落地”,并且激发了村与村、社与社之间攀比的心态;而“攻碉堡”则既能够起到“杀一做百”的警示作用,也能通过将“落后”农民包罗殆尽而使整个集体化运动漂亮地结尾。这里的“宣传”不仅借助既存的权力网络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合作化的潜能,而且事实上也通过渲染合作化的好处,替农民完成了一部分成本一收益的权衡计算。

但是,仅仅靠“宣传”还难以实现集体化的全部动员功能,因为上文提及的入社毕竟是以农民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全部“充公”为前提的。单纯的口头“许诺”和互助组与初级社时期的“成就”,尚不足以换回农民一直捂在胸口尚未捂热的“上地证”;单纯的行政“强制”更有可能导致农民的抗议。要完成整个集体化的社会动员还需要另一类关键事件的出现,这就是与宣传手段的运用并行的稀缺资源的调控。这些稀缺资源不仅包括经济性的,事实上也包括社会性的或政治性的。经济性的资源包括农业贷款、新式农具、良种以及日常生活用品,也包括粮食征购数额的减或免;社会性的资源则包括阶级的重新划分、“积极分子”或“落后分子”标签的使用,以及入社顺序的排定。这些资源的调控所以能够得心应手,与中共掌握了国家政权并建立起了从上至下的权力网络直接相关。可以说,经济性的资源的调控—给予或剥夺,直接撬动了农民入社的动机;而社会性或政治性资源的调控,则营造了不得不入的强大的政治压力。人民公社时期与集体化有关的整个社会动员之所以能够成功,就在于党和国家凭借近乎完美的权力网络,运用了强大的宣传手段,并对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的稀缺资源进行了有效的调控。

4.人民公社时期政治动员的特点小结

1978年前的中国,除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训诫以外,最普遍也最令人难忘的大概要数围绕着各种政治、经济甚至文化事件而推广开来的林林总总的社会运动。在1949年到1976年的27年间,全国性的社会运动有70余次(地方性的社会运动则不计其数),其中规模最大、历时也最为悠久的是1966年开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那些年里,各种社会运动确实构成了中国人民社会和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自毛泽东开始,下到每一位普通干部为止,都将群众性的社会运动视为“有组织的集体行动的动员,其目的在转变思想方式,转变阶级或权力关系,再或转变经济结构和生产力”。

在毛泽东时代的中国,频繁展开的各种社会运动的主要目的都在于实现不同领域中的社会变革,因此它也最为充分地体现了一般社会运动的基本特征:即“社会运动是对人们十分关心的问题的有组织的集体表达。运动的目的是解决人民关心的问题。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和毛泽东本人的“克理斯玛”权威,这使得毛泽东时代的社会运动同一般社会运动相比,历时更长、组织更为严密,其所能够动员的社会资源更为丰富,当然运动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也就更为剧烈。全民动员、政治挂帅、集体第一是毛泽东时代政治动员的三大特点。在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群体,妇女团体,青年在国家各项社会工程中全部被调动起来。所有经济、技术、社会层面的动员行为以政治为导向。诸如“清四害”,收集农家肥料都赋予政治上的价值。个人价值观、牺牲、自律、伦理、荣耀、节俭、节制都成为国家动员的意识形态起点。

人民公社时期的政治动员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是树立“假想敌”,造就阶级意识。典型的如“诉苦”运动。国家通过对农民日常生活中那种较为自然状态的“苦难”和“苦难意识’,加以凝聚和提炼,从而使其穿透日常生活的层面,与阶级意识并进而与国家的框架建立起联系的。将农民在其生活世界中经历和感受的“苦难”归结提升为“阶级苦”的过程,不仅成为日后与之相伴随的阶级斗争的基础,而且是在农民的内心世界中塑造农民与国家关系的基出。

二是群众路线。毛泽东笃信群众路线,并主张将其推行于整个政治体系。西方界甚至将毛泽东的群众路线理论等同于毛氏社会动员模式,其主要特点是群众的体意识与热情,贬低专家的作用与地位。在不断革命理论的指导下,国家动员农投入运动,抑制官僚体系的功能。譬如在土地改革中,即使是工作队成员也将自己视为农民中的一份子,通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土地改革成为贫农自己编演的一出亚洲戏剧。

三是强调人的全能性。人民公社的最大特点是工农兵学商的结合。个人成为完人,无所不能。个人不但要成为文化和科学的主人,同时也必须是种田和做工的能手。

四是用纵向的政治分层切割横向的宗族关系,用阶级划分重新整合农村社会。收祠堂和族田,重新分配土地,打破这种横向的血缘忠诚。通过发动贫农和雇农,富农和地主贴上剥削者的标签。旧有的对宗族的心理和社会经济依赖开始瓦解。时国家的标准,使同族内的人深感国家的政策的铁面无私和对划分规则的严格执而没有“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的恐惧,又少了一份“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焦虑。

()高压下的超稳定:人民公社时期的乡村政治动员、参与和稳定的关联

1.控制中的乡村政治动员

整个20世纪50年代,中国农村始终处于急风暴雨般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这一列深刻的社会改造,以荡涤1949年以前的历史积淀,强化国家对农村的整合为的。尽管在公社时期政治运动仍未停息,甚至出现过“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国规的政治运动,但这类运动在农村始终是在公社的框架之内进行的,而不似此前的动以改变农村制度安排为特征。由此,中国农村在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方面进入了一个变化较小的时期,呈现出超稳态特征。在人民公社时期,国家对农村控制日趋强化,无论从制度安排、程序运作,还是从社会政治秩序的维持方面看,都逐渐形成了一套固化的模式,农村社会呈现出超稳态特征。

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形成了以对政治体系权威的认同为心理基础。公社化前的一次次社会政治运动和制度变迁,将农村纳入现代化轨道。大规模的社会动员不仅从组织上将农民吸附进国家体系,而且调动了农民参与乡村公共生活的热情,使他们对当家作主有了较为深刻的体验。这一体验改变了农民对国家的传统取向,农民对党和国家一体化的政治体系以及它所体现的价值、信仰和社会目标的认同都达到了较高程度,倾注了炽烈的情感。

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思想成为农村政治文化的核心,这对于将前现代社会传统农民以文化认同为主的国家意识改造为以政治认同为主的国家意识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再加上“翻身”程度不同地改善了绝大多数农民的经济地位,更培植了农民对政治体系的忠诚,这种忠诚即农民对国家统治权威的“合法性的信仰”。尽管这种信仰主要还是以高度的情感倾注为底蕴,但它却在由革命时代向革命后时代转换的时期保证了执政者权力与权威的合一。这种合一是国家在对农村治理中可资利用的巨大政治资源,是国家对农村的政策输出以及农村对这一输出的贯彻与执行的高有效性的基础,也是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尤其在人民公社的前期和中期,以上因素对政治稳定的作用不可低估。忽视这一点,农村在公社时期虽屡遭磨难却始终与国家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现象就难以理解。

在思想和文化发生了社会主义转向的同时,国家权力也空前深入地介入农村,对乡村社会实行全控型治理。人民公社制度的突出特征是领导权力的高度集中统一。农村公共资源的支配权集中于自上而下、具有高度组织化程度与纪律性的中共农村基层组织,实行党对农村的一元化领导。公社党委对全公社的工农商学兵(民兵)、党政财文经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同时,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行政管理机构也接受党组织的领导。通过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形成了农村公共资源由下向上集中,由行政向党组织集中,由党组织向党组织负责人集中的高度集中统一的政治系统,执政者的领导权一直延伸到了农村的最基层。

为了现在诸多国家目标,中共高效输出政策,维持运作。政治权力对乡村的全面介入确保了政治体系对农村的政策输出,执政者的高合法性又保证了农村对这些政策的有效执行。公社时期,国家对农村政策输出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充分利用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权威,将各种方针政策直接以文件、号召、党报社论甚至领袖指示的形式下达至基层,然后通过对农民组织与动员的方式贯彻落实,从而形成了这一时期政策输出、贯彻与执行所特有的程序。这一方式尽管不尽符合现代管理的要求,却在确保农村政策的执行方面颇显功效。而且,国家还通过不断的政治运动这一非制度化的整肃方式,确保农村干部对政治体系的忠诚,维持基层政治体系的运作。

上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末,整个国家在政治上不断地起伏波动,但与城市相比较,农村却更稳定。这种稳定是政治体系高合法性和强有力的政治控制的结果在这20多年中,农村也经历了一场接一场的政治运动,但这些运动都是由政治体系发动并受其控制的,所以,它们基本上没有成为政治不稳定的诱因,反而成为政治强控制的一种特殊方式。虽然农村承受了摇摆不定的经济政策的冲击,但在政治强控制下,经济的摇摆不定并未引起政治与社会的大动荡。高速的公社化运动虽然挫伤了一部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引起了他们的困惑和不满,但这种困惑和不满主要指向经济体制与政策,并未造成农民与国家在政治上的对立。在这种全能控制下,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政治稳定表现出独特的性质,对现代化产生了复杂的影响。

2.高压稳定的负面效应

稳定的农村在为国家工业化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时,却并没有能够推动自身的发展,从50年代末到70年代末,中国农业始终处于一种缓慢的增长之中。对于城乡经济发展所表现出来的惊人反差这一矛盾现象的解释,被人们提及得最多的原因是重工业导向的发展战略以及由此形成的经济结构,但却鲜见有人从农村稳定的性质这一角度去进行探讨。一般而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便可能出现两种类型的稳定,即发展的动态性稳定和阻碍发展的迟滞性稳定。前一种稳定是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动态平衡,后一种稳定则主要是通过对社会的高度控制实现的,它往往以牺牲发展为代价。

公社时期的稳定是政治体系对乡村社会强控制和频繁的政治运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几乎掌握着农村的一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乃至心理资源,支配了农民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表现出典型的全能控制特征。这种全能控制使得农村的社会生活一体化,经济生活行政化,政治生活党务化,精神文化生活一统化。农村作为一个相对独立于政治国家的经济社会的角色与功能残缺不全,农民作为农业生产主体的权利被严重弱化,严重地违反了农业经济作业的特点,政治对农村经济与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影响无处不在。

公社时期政治运动所营造的紧张气氛、变幻莫测的形势表面上似乎与稳定相悖,但这种由政治体系发动的运动实际上恰恰暗含着思想与行为控制的功能。在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所形成的强大精神压力下,农民的思想逐步地由多元归于一统,由复杂化为简单,被熔铸进一个统一的思维模式。这样,政治运动的控制功能便得以实现。此外,作为无休止的政治运动的一个副产物,便是农民在经历了持久和高度的政治紧张后所表现出来的政治心理上的疲倦和无所适从,最终会使农民感到政治的神秘与难以把握。

因此,在最初的社会动员中逐步开放的政治心态又可能闭锁,表现出对政治的回避,这种回避磨蚀了农民的政治自主意识和自愿参与意识,使农民的政治视野日渐狭小,行为举止谨小慎微。这样,政治运动虽然达到了规范思想、约束行为的目的,造成了形式上的稳定,但却窒息了农民的现代意识、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由此可知,通过全能型控制而实现的农村稳定在性质上只能是一种与发展和现代化的根本要求不相符合的迟滞性稳定,或曰形式上的超稳定。这种稳定遏制了农村内部现代性因素的生长,也减缓了外部社会现代性因素对农村的输入。由此,我们便多少窥视到了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经济与社会长期在一种固定模式内低水平循环或者迟滞运行的秘密。迟滞性稳定窒息了农业经济活力。人民公社强控制的生产组织方式由此妨碍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因此,在整个公社时期,虽然也出现过一些依靠政治动员促进生产建设的典型,最突出的便是山西省昔阳县的大寨。但农民的生产热情低下、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则是一种更为普遍和持久的现象。强控制便这样地窒息了农业经济的活力,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增长,并进而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作为生产组织的人民公社是50年代末期农业集体化运动不断加速和升级的产物。公社化之前,国家对于农业劳动的集体组合强调自愿互利原则。但是,在合作化后期,尤其是在人民公社体制下,自愿互利原则被破坏,农民一旦参加公社,其作为公社社员的身份便具有了强制性与终身性,农民实际上没有自愿参加和退出公社的权利。在公社体制下,以平均主义为内核的工分制分配方式使农户的劳动贡献与所得报酬严重脱节,造成了贫富拉平、吃大锅饭、多劳不能多得的结果。而强制性的组织方式又使农民无法解除这种对自己不利的“合作”,结果,联合劳动变成了一种被动的、不情愿的,但却不能不继续的活动,社员劳动的积极性便在这一必须进行的活动中被压抑和消磨,而“搭便车”自然成为一种普遍的理性选择。

迟滞性稳定同样阻碍了农村政治的发展。权力过分集中结构设计本意在于“便于管理”,但由于违背了现代组织体系对结构合理分化的要求,反而导致公社内部权力配置的不合理与权力运作的无规范性,致使其出现功能障碍。公社以政治功能包容行政功能,以行政决策取代经济与社会决策,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简单化,以及不能很好地兼顾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利益,不能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机关反映农民的意愿等,都是这种功能障碍的表现。因此,权力过分集中的公社体制看似无所不能,无所不包,但其结构上的缺陷与功能上的障碍却使它很难适应基层乡村千变万化的需求,实现对农村切实有效的治理。公社体制本身就形成了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在这种情况下,它的存在与延续就不得不借助于进一步的高度集权和国家的强力支撑。由此,人民公社这一农村基层政治体系也就陷入了权力过分集中—结构功能障碍—对农村发展的制约—权力更加集中—更严重的结构功能障碍—对农村发展更严重的制约这一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这一恶性循环使得政治体系的结构完善与功能合理化这一政治发展对政治体系的要求始终难以实现。

迟滞性稳定还扭曲了农民的政治参与。政治参与的本意在于让农民参加农村公共事务的管理,使农村政治进一步民主化。但是,在公社体制下,农民的政治参与却主要起着动员农民支持政治体系的作用,其反映农民利益的功能相对弱化。特别是随着六七十年代政治运动的滑轨和擅变,农民的政治参与更带有一种被动员甚至被强制的性质。这就难以反映农民的切身利益,不能培养和提高农民的现代政治素质,反而使一些传统政治文化心理,如政治盲从、政治权威人格等重新浮泛。结果,这一阶段的农民政治参与看似轰轰烈烈,但实际效果与应然目标却相去甚远,作为推动政治发展重要手段的政治参与却恰恰阻碍了政治发展。

总之,在人民公社时期迟滞性政治稳定状态中,建国初期经过大规模的社会改造与动员才激发出来的农村现代化的内驱力逐渐弱化,农村经济、社会与政治发展陷入了停滞与徘徊的境地,这在城市工业高速增长背景的反衬下,更加凸现出城乡现代化进程的巨大反差,从而,国家的现代化努力始终未能弥合中国现代化在其起步阶段所形成的城乡经济与社会分裂的二元结构,现代化领导者消灭城乡差别的目标远未实现。